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饒某公司開出75萬元票據丟失,怎麼辦?

票據丟失怎麼辦 公示催告來幫忙

近日,廣饒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結一起申請公示催告案件,申請人根據生效判決向招商銀行某支行請求支付,現票據款項已支付完畢。

2017年2月28日,廣饒某公司作為出票人,開出一張票面金額為75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該票據出票銀行為招商銀行某支行,背書人為淄博某公司,被背書人為河北某有限公司。之後,河北某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不慎將匯票遺失,遂於2019年2月向廣饒縣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法院決定受理後,立即向付款銀行作出了《停止支付通知書》,並對外發布公告,要求利害關係人在60日內申報權利。公告期內,無人向本院提出申報,法院依法判決遺失的銀行匯票無效,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在本案審理中,廣饒法院加強對票據流轉環節的嚴格審查,通過與票據支付行的溝通聯繫,並對票據當事人進行充分的法律釋明,進一步完善了公示催告案件受理及審理程序,確保了案件的準確真實,高效審理,有效保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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