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汽車撞了,現在人還在醫院,對方全責但是不給醫療費,該怎麼辦?

於啟民1


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問題,是讓人感到最麻煩最頭疼的事情。首先要看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怎麼認定的,已經認定肇事車承擔全部責任,謝天謝地減少了許多麻煩。然後還要看孩子受傷程度,如果是輕傷(肢體骨折)等症狀,倒不用腦心,雖然肇事司機不出面、不墊付醫療費,自己可以採取先行墊付治療,傷愈出院後,保險公司會全額報銷(規定內款項)。最鬧心的是孩子受傷程度比較重,需要支付的款額量大,明顯超過肇事車的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只按規定先支付一部分款,這樣,一般家庭是難以承受墊付巨大數額的,但是,我們國家還真的沒有好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只能家屬操心費力了。如果是這一類情況,請家屬不要為難,堅定治療孩子傷病,等治療出院後,可以把肇事司機和保險公司一併訴訟法庭,到那個時候,可以得到國家規定理賠項目的金額外,還可以申請精神損失費(撫慰金)和傷殘補助金。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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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去年年底出了個交通事故,腿骨折,其他不嚴重。說下這個警官吧。很厲害的一個人,說話很快,思路清晰,做事果斷。誰對誰錯在他那邊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讓雙方都能接受。

我們之前就和對方吵過了,我們不簽字的理由是,人躺醫院了,你一分錢也不拿,對方車被交警大隊扣著,是大卡車,我們不籤,他車就不能開走。我們要求他先拿錢出來,拿個2-3萬,回頭保險賠了,我們最多再還他。

對方的意思是我一分錢不拿,車扣就扣,這是公司的大卡車,但是如果拿錢的話,要他私人拿,他不願意。還有他認為他沒有錯。憑什麼讓他先拿錢。

警官的處理是,對大卡車司機,你把人弄傷了,不管責任怎麼樣,都和你有關,你拿2萬出來,放在我這,算保證金,給你寫個條,車讓你開走,老停這不是辦法。我給你做擔保。如果不拿錢,那我要算你全責的。你憑什麼亂停車。對我們,我給你們爭取2萬,已經很可以了,畢竟你們有很大責任的,趕緊簽了,人家也要做生意的,如果不籤,我要算你們追尾,你們全責的。

第二天,卡車司機拿了2萬給交警,交警轉手給了我們,我們拿到錢簽字,卡車司機雖然感覺被騙了,但還是簽字了。

後來責任五五開,我們後來拿到保險賠償後,保險公司也把那2萬打給了卡車司機。

一個會處理事情的警官是多麼重要。看他給人家辦案,法和情對半。有人說,為什麼不能全部依法辦事,因為完全按法,會擴大矛盾,不利於解決問題


紅色的報復


你的情況我很同情,孩子受傷,那個家長不心疼。但是法律並沒有強制機動車方墊付藥費啊。就算對方全責,人家有保險公司啊。人家為什麼每年都買高額的保險,不就是出車禍時有個保障嗎。別動不動就讓對方墊付,憑什麼?你自己的孩子你不去救治,光想讓對方墊付,對方不墊付咋辦,不治拉。自己先救治孩子,保存好收據和發票,為以後打官司索賠提供證據。

現在是法制社會,該賠你的一分不會少,別動不動這個全責,那個全責。這個不賠你,那個不墊付。整的自己多笨蛋一樣。自已上路小心點,儘量避免出事,真出事不要糊塗,儘量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不要道德綁架,一出事先說自己是弱者,要對方墊付錢財。

我認為出車禍就不應該私了。走法律程序,不看望,不墊付,有事保儉公司上。我交保費就是保障我的。喂個狗有事時也會叫倆聲。何況是保險公司呢!






