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

明年覆盖全省消费较集中经营场所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将在全省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到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单位逐渐覆盖全省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场所。

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规范开展,我省制定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第1部分:通则》地方性标准,明确创建标准和相关要求。这是我省关于放心消费创建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标准,据了解,后期将制订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药店、网店等细分领域的细则标准。

“服务领域正在成为消费维权的洼地。”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健表示。据介绍,当前,我省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两个:个人信息安全和预付式消费风险。个人信息权受侵害是新型欺诈、诱导式交易、商业骚扰等侵权行为的基础,直接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预付式消费存在的欺客宰客、侵占资金、违约跑路等问题,在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行业带有普遍性。

针对这两个焦点问题以及骚扰广告、“山寨”店面和产品、线上支付安全等消费热点问题,我省对参与“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的市场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各地将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欺诈和侵权行为,特别是对于经营者无理拒绝、故意拖延消费者合理诉求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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