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撈人”詐騙15萬 男子將自己送進牢房


中國法院網訊 (李曉紅) 丈夫因犯罪被關進看守所,糊塗妻子輕信他人能幫忙“撈人”,被詐騙十五萬元。近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一審以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9月,被害人範某找到被告人王某,請其委託侯某某(另處)把其丈夫吳某(2016年8月9日被屏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已判刑)“弄出來”,後被告人王某帶上被害人範某在屏山縣屏山鎮找到侯某某商談此事。9月底,被告人王某到被害人範某住所,謊稱要繼續為吳某一案“跑關係”騙得範某現金15萬元。

案發後,被告人王某家人退還範某現金5萬元,並取得其書面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15萬元,數額巨大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據被告人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退還被害人範某5萬元並取得書面諒解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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