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各城市财政收入省级财政及分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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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 [1] 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一种比较普遍的财政模式。

一、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公共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各城市财政收入省级财政及分成情况表

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公共财政收入

1-公共财政收入由各市之和+省级财政构成。

2-省级财政由固定省级收入+各市税前上交构成。

3-计划市财政独立的,所以广东省级财政和浙江省级财政与深圳和宁波无关。

4-广东省级由固定省级收入+各市税前上交大量税构成。

5-江苏浙江只有固定省级收入,各市税前一分都不用上交。

二、各省区公共财政收入分成表

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各城市财政收入省级财政及分成情况表

各省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分成表

1-广东各市,税前需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自留部分税收对半上交省级,且这部分不计入市公共财政收入,而计入省级。

2-江苏浙江各市税前一分不用上交省级。与中央分成后,全额自留。

三、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各城市公共财政收入排名情况

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各城市财政收入省级财政及分成情况表

2019年1-9月广东江苏浙江各城市公共财政收入

1-广东涨4.65%,江苏涨3.8%,浙江涨9.2%。

2-省级方面:广东省级涨8.8%,江苏省级-33.8%,浙江省级-4.5%。

3-财政收入前5名:深圳,苏州,杭州,广州,南京。

4-财政收入最后5名: 揭阳,阳江 ,云浮, 潮州, 汕尾 。

5-推测1:江苏浙江继续下放部分固定省级给到各市,优其是江苏,省级只有浙江一半。推测2:广东省级财政收入增长高达8.8%,而深圳因与省级无关,所以实际广东省级估计已调整,各市上交比之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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