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屈!买了29个车位却停不了车,长春这家单位想问问:凭啥?

为了解决顾客停车难的问题,长春金安大饭店在世纪鸿源大厦地下停车场购买了29个车位,然而日前停车场维修以后,饭店工作人员发现,饭店车辆在停车场只能缴费停车。


憋屈!买了29个车位却停不了车,长春这家单位想问问:凭啥?


饭店:饭店车辆被限制出入

“停在自己购买的车位上,为什么还要收费?”长春金安大饭店有关负责人许女士对世纪鸿源大厦物业的做法很不理解。她介绍,9月27日,饭店接到世纪鸿源大厦吉林省易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地下停车场装修通知函,告知由长春金安大饭店单购买的位于世纪鸿源地下停车场的29个车位,因车场装修暂不能停放车辆,但并未通知具体完工时间。饭店车队为配合物业工作,在10月1日前将所有车辆撤离了停车场。

10月9日,饭店联系物业公司后得知,装修工期为15天,施工暂未完成,仍然禁止停车。“但我们发现车场只做了地面平整修复,在此期间其他外来车辆仍然能正常缴费停车。”接到装修通知函25天后,10月21日饭店工作人员亲自到世纪鸿源地下停车场施工现场发现,原来在物业登记车行号码的饭店车辆都不能进入停车场,如要停放必须缴纳停车费。

饭店工作人员与世纪鸿源物业王伟东经理联系,他承认收费停车的车辆确有进出,但在10月20日施工期间有施工工人死亡,施工暂停,但何时施工无法确定。

“为什么社会车辆能够正常进出,购买车位业主车辆却被限制。”许女士表示,饭店一直在配合物业施工,但物业以施工为由,无限期地拖延时间,影响到饭店正常经营。而且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物业不应该阻拦饭店登记车辆出入,更不应该收取停车费。

物业:拆除升降杆让出公共行车道

对于许女士反映的问题,吉林省易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经理表示:“我们确实在地面打磨完成后的空当,让外来车辆缴费停车。”

王经理解释说,物业之所以不让饭店车辆停车,主要原因是饭店停车位位于停车场的角落,为了防止社会车辆占用停车位,饭店私自安装了升降杆。“我对饭店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是公司负责人看到后认为,占用了公共行车道,要求饭店拆除栏杆,然后才能正常使用。”他说,地下停车场是一个环形车道,设立栏杆后,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他认为,饭店购买停车位不包括行车道,行车道属于公共使用,安装栏杆后饭店相当围出40个车位,占用公共面积,因此通知饭店把行车道让出来。

另外,王经理介绍,停车场施工还未完工,地面刚刚进行固化处理,还打算喷涂地坪漆,饭店占用的行车道也在施工计划当中。拆除栏杆后,物业如何保证饭店的车位不被占用?对此,王经理建议,饭店可以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地锁。

饭店:物业看管不严只能自行管理

“因为饭店车位经常被社会车辆占用,安装标志牌也不好使,物业也无法管理,所以前任物业经理允许饭店安装栏杆自行管理,并不是饭店私自安装。如果现任物业对设栏杆有意见,可以出一个书面函,协商解决,不能单方禁止饭店车辆在自己购买的车位停车啊!从来没有接到物业要求拆除栏杆的通知。”长春金安大饭店车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饭店的停车位在停车场角落里,没有占用环形车道。其次,安装地锁后每次用车都非常不方便。另外,饭店每年都给物业缴纳物业费,物业有责任保证饭店车位不被其社会车辆占用,只要物业保证能够做到,饭店愿意拆除栏杆。

“每一层都有一个管理员,我们可以安排人员看管饭店车位,但物业没有执法权,必须保证不被占用不太现实。”物业王经理表示。

提醒:物业收取停车费违反合同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庞广彪律师,他表示,长春金安大饭店购买停车位,可以有自由使用的权利,世纪鸿源大厦物业禁止饭店使用车位,收取停车费,将允许车辆出入跟拆除升降杆行为挂钩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约定,损害购买人的权利。物业应该积极采取协商办法,否则可就饭店安装升降杆,占用公共面积问题,单独向法院起诉。此外,针对车位看护的权责归属,应该根据物业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解决。如果物业合同中物业没有看护的责任,饭店应该自行进行管理。(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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