洛陽張鼕鼕


法律上對方可以完全可以不墊付醫藥費。因為他的車是入了保險的,這些錢可以由保險公司墊付。。。通常是自己墊付,另外請護工什麼的一定要有正規合同,保險公司鬼著呢。結案後,由保險公司統一給賠付。

所以,你完全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墊付。也不要對肇事者有什麼成見,他們入了保險,是沒有義務墊付這個錢的,那是保險公司的事。他們也就是出於人道,會去看看受害者。

做這些的前提是你要考慮找個律師,以我的經驗看,對付保險公司,受害方一定要有明白法律的人參與或者直接請律師,談不攏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因為對方出頭的就是專業律師。

一般人不請律師損失會比較大,尤其涉及到陪護,精神賠償這塊,一定要請專業律師。


七月有大雨


這個事情還真沒有什麼好辦法,因為在法律上沒有強制性條款要求肇事者必須墊付醫藥費,你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把孩子的傷養好,然後仔細的保存好各類消費憑證,以備日後賠償時出具索賠。

對於這樣的肇事者,你也不要心存幻想了,孩子送醫院救治的緊急情況下都不給錢,現在穩定了就更不會給了,而且估計對方也不會出面,可能已經全權委託律師或保險公司來處理啦。不知道對方車輛現在是否還扣押在交警隊,如果肇事者已經提車的話,我認為你可以申請保全對方車輛,既然他不給你痛快,你也就不要讓他方便啦。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責任一方能否積極墊付醫藥費,這個主要看對方的良心啦,如果還講良心的話,就應該多少出一點,既然有商業保險你還怕什麼。退一步講,哪怕你真有困難拿不出來,你起碼也要到醫院看看人家,當面解釋一下理由,你是全責,人家又是受傷一方,於情於理都不應該當縮頭烏龜。

實際上,現在很多人思想中都有一個意識,那就是出了事故之後啥事不管,玩消失,就怕被對方訛上,其實真沒必要,現在商業險的額度普遍較高,而且理賠也比較方便,不管是哪一方,想耍賴是耍不掉的。出了事該負的責任要負,不該負的不負,但躲起來總不是個事兒,何況作為事故的主要責任方,本身就有錯在先。


元芳有看法


首先理解你的心情,也祝孩子早日康復,健健康康。

我說說我的看法吧!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方應積極協助救治受傷者,但這種協助並沒有明確包括墊付醫療費。具體執行中也不會要求墊付醫療費。

其實這裡面是法律在偷懶,漠視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事故責任認定以前確實可以不用墊付醫療費,因為誰違反的法規誰就應該承擔後果。但是事故責任已經認定,肇事方全責的情況下還不墊付醫療費就有問題了。我覺得這塊應該根據肇事方是否墊付來區分是否犯有交通肇事逃逸的罪行。交通肇事是一個整體的事件,包括後續治療。肇事現場沒逃跑,後期卻不承擔責任,並不能算沒有逃逸。正是缺少了這個環節,某些全責肇事者會故意逃脫自己的責任,因為沒有嚴格的懲罰措施。其實墊付的標準應該是保命防殘為基準,僅限於醫院的治療費用,其他的可以等後續處理補償。

我不想打擊傷者,不過河北那個案例真實的反映了受害者的處境。建議你迅速諮詢律師,應該能將肇事者財產進行保全處理。


大鳥5573


我去年也出險了!但我是全責!我自己每年的三者險150萬!就怕自己捱上那個豪車!其實自己的就一個五菱麵包車!可人越窮就越怕有事!真的你點兒低了沒有保險還真就傾家蕩產了!話又說回來了,你是受傷的一方!對方又全責,出事不報警是私聊,那就不好說,報警了屬於公了!你只能墊付!到時候確認孩子沒事了完全好了拿你的全部的手續到交警大隊找你除理事故的警察或者是保險公司,他們會指導你咋辦!放心的是你不至於超過20萬以上吧!一般三者險都在20萬以上!如果真的醫療費特別高超過對方保險的上限了,那就得通過交警讓對方補差額了!賠償包括醫療,陪護,誤工,營養,以及出院後的一個時期內的費用!具體的最好諮詢一下律師!!夠傷殘等級的最好做個傷殘鑑定!醫療費不一定是在醫院的都報!有規定的!希望我的愚見能幫到你!


思念82085586


我來給肇事者把把脈,回答你這個問題❓

遇到這種事,肇事者就算有錢,也會一拖再拖,找沒有錢的理由,因為給的痛快,說明經濟條件肯定不錯,會越要越多,這是肇事者的通病。能拖就拖,除非遇到真有錢的不在乎,想盡快解決!

受害者遇到這事,只能步步緊逼,你越鬆口,他就會越說沒有,因為他拖的意思就是讓你讓步,減少他的損失!

