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棗莊找工作,不料進了傳銷窩


來棗莊找工作,不料進了傳銷窩


日前,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一起涉嫌非法拘禁罪起訴書,市中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對被告人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訴。

據悉,被告人唐某,男,1990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湖南省永州市人。2018年12月26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棗莊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事拘留,偵查終結後,向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8月,被害人黃某被網友以介紹工作為由騙至棗莊市市中區從事傳銷工作。被組織傳銷人員採取扣押手機、身份證,睡覺鎖門、貼身看管、跟隨等多種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約26天。其中被告人唐某具體非法看管拘禁黃某10余天。2019年1月26日,被告人唐某親屬賠償被害人人民幣30000元。被害人黃某對唐某出具諒解書。

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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