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再度發文確認:依規“康復大學”不冠以“中國”字樣

對於籌建中的“康復大學”能否被稱為“中國康復大學”,教育部近日再度發文明確態度。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教育部官網“建議提案辦理”欄目10月25日公佈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7243號建議的答覆》(教建議字〔2019〕134號,以下簡稱“答覆”),這份8月30日出具的文件集中答覆了部分關於康復大學建設的建議。

《答覆》表示:教育部歷來高度重視高層次康復人才培養工作,2017年印發的《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支持建設康復大學,加快培養康復人才”。近年來,教育部與中國殘聯保持密切溝通聯繫,深度參與了康復大學建設的前期考察調研,2017年、2018年先後兩次與中國殘聯等相關部門開展了專題研究,全面配合做好康復大學的論證和設計工作。

《答覆》還提到:2019年6月,教育部根據山東省、中國殘聯、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來函申請,印發《教育部關於支持籌建康復大學的函》(教發函〔2019〕45號),明確支持以山東省為主體,籌建康復大學。待條件成熟後,由山東省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設立申請,屆時教育部將按照高等學校設置程序依法依規進行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教育部的《答覆》明確表示:關於你們提出的將“康復大學”命名為“中國康復大學”的建議,由於《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中明確,高等學校校名不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因此康復大學命名須符合國家規定。

《答覆》透露:目前,中國殘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以及山東省省委、省政府、青島市政府等多家單位已組建成立了康復大學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定期進行協商和信息溝通。在今後的工作中,教育部也將密切關注康復大學籌建工作,積極支持山東省及有關部門按照應用型高校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定位和學科專業佈局,加大政策和資金保障力度,不斷完善學校各項辦學條件。

根據這份教育部文件,這所目前正在山東青島籌建的高校名稱為“康復大學”,而非此前部分地方媒體介紹的“中國康復大學”。

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發文回應康復大學命名問題。

今年2月,澎湃新聞曾報道了教育部官網公佈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3042號建議的答覆,其中同樣談及籌建中的“康復大學”應在符合相關規定基礎上規範使用校名。

當時,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3042號建議的答覆中表示,關於學校名稱的使用問題,根據國務院《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學科門類、規模、領導體制、所在地等,確定名實相符的學校名稱。教育部印發的《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進一步強調,設置本科高校的校名不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不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的地域名。

“因此,創建康復大學應在符合上述規定基礎上,規範使用校名。”教育部表示。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近年來,國家一直嚴控“國字頭”大學的審批,僅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等少數幾家大學獲批。

“目前學校命名只有一個意向,並沒有正式決定。”2月21日,青島殘聯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對此,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處辦公室工作人員也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康復大學的命名還未確定,“但肯定會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範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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