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學生、帶學生喝酒,安徽一中學老師被通報, 你怎麼看?

心絃指間


個性化教育方式我們可以理解,但即使再個性,教師也不能違背法律法規,違背社會普遍價值觀。


讓我們先看看阜陽民在市政務論壇投訴吧: 阜陽潁州學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王陽(校長王西彪的兒子)體罰學生,學生犯錯打手罰錢,打一下手罰十元錢(有學生被打了十六下還罰錢一百六十元,還有三個學生被老師罰了一千塊錢,其他學生平時被打被罰十元二十元三十元……的更是不在其數)。八月十五中午班主任帶五六個學生去喝酒,九月二十八中午又帶十幾個學生去喝酒,他們只是十五六歲的孩子,老師有什麼事情不能在學校說非要在酒桌上說嗎???以上事情都是真實發生的,請有關領導調查重視,請老師能換一種教育方式,謝謝!

投訴內容也被當地教體局證實:反映情況基本屬實。看到這,看到這不得不說,這位奇葩老師還真少見,只是明目張膽體罰學生、與經濟掛鉤、帶學生去喝酒,難道在這位老師心理,法律和師德是幌子?還是這位老師自我感覺良好,感覺自己如何教育孩子是家長的福份,自己有恃無恐?


教育孩子與適當的經濟掛鉤本無可厚非,但如果不切實際懲罰學生,那麼就是變相斂財。

我們知道,一般來說,班級的學生被罰款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不過罰款的金額也多是五元、十元,罰款被充當班費,而這位老師卻能罰款至一千元,學生又沒有經濟來源,自身的那點錢要不就是自己的壓歲錢、要麼就是自己日常的零花錢,罰款一千元無疑就是從學生家長兜裡掏錢而已,對於這點,我想這位老師不可能認識不到,明知如此還要如此,只能說這位老師想錢想瘋了,這種方法也想得出來。

當然,還是要調查被罰的這部分錢最終用到了什麼地方,如果被教師單獨管理或者被不明不白的花銷出去,那麼這件事的性質可就變了,這位老師自求多福吧。


未成年人禁止飲酒,普通人都知道的道理不可能這位老師不知道,明知自己的學生未成年,還帶學生去喝酒,這位老師難道開始與學生論酒量了嗎?

見過老師愛喝酒的,但絕對沒有見過老師帶著班級學生一起喝酒的事,而且還不是一次,難不成那些罰款被用來買酒和菜,要是如此的話,這位老師還真是想人之不敢想,只是不知,學生喝的醉了咣鐺的,怎麼回家與家長交代,家長不對你這位老師要意見,我都感覺新鮮。

不過,如果你們在高三畢業,考出了好成績,那時候適當的喝點小酒也無所謂,畢竟都已成年,就當是紀念一下自己的青春歲月,但現在是高二,正是學習的上升階段,如此,很想知道這位老師是怎麼想的。

當然,對於體罰這類老生常談的話題我就不再贅述,哪怕被允許用戒尺,也不能被隨便亂用,凡事都要有個規範、尺度。


總之,這位奇葩老師不知是怎麼混進教師隊伍的,還是該好好的查上一查,放在陽光下曬一曬,免得發黴、發臭。


小豬的教育經


雖然王老師是王校長的兒子,但是王老師也不能這樣去教育學生啊!屢次三番的用戒尺打學生的手掌,打一次10塊20塊的罰款,最多的學生被罰了上千塊。更厲害的是,今年8月份和9月份還帶學生出去喝酒了。


當然了,阜陽市教育局和所在的學校也給予了他相應的處罰。批評教育少不了,全區的老師都要以此為鑑,家長和學生所遭受的傷害王老師也逐一道歉了,並扣罰這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這件事情的處理旁觀者一看就很明白,太過於輕描淡寫了。雖然處理的手段和措施還很多,但是大多數都是無關痛癢,沒有真正的與教師失德掛鉤,踩了這條紅線,卻又在迴避這條紅線。

首先,老師不能輕易體罰學生,這已經是教師隊伍的共識。調皮搗蛋的學生的確需要懲戒,但絕對不是體罰,雖然說懲戒和體罰中間的界限很難區分,但是老師作為一名知識分子,對於打手是屬於體罰還是懲戒應該是瞭然於胸。而且問題的發酵並不在於打手,而是在於打手的同時還對學生進行了罰款。在教師的權利裡面可沒有規定教師能對學生罰款的。