有時候遇到真沒錢的主也是沒辦法,只能忍痛承受!

舉例說明:

15年前有個朋友的兄弟被一輛破面包車撞死了,車的全部責任,車主也承認,法院判定賠付30萬,這人農村的家境不好,這個破車也就值3/5千,還沒有正式工作,賠錢是沒指望了,又不是故意碰死的,還不能判刑,遇到這樣的,死都不能安息。不是有這樣一句話:就是出門遇車禍,也要有福遇到個有錢的主。

再舉個例子:

13年前有個人開車把一個騎電動車戴著一個老人給撞了,當場是一死一傷,傷的在醫院肇事者也就送去2千多元錢,交警判定五五分,那時機動車全對也會有錯,因為電動車和汽車相比之下是弱勢群體。汽車只有交強險,賠付金額12萬。法院起訴判決賠付兩萬。

就算判100萬沒錢也是白搭,也就是說,你遇到這事,先了解一下肇事者的家底到底是有錢不給故意拖著,還是真的沒錢墊付,只有先把肇事者的情況瞭解一下,才能繼續追問。

不管錢到沒到,自己墊付也要先把孩子的傷勢看好才是最重要的。

道理說了不少,綜合大家的意見,希望你能拿出最好的辦法去解決。

最後說一下肇事者:你自己違規闖下的禍,應該為自己的魯莽買單,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有錢就趕緊的拿出來墊付醫藥費,沒錢就跟受害家屬商量解決的辦法,躲不是辦法,只能加大問題的嚴重性,願你好自為之!

後續:多謝各位老闆的評論,9年前一個朋友因對方逆行出的車禍,當天傷者在醫院,沒錢是不給治療的,只能朋友墊付,交警大隊那邊也催快給傷者拿醫藥費,人命關天,看病要緊。(我回答問題只是說了自己知道的事而已,可能現在處理方式不一樣了吧,當時就是那樣處理的。)



祥雲行天下


說一箇中秋節發生在我身上的吧,對向車道壓車非常嚴重!我們20上下的速度,左側突然衝出來一輛電動三輪車!三輪車自己說在對面等了好久看對面沒車想加油門衝過去,我們是紅綠燈過來的第一輛車!剛好撞到我們駕駛室側門,三輪車車速太快發生了側翻,把三輪車大爺的腳壓傷了,打了120拍片各種檢查,沒有傷到骨頭,腳背壓傷有點腫脹!保險公司過來拍照處理,報警,交警說傷著輕微傷,讓保險公司協商處理週一去交警隊籤個協議就行,由於我們有保險就想著走保險給他們報,三天後週一去交警隊,交警調了事故現場監控,三輪車全責,但是機動車上路三分責,認定我們為次責,這樣保險公司就不可能報那麼多了,4s定損我們修車要3000+ 這樣對方還得付我們修車錢,然後對方有找他們的熟人認定成我們的全責,無所謂,畢竟對方腳傷到了,前前後後我們定損修車,去處理,一共耽誤了一個星期時間,還把我嚇得好幾天不能吃飯,哎,真真的提醒年齡大的千萬別騎車在路上亂闖,過馬路一定要觀望啊,對方也沒讓我們墊付!我買牛奶去看了一下,沒有傷到骨頭腳背挫傷現在住了快十天了還沒出院!愛住住吧,反正有保險!


臨沂潤超農資


我支持不墊付,也不看望。原因是是現在的人太壞了,只要你墊付了,就會沒完沒了的折騰,所以乾脆走保險公司比較好。舉個例子,親身經歷的:以前一個摩托車全責撞上我的小車,撞完以後又把一個老太婆掛倒在地上,老太婆只沒有受傷,只是受了點驚嚇,結果老太婆賴在醫院住院53天,非要賠2萬才出院,摩托車是個工地上的小工,摩托沒保險,交強險都沒有,人也窮得一批,哪來的錢給,我不忍心他賠錢,讓交警判我全責,然後走保險。期間不探望,不墊付,不慣著那個老太婆,愛住院多久住多久,我給醫院熟人打招呼說只能開報銷範圍內的藥,自費藥我不會認。天天把老太婆輸鹽水,輸得她自己受不了了,灰溜溜的出院了。所以說現在不是說我們不墊付,關鍵是有的人做事不講良心,活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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