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冒用驾驶证也会被“打脸”

“请出示您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请正视镜头。”

正视镜头?

没错,警察蜀黍用上了新武器。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三中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当事人必须与出示证件一致方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提升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水平。

众所周知,冒用他人驾驶证扣分是违法行为,但仍有少数车主在处理交通违法中,驾驶证分不够扣,便冒用他人驾驶证来进行“销分”。近日,台州交警就查获了一起冒用他人驾驶证处理违章的违法行为。即使是亲兄弟,年龄相近,长相又非常相似,但始终逃脱不了台州交警的“火眼金睛”。

10月23日上午,王某强一人来到台州交警直属三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强神色慌张、言辞模糊,对窗口人员的询问,王某强无法说清。于是,工作人员通过比对驾驶证上的身份信息,发现王某强与驾驶证上的照片有明显的出入。

当工作人员向王某强核实时,他却坚称自己就是该驾驶证上的本人。而当工作人员问及更多详细身份信息时,王某强更加坚定。工作人员便进行人脸识别,发现识别不了,王某强才说这是他哥王某学的驾驶证。

因驾驶证分数不够,王某强借了哥哥王某学的驾驶证来处理交通违法。由于王某强涉嫌存在冒用他人驾驶证、顶替实际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目前台州交警直属三大队三中队正在对王某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台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处理车辆交通违法,必须由违法当事人前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顶替或者冒用他人驾驶证进行处理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提供虚假证言或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依法论处,若有多次造成重大损失或使公安机关造成重大失误等严重情节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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