其次,體罰和罰款是教師管理無能的表現。我們不得不承認有很多的學生的確很難管,但作為教師,我們的職責是什麼?我們的職責就是通過各種合適的方法去教育他們,並不是簡單粗暴的去體罰和罰款。如果體罰和罰款都能夠達到教育的目的,學校和教師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在哪裡?我想其他執法單位就已經可以代替教育部門了。

最後,老師和學生在一起喝酒更是無知的表現。阜陽人的確能喝酒,酒量也非常大,但能喝酒不代表可以和學生一起喝酒。不僅僅是影響惡劣,更是沒有考慮到在喝酒的過程以及事後所可能導致的安全問題。喝酒鬧事,打架以及學生喝酒身體出問題,也都是常見的事情。這並不是一個老師所能夠承擔得起的責任。


所以,我認為我們教師隊伍裡的部分教師還是要繼續接受教育,重修師德課程,這個課程也不用師範大學的教授來講課,就把在全國範圍內發生的各種教師失德的案例播放給他們看就行了。響鼓不用重敲,其實道理大家都懂,關鍵就看誰能更好的約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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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蛙英語


安徽一中學家長投訴:

阜陽潁州學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王陽(校長王西彪的兒子)有體罰學生,打手罰款的行為,打一下手罰款十元,不少同學被罰過十元,二十,三十元,還有幾個學生被罰過近千元。還在八月十五,九月二十八帶幾個學生外出喝酒。

阜陽市教育局對此事做出積極回應稱,情況基本屬實。

事情發生後,潁州學村對王老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該老師本人也意識到自己的過錯,於當天中午就打電話給收到罰款的每一位同學家長進行道歉,將所有的罰款退還給家長,並向家長保證在接下來的教學管理中不會再出現類似現象。

教育局要求該校在全校範圍內對王老師進行了通報批評,並扣除王老師本學期的績效獎金。

同時,要求潁州學村要就此事立即整改,並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下一步,區教育局將對此事作出進一步的處理。

罰學生的歀,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

帶學生多次出去喝酒這有什麼是什麼性質的問題?

這是一個老師所為嗎?這是一位人民教師該做,能做的事情嗎?

這不知道這樣素質的人,是如何混進教師隊伍中來的?就多次罰學生款這一條,已經嚴重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禁令,就已經夠重處了。更何況,還領著孩子多次去喝酒。我市一位老師就因為罰學生的歀,被降一級職稱,從教學人員轉崗為教輔工勤人員。

但是對這位老師的做法,就很難看懂了。這到底是老師,還是街痞混混?這樣的老師平時如何教育學生?給學生教什麼?給學生教如何混社會嗎?他的這些行為就是典型的社會痞子行為,這哪裡是老師該有的行為。

在全校範圍內對王老師進行了通報批評,並扣除王老師本學期的績效獎金。

就這樣的處理嗎?這是在息事寧人,還是真的在解決問題?

如果真的在解決問題,對於這樣嚴重違反師德師風,道德敗壞,有損教師形象和聲譽的行為就不應該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這樣處理,相關責任領導也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要知道,這樣處理是不能夠服眾的。


教育探微


安徽阜陽穎州學村第一中學高中部出了件荒唐事。家長網友在市民論壇上給市長留言,舉報該校高一(2)班班主任王某違反師德師風,共有三項違規行為:

1,體罰學生,打手心;

2,罰款,輕則數十元,重則上千元;

3,帶學生外出喝酒,從五六人到十餘人不等。

接投訴後,阜陽市教育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調查核實,併發布了調查和處理通報,具體內容如下:

1,經調查,網友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2,潁州學村對王老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3,王老師打電話給被罰款學生家長道歉,退還所有罰款,並保證不會再出現類似現象;

4,在全校範圍內對王老師進行通報批評,並扣除王老師本學期的績效獎金。

不知各位看了王某的所作所為和他受到的處理有什麼看法?我的感覺是板子高高舉起,看似挺嚇人,卻又輕輕放下,不痛不癢。這哪裡是對一個涉嫌嚴重違紀的老師的處分啊,這分明是一個慈父對於不懂事、犯了錯的孩子的一種輕描淡寫的呵斥啊!表面上是責,實際上是護呢。

聯繫到王某的父親正是該校的校長,這事兒就不難理解了。

為什麼說王某是嚴重違紀?

