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和64岁男子“忘年恋”,分手后产子!麻烦来了……

19岁少女和64岁男子“忘年恋”,分手后产子!麻烦来了……

上海法治报

45岁的年龄差距,挡不住王先生与晓梅两人之间的爱情。在经历了起起伏伏的感情纠葛后,再次相遇的两人,面对非婚生子浩浩的抚养问题,只能诉诸法院。日前,松江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终于给了浩浩“验明正身”的机会,也让他的将来有了保障。

2009年,时年64岁的商人王先生与年仅19的女孩晓梅邂逅。尽管两人之间有着45岁的年龄鸿沟,但王先生的体贴温柔还是打动了晓梅的芳心,两人迅速坠入了爱河。经过1年的恋爱生活,两人最终还是因为一些琐事分手。

却不想,分手时小梅已经怀有身孕。与王先生分手之后,身怀六甲的晓梅与相识仅几个月的鲁先生结婚。婚后2个月,晓梅就生下了儿子浩浩。然而不到2年,晓梅与鲁先生两人的婚姻就走向了末路。离婚时,双方协商儿子浩浩随晓梅共同生活,由晓梅抚养长大成人。同时,晓梅也没有让鲁先生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就这样,单亲母亲晓梅开始了独自抚养儿子的艰难生活。此后,晓梅与王先生再度相遇。王先生这才知道,浩浩是晓梅与他在恋爱期间所怀的孩子。2019年5月,王先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证实了他与浩浩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为了给儿子一个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也为了减轻晓梅作为一个单亲妈妈的负担,王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浩浩由他抚养。

法庭上,晓梅确认了浩浩是她与王先生的非婚生子。晓梅无奈地表示,自己目前无固定工作,生活条件不够好,而王先生目前的生活、教育等抚养条件比她优越,同意儿子随王先生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王先生抚养浩浩更为有利,从有利于浩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判决确认王先生与浩浩系亲生父子关系;王先生抚养浩浩至年满18周岁时止。(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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