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託”“茶托”並不讓人陌生,如今不法分子玩起花樣當起“衣託”


“酒託”“茶托”並不讓人陌生,如今不法分子玩起花樣當起“衣託”


“酒託”“茶托”並不讓人陌生,如今不法分子玩起花樣當起“衣託”。安徽合肥新站區有一家服裝店,短短4個月時間就“賣”出百萬元服裝,“顧客”是相同的幾名女子,“買單者”卻是不同男性。記者日前從合肥市公安局瞭解到,這一“衣託”團伙被警方摧毀。

今年7月,一男子報案稱,自己在網上認識一名女子,陷入網戀,時常聯繫。見面後,女子將他帶到一家服裝店買衣服,花了1萬多元,不多久該女子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後迅速開展調查,發現受害人所說的服裝店經常有幾名女子出入,而她們每次帶進店裡購物的男子均不同。辦案民警對案件線索進行對比分析,一個“衣託”詐騙團伙浮出水面。10月上旬,該團伙9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

經訊問,該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有專門的“鍵盤手”冒充漂亮溫柔、工作穩定的女性,在線上社交平臺尋找有消費能力的適齡男性聊天,假裝相親談戀愛。在感情聯絡較穩固後,便派出“衣託”女約男性出來見面,假裝不經意地逛到犯罪團伙開的服裝店,遊說同行男子以貴於市場價幾倍的價格為其購買選中的服裝、箱包或化妝品等。消費成功後,“衣託”女很快與受害人分手,而售賣出的物品過幾天又會原封不動地擺在店內繼續銷售。

如果只是採取行政處罰,查處這類騙局,難度不大,最大的挑戰,則是如何將此種犯罪行為遏制住。“茶托”、“酒託”、“衣託”都是打著自由消費的名義,實則是搞消費欺詐,由於其中摻雜了曖昧的感情牌,部分被騙者出於面子顧慮,往往自己認栽,而不願意報警,導致此類事件被曝光的幾率並不大,給監管帶來一定難度。

之前,在東城法院審理的“18人酒託詐騙案”,得到了法律的嚴懲,像店主羅某,其詐騙數額達到22萬多元,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依照“刑法”規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因為他退賠了11萬元贓款,認罪態度較好,得到了從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託頭”黃某、趙某等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年半的刑罰。10名“酒託女”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月至三年的刑罰。

歷時7個月,受害群眾近3000人,涉案金額近千萬的“911”特大詐騙案在今年6月25日宣佈告破,83名涉案人員中,68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5人正移送起訴。

此類消費騙局一般都採取明碼標價,以規避監管部門,但其價格畸高,又往往帶有強迫性消費特徵,應走法律程序予以打擊。而且,很多“酒託”、“茶托”、“衣託”騙局都是有組織的網絡化詐騙,不能當做普通的“宰客”事件對待。監管部門要總結各地辦理類似案件的經驗,在法律方面對此類消費騙局予以定性,出臺辦案流程,以提高辦案效率,減少消費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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