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帝之名:美國的宗教基因

我們看美國的時候,有一個現象讓很多人不好理解。美國這樣一個科技和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它的宗教色彩怎麼那麼重?美國總統就職的時候,他一定是要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的。國會開會之前,議長一定要帶頭讀一段《聖經》。要知道,其他西方國家可沒有這樣的。拿普通美國人來說,同樣源頭是基督教文明,美國人信教的比例遠遠高於歐洲。我再告訴你,在美國很多社區,教會的牧師有點像我們以前的居委會幹部,直接介入到美國人的日常生活裡面。比如你如果婚姻有問題要離婚的話,可不是想離就離的。社區的牧師會來找你談話,瞭解情況,他還要做調解工作。

實話實說,這麼強的宗教性不光是我們中國人覺得特別,其他西方國家比如歐洲人也覺得特別。有一本書叫做《宗教的美國人,世俗的歐洲人》,就是寫這種差別和背後的原因。這本書很有意思,我這裡沒時間展開,有興趣可以去翻一下。我要和你強調的是,這種強烈的宗教性就是美國特性的一個部分。可以說你不理解宗教,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美國。

美國為什麼宗教色彩那麼重?

上一講我說了新教、清教和天主教之間的關係,這裡我要補充一句,到美國來的英國殖民者絕大部分都屬於新教這個大類中的小派別——清教徒,信仰最虔誠,對殖民地發展的影響也最大。

就拿清教徒移民寫的《五月花號公約》來說吧,美國的民主政治基因就濃縮在裡面,但這種政治基因和宗教基因是共生關係,根本分不開。公約開頭第一句就是“以上帝之名,阿門”。很像一篇宗教的佈道詞。所以清教徒來北美建設心目中的美好世界,一開始就是和他們的宗教信仰聯繫在一起的。

10年以後,又有一批清教徒到美洲來。這批移民的領袖——溫斯羅普在船靠岸之前做了一次佈道。這篇佈道詞在歷史上地位可太重要了,可以說僅次於《五月花號公約》。它的核心意思是,我們到美洲來,不是一般性地建立一個新世界,而是要建設一個“山巔之城”,讓全世界都注目,都景仰。

“山巔之城”這個詞宗教意義非常強烈,它不是溫斯羅普發明的,而是《聖經新約》裡面基督的一段話:“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所以你看,那幫英國移民在開拓殖民地的時候,他們是有一個更高的理想信念的指引,那就是要在這片新大陸上建立一個世界的標杆和範本,用宗教語言來說就是在人世間彰顯上帝的榮耀。這種宗教使命感可以說構成了美國後來發展的精神底層。我們很多人都覺得美國自命不凡,對別人指手畫腳,從根子上說就有這種最初的宗教使命感在起作用。

聽到這裡你可能還會有疑問——《五月花號公約》、“山巔之城”的佈道都特別重要,但它們只是反映了400年前那些清教移民剛剛到美洲來的心願。那為什麼這種宗教基因能一直保留下來而且強勁生長呢?這就要說到環境因素了。

美國的宗教基因為何一直在生長?

首先,北美殖民地比英國老家更艱苦,也更危險。

像“五月花號”那批移民,第一個冬天就因為飢餓和寒冷死了一半。背井離鄉,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又充滿風險的環境,人的內心更需要宗教的安慰。這一點很好理解。但我告訴你,這只是一種淺層的相關。

更深一層的相關,是北美殖民地的謀生環境和移民信奉的教義非常契合。

北美殖民地自然環境艱苦,但同時地廣人稀,土地肥沃,你只要足夠勤奮,就能有自己的一塊地,最後肯定是凍餓不愁的。所以北美殖民地從一開始就不同情窮人,覺得如果在北美這樣的環境下還是個窮人的話,那隻能說明他懶。那為什麼說這種環境和移民的教義非常契合呢?這就要說一下移民的宗教了。我前一講說過,坐“五月花號”到北美建立殖民地的那批主要是清教徒,清教是基督教新教當中一個激進的小派別。那其他英國人呢?基本上都屬於新教的主流派。所以實際上北美的英國人都屬於新教,只不過嚴格程度不一樣。