1,體罰學生,上級一直嚴令禁止,這是明知故犯,視若無睹;

2,實施罰款,教師沒有罰款權,法無授權不可為,就這一項已經構成了違法。而且罰款數額較大,多的已經上千元!這對於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負擔,這個罰款從哪裡來?家長若是不知道,不給,被罰學生會不會鋌而走險甚至害怕到產生輕生念頭?

3,所罰款項怎麼處理的,是一筆糊塗賬。罰款不開票,收款沒入賬,使用沒去向,這很令人懷疑罰款到底是教學管理的手段還是出於其他目的;

4,高一學生尚未成年,卻在王某的帶領下,出去喝酒,這是學校,不是社團!這不是在教學生向善向上,而是要帶著他們搞哥們義氣,搞團團夥夥!喝酒的錢是不是來自罰款呢?喝酒的人是不是王某的小弟呢?孩子們十六七歲,豈能被這種事情毒害?既傷身體又傷心靈!

可以說,這個王某根本不懂教育為何物,所作所為完全沒有人民教師的樣子。他推崇的是暴力、濫用職權、江湖之道,哪裡談得上是教育管理?

對於這樣的“教師”,當地教育部門僅僅給予上述處分,這已經不是處分,而是保護和縱容了!

呂淑湘先生在《論基本屬實》裡說過,“基本”這個詞主要用在數量上,不適合用在“屬實”前面。家長舉報的事,王某要麼做過,就屬實;要麼沒有做過,不屬實。教育局的通報應該針對每一條給出具體的答覆,而不是籠統地來一句“基本屬實”。打沒打、罰沒罰、罰多少、喝幾回,這都是能說清楚的。


劍客談教育


體罰學生我還能理解,帶學生喝酒這個我真的不能理解,可能這個老師的教學管理辦法真的是很社會,這個老師估計也是一個社會人兒。

一切的一切都因為:這個老師,他爸是校長。

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結果,恐怕很難負重,如果要是一般的老師犯了這兩條,最起碼也要被調離工作崗位,甚至有可能被開除,這個老師只是被通報批評,扣除一年的績效獎金,這樣的處罰和他對孩子造成的傷害相比,微不足道。


提法是教育的紅線,更是社會的底線

現在的老師不用說是T體罰,就是你動學生一個手指頭,都會導致社會的謾罵,家長的強烈反對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處罰。

所以體罰學生的老師一定是沒有好下場的,這也是所有老師得出來的一個共同的結論,現在我們周邊所有的老師每天都在相互提醒,無論是學生做了任何的事情,千萬不要提拔學生,否則最終受害的只有自己。


帶學生喝酒,我理解不透

老師為什麼要帶學生出去喝酒呢?

我覺得只有在大學的時候,可能才會和自己的老師出去吃飯喝酒,那時候畢竟已經是成人,而且有一些社會的活動都還是要參加的,和老師出去吃吃飯,喝喝酒,也能鍛鍊自己的社交禮儀。

老師帶著中學生出去喝酒,可能有以下幾種目的:

一:老師愛喝酒,喜歡和大家一起喝酒

二:培養自己的勢力和親信

三:在酒桌上教育孩子

四: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最後我想說:

其實這樣的人不適合當老師,他適合到車上幹一些其他的事情,因為他不具備最基本的教育素質和教育能力,在他的頭腦當中,只有社會上那一套,忽視了我們在教育過程當中行為示範的作用。

同時我覺得應該徹查一下他的父親,王西彪是校長,他能把自己的兒子安排到自己的學校,同時縱容自己的兒子,犯下這麼大的錯誤,可見他的教育方式,教育方法,或者是以前的教育,都是比較失敗的,我覺得他不應該在校長的崗位上繼續幹下去了。


宇宙最好老師


阜陽學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王陽(校長王西彪的兒子)體罰學生,學生犯錯打手罰錢,打一下手罰十元錢(有學生被打了十六下還罰錢一百六十元,還有三個學生被老師罰了一千塊錢,其他學生平時被打被罰十元二十元三十元……並帶多次帶學生外出喝酒。

阜陽學村一中原是一所三流的普通高中,招的也是一些三流的學生,但它在校長王西彪(王陽之父)的帶領下,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開設美術、音樂、舞蹈、體育等特長班,使學校的高考成績連年攀升,多名學生被“雙一流”大學錄取。


教師王陽隨意罰學生錢且數目巨大,並多次帶學生外出喝酒讓人不禁發問:

一、這樣的老師還配做一個老師嗎?

隨意罰學生錢,帶未成年喝酒違反了《教師行為規範》,已與老師的身份不符,必須受到嚴懲。

二、是誰給了他這麼大的膽?難道身為校長的父親就沒有責任嗎?

