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納斯縣法院就執行工作“大格局”進行專題彙報

近日,新疆瑪納斯縣人民法院根據瑪納斯縣人大常務會安排,就《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懲戒機制建設、推進解決執行難的實施辦法》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題報告。

該院始終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能力,積極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各項部署,充分發揮各鄉鎮場站、各部門聯動作用,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建設,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機制,維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營造向上向善、誠信互助的社會風尚。

自《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懲戒機制建設、推進解決執行難的實施辦法》頒佈以來,(一)該院分別對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任村“兩委”幹部、片(組)黨支部書記、村級儲備年輕幹部,進行了政治審查,審查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況,並將審查結果報送縣人大、縣政協、縣委組織部,再由相關部門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人員進行研究處理;(二)定期向不動產登記局發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現已發送3期,共計507人次,縣不動產登記局在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的不動產登記時不予辦理,並將相關信息通報法院,便於法院依法採取執行措施;(三)限制高消費2483例,限制購買飛機票2961人次,限制購買高鐵票130人次,將失信被執行人司法拘留或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究等多種方式處理,讓失信者無路可逃、無處遁形,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捍衛了司法權威。

下一步,該院將緊緊圍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發布的中法委發〔2019〕1號文件精神,緊緊依靠縣委政法委協力解決執行難,主動向縣委、政法委、人大彙報工作,爭取理解支持,高層次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一步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呂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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