那新教教義有什麼特點呢?那就是它鼓勵開拓進取,發財致富。比如說,新教教義認為,衡量一個人是不是對上帝虔誠,主要不是看他做多少禱告,而是要看他是不是用心地做自己的工作,因為工作是上帝給予他的天職;再比如對財富,新教教義認為,財富是上帝對你的最大獎賞,是勤奮、守時、講信用這些美德換來的。所以你看,這種新教教義和北美殖民地那種風險多、機遇多的謀生環境真的是非常相符,實際上是在相互加強。而且直到今天,美國最大的信教人群仍然是新教徒,7500萬人。

除了上面我講的兩個環境因素以外,還有最後一個,也是最重要的環境因素,就是社會政治環境。北美移民社會和歐洲國家不一樣,它一開始就實行了政教分離。什麼意思?就是宗教信仰和政治權力分開,套用企業的術語,兩者的產權邊界非常明確。這一點太重要了。你想,邊界明確以後,宗教和政治之間還相互奪權、相互競爭嗎?不需要了。宗教不再想政治權力了,它的關注點就是社會。

我舉個教育的例子。原來英國國內的人覺得,北美殖民地就是一塊蠻荒之地,那教育水平認字水平肯定很差。但歷史學家發現,完全不是這樣。北美的識字率實際上比英國本土的還要高。那為什麼呢?原因就是,到北美的那幫清教徒非常重視教育,認為人只有識字,能夠閱讀《聖經》,那才能建立真正的信仰。今天美國最著名的大學哈佛大學在1636年就成立了,比美國建國還早100多年,誰建的?就是教會。而1705年成立的耶魯大學,一開始也是宗教學校。

我還要告訴你的是,早期的馬薩諸塞殖民地曾經通過一項法律,名字很奇怪,叫《老騙子法》。“老騙子”是誰呢?就是基督教裡說的魔鬼,專門誘惑人走上邪路的,所以叫它“老騙子”。那怎麼對付它呢?還是要讀書認字,學習《聖經》,這樣就不會上魔鬼的當。這部《老騙子法》就是抓教育的,規定很細:50戶以上的鎮要僱一位老師,100戶以上的鎮要辦一所學校。這是什麼?這就是宗教力量對社會在進行管理。殖民地的識字率為什麼比英國國內還高,秘密就在這裡。

從這個教育的例子你也可以看出來,這裡的宗教實際上是在幫助政府管社會。政府夠不著的地方宗教替你管了。這裡我再強調一下,因為一開始就實現了政教分離,所以在美國宗教和政治權力之間的關係不是競爭,而是合作關係。既然是這種關係,政府還需要嚴密防範宗教的影響嗎?不需要了。所以從殖民地到美國建國,一直到今天,美國的政治在不斷髮展,宗教也在不斷髮展、生長。最初的那種宗教基因,因為環境的塑造,最終成為美國精神底層的一個重要部分。法國人托克維爾在他的名著《論美國的民主》裡面這麼寫:“我們決不要忘記,正是宗教,才使英裔美國人的社會得以建立。”這個論斷太重要了。我插一句,這本書更重要,屬於必讀。

本講總結

好,我帶你簡單總結一下這一講的內容:我們發現,北美移民攜帶的宗教信仰,和北美特殊的環境,產生了美國獨有的宗教基因。這裡你可能發現,大國的成長和自然界的生物演化有點像,最初的基因很重要,但後來的環境更重要。美國的歷史學家可能特別強調《五月花號公約》,強調溫斯羅普的佈道,但實際上是後來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的不斷塑造,才使得美國變成了今天我們看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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