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當兄弟,你卻把我當“提款機”!

2019年10月21日12時許,光明公安分局馬田派出所接到事主周先生報警稱,有人通過手機微信支付功能盜刷了其1000餘元,之後還被盜走了電動車。接報後,馬田所民警迅速出警,趕赴現場瞭解情況。

據報警人周先生描述,10月20日,其朋友胡某來到自己家裡借用手機。在朋友胡某玩手機期間,周先生由於疲憊睡著了,醒來後卻發現自己放在桌面的電動車鑰匙不見了,在家玩手機的胡某和自己停在樓下的電動車也一起“消失”了。就在周先生拿起手機嘗試聯繫胡某時,卻意外發現自己微信多了3筆支出記錄,而且每一筆支出都是在胡某借走手機時產生的。盜刷微信,還偷偷將電動車開走,周先生懷疑都是胡某所為,於是報警。

根據周先生提供的線索,民警立即展開偵查,並於10月21日14時許在公明街道一網吧抓獲嫌疑人胡某,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經審訊,嫌疑人胡某(男,24歲)對其盜刷周先生銀行卡和盜竊電動車的事實供認不諱。據胡某交代,自己在囊中羞澀的情況下,無意間得知了周先生的微信可以使用手勢支付,胡某便利用周先生的信任,偷偷記下了周先生支付賬單的手勢。

自10月13日起,胡某便開始以自己手機壞了為由,三次借走周先生的手機,併到便利店通過手機支付的方式進行套現,先後共套走了周先生1000餘元。見周先生並未發現微信支付被其盜刷,胡某的膽子更大了,10月20日,在揮霍完身上的積蓄後,胡某又來到了周先生家藉手機。當看到周先生將電動車鑰匙隨意放在桌上時,胡某趁著周先生熟睡之際,將周先生的電動車開走變賣,隨後拿著變賣電動車所得的1400元到網吧上網。

據胡某供述線索,民警成功找回被盜的電動車並歸還周先生。目前,嫌疑人胡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光明警方提醒廣大群眾,隨著移動支付平臺的普及,大家在享受科技進步帶來的便利時,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碼,不要隨意掃碼陌生二維碼,並養成經常查看自己賬戶與交易明細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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