王陽在校胡作非為是誰給了他這麼大的膽,還不是因為仗著自己的父親是校長。他這樣無法無天無論是作為一名校長還是一名父親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為官者更需約束子女。

作為一名校長在管理學校,提升學校質量時更需約束子女的行為,不要讓子女毀了自己的一世英明,成為一個坑爹的主。李雙江聞名中國卻因教育子無方,讓李天一敗壞了名聲;李啟銘的一句“我爸是李剛”也讓原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副局長李背上了“四大名爹”之一的罵名。這王陽肆意妄為也是在毀了校長王西彪多年奮鬥拼打掙來的美譽。


教育黃金眼


先不談這位老師是校長的兒子,起碼要知道老師的教育職業和功能,不能跨越我們教師的職業底線。

  • 對學生的懲罰

國家已經明令禁止體罰學生,雖說社會上常呼籲把懲戒權還給老師。但是我們懲罰學生的的界限在哪還不清楚。

這位老師如果僅僅是拿教鞭打學生手心的話還能讓人接受,畢竟這也許是教師對學生嚴格管理的一種“教育方式”。但是交錢就不能讓人理解了,什麼時候犯了錯誤,需要用錢去贖自己的過錯。好像又超越了嚴格的界限。

  • 帶學生去喝酒

《中學生守則》要求學生不準吸菸,喝酒。孩子畢竟年齡還小,思想意識不成熟,我們只能控制,避免不良習慣影響了學生,另外學生身體還在發育,吸菸飲酒對於學生來說會影響身體的健康。老師在學生眼中是知識的代名詞,從某種角度來說,老師是對的,不允許知識傳授出錯。帶著學生喝酒,這是錯誤的示範,對學生來說,老師既然允許喝,那這個事是可以的。

“德高為師,身正為範”,我們要不斷的提醒自己的身份是老師,自己的行為無形當中會影響著孩子,不允許我們出丁點差錯,用自己的言行去影響孩子,用自己的品德去感染孩子。

如果贊同就點關注吧!歡迎和各位交流討論教育問題。


輕拂高中物理


體罰學生、帶學生喝酒,安徽一中學老師被通報, 你怎麼看?

看到這個題目,我以為我看錯了,打手還罰款,且還帶學生喝酒,這個老師也太逆天了吧,老師帶孩子去喝酒,這個是要鬧出呢?

(1)孩子犯了錯誤。老師為了讓孩子記住並改正錯誤,經常會有小小的懲戒,在古代私塾:經常用的就是用戒尺打手心。因為手連著心,同時又不會傷害到孩子,當然,這個要力度得當。

這老師不僅打了,還打一次要罰10塊錢?這個確實是不合理?不僅僅是身體的體罰,還有錢的體罰,令人匪夷所思,關鍵是有的學生已經被罰上千元?

這個確實難以接受的,經濟和身體的體罰,這個……

(2)帶學生喝酒

我覺得這件事情正好體現了作為老師的無知和幼稚,更體現在管理學生的無底線。

老師覺得這個可能是親近學生的一種方式,畢竟孩子還在上初中,屬於為成年的學生,喝酒畢竟是傷害身體的。一旦控制不好,也很可能發生其他的意外,也會引起輿論軒然大波,這個老師怎麼能夠讓學生家長信服呢。

本來家長就特別擔心孩子染上抽菸喝酒這樣的惡習,結果老師卻公然帶著孩子去喝酒,你讓家長怎麼放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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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這樣的回應:

反映情況基本屬實,以全校通報,扣除本學期績效獎金。

這樣的回應我們會覺得輕描淡寫,但也做出了結論。

教大育小想說的是:作為一個老師,是一份工作,也是你從事的一個行業,但是,這份工作,你還肩負著引導孩子思想的職責,孩子的未來和你密切相關。

“教書育人”,這個育人的職責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作為老師,別忘記了身上的使命,在其位,謀其職,還是要好好遵守教師的職業規範,不要特例獨行。



教大育小


體罰學生不對,帶學生喝酒更不對,這個老師被通報,完全應該,實屬咎由自取!

但僅僅是通報處理,顯然太輕!

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準老師體罰學生、不準中小學學生喝酒,當然更不允許老師帶學生喝酒!

這位老師倒好,居然敢“雙違反”,既體罰學生,還要帶學生出去喝酒。如此膽大妄為,無法無天,是無知者無畏,還是有恃無恐?



