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個傳銷案


樟樹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暴力傳銷系列案

10月23號,樟樹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暴力傳銷系列案,15名被告分別因涉嫌非法拘禁、搶劫和強制猥褻罪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洪某俊、雷某進、唐某等15人為迫使他人加入傳銷組織,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拘禁、搶劫和強制猥褻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與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展開了辯論, 15名被告人對所犯罪行均不同程度地認罪、悔罪。由於案情複雜、涉及人員眾多,該案件將擇日進行宣判。


樟樹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傳銷團伙涉嫌非法拘禁案

10月23號,樟樹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傳銷團伙涉嫌非法拘禁案,17名傳銷人員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劉某、羅某濤等17名傳銷人員為迫使他人加入傳銷組織,將受害人騙至傳銷窩點,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安排人員24小時看守,短則7天,長則20多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17名被告人對所犯罪行均不同程度地認罪、悔罪,由於涉及人員眾多,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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