果然,這位老師是有恃無恐!

這位老師是安徽省阜陽市潁州學村一中部高一(2)班班主任,大名叫王陽,他的父親王西彪是該校的校長;也就是說,在這個學校,王陽完全可以說是一個“衙內”!

從網上披露的可以知道:

王陽“體罰”學生非常奇葩,他是“連體帶錢”一併罰——

打一下手罰款10元!

有的學生被罰了160元,有3個學生被罰了1000元;被罰10元、20元、30元的學生不計其數。

從舉報的材料看,王陽帶學生出去喝酒一共兩次。一次是8月15日中午,帶五六個學生出去的;另一次是9月28號中午,帶十幾個學生出去的,間隔13天。



阜陽市教育局接到舉報後,進行了調查,結論是:“情況基本屬實。”

王陽式的罰款,涉嫌“周扒皮”性質!

王陽帶學生出去喝酒——

不僅鬧壞了學生的身體,還培養了學生的壞習慣。同時喪失了“師道尊嚴”,和學生形成了“哥們弟兄、江湖義氣”,這怎麼能教好學生呢?最終會害苦學生一輩子!

王陽之所以敢這樣做,置教育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師德於不顧,就是因為有校長父親的“金鐘罩”,也即時下所說的——

“保護傘”!



果然,對王陽的處理就十分微不足道——

退錢、校內通報、扣除本學期績效獎金!

完全是避重就輕,蜻蜓點水!

依我看,最起碼應該——

給與王陽記大過處分一次、三年內不準評優、不準晉級!

對於王陽父親王西彪,作為一校之長,鑑於其監督下屬不力,保護兒子有方,應該給與——

免職處理!

從而達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孫老師談孩子教育


歡迎來到“老穆說語文”問答領地,老穆將用最大的熱忱和最好的回答來回饋您!


老穆有話說

教師體罰(打手)學生本就說不過去了,倘若每體罰一次,學生還要給老師十塊錢,這就更“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唐”了。

然而,這件事還真的就發生了,竟然發生在高中階段,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三個學生竟然被罰了一千多,真是令人瞠目結合。

這位老師還不僅於此,有時還會帶著學生一塊去喝酒。老穆想說,這個真就說不過去了吧?

此事被人舉報後,老師被處以什麼樣的懲罰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事件概要

時間:近日

地點:市政務論壇、阜陽市潁州學村一中部高一(2)班

人物:班主任王老師(校長的兒子)

起因:阜陽一市民在市政務論壇投訴班主任的惡劣行徑······

經過:學生犯錯要被打手,並罰錢,打一下手罰十元錢(有學生被打了十六下還罰錢一百六十元,還有三個學生被老師罰了一千塊錢,其他學生平時被打被罰十元二十元三十元······的更是不在其數)······

八月十五中午班主任帶五六個學生去喝酒,九月二十八中午又帶十幾個學生去喝酒······

結果:阜陽市市長熱線電話辦公室高度重視此事,及時向市教育局反饋此事,經教育局調查,情況基本屬實。

【1】潁州學村對王老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2】王老師於當天中午就打電話給收到罰款的每一位同學家長進行道歉,將所有的罰款退還給家長,並向家長保證在接下來的教學管理中不會再出現類似現象。

【3】潁州學村在全校範圍內對王老師進行了通報批評,並扣除王老師本學期的績效獎金。

【4】區教育局要求潁州學村要就此事立即整改,並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下一步,區教育局將對此事作出進一步的處理。

舉報人:對此事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一)就目前而言,教師是不能體罰學生的,特別是高中生,更要以尊重為主。

其實這位熱心市民在投訴中也給了一些建議,如下:


孩子們犯錯你可以罰跑步、背書、寫作業等。

老穆認為,對待高中生,要以尊重為主,切莫體罰學生,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

(二)學生沒有掙錢的能力,罰錢,真的不妥。

倘若處理不當,學生還會出現“借錢”的現象。這就改變了事情的走向,不利於學生好好學習。

(三)作為高中生,喝酒是不利於學習的。

作為班主任,竟然帶著學生去喝酒,成何體統?難道老師能不知道此事的危害性嗎?

(四)學校應儘快安撫這些學生的受傷心靈,讓他們儘快恢復。

老師對學生的處罰,又怎不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呢?倘若不及時進行心理干預,會留下陰影的。

【結束語】哪有學生不犯錯的?倘若學生犯錯就體罰,犯錯就罰錢,試問,這樣的教育方式目的是什麼呢?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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