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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合同?这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协商签订,另一种是法定签订。
一、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主要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为了将人才留住,往往会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作为条件。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员工来说,等于有了长期的保障,一份稳定长期的合同,能使员工撇开思想顾虑更好地为企业工作。
这种协商签订的方式,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今后有纠纷也会得到法律支持。
二、法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关于法定签订,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写的很详细了,第十四条内规定了三种情况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总结
以上三点虽然写明了签订或者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员工即使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单方面解除。
员工该遵守的规章制度还是得遵守,现实中有一些员工误以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反正公司也不能开除我,随便我怎么混都行。但是当公司真正解除了合同后,去仲裁、诉讼才发现,原来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被公司合法的单方面解除。
重大违纪、不胜任工作等理由,只要公司具有充分的证据,就可以合法解除。所以员工千万不要以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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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可以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接下来小编为各位条友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也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r
什么时候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r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r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r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
需注意以下问题:\r
第一、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r
第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r
第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
第四、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具备了前三个条件,且劳动者已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就有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因为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也非常的多。\r
谢谢您的阅读!
张齐文Dennes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让劳动者吃下定心丸。如果不是劳动者本人因素,或主动辞职或严重违反单位纪律等,一般不会有被辞退的风险,可以专心致志的工作。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了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凡是具备以上条件,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呢?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好处是多方面的。
一是用人单位能给劳动者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让劳动者吃下定心丸,树立长期在单位工作的信心和思想准备,能安心做好本职工作,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因素,或主动辞职或严重违纪,一般不存在被辞退的风险。即便是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裁员时,也会优先留用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在经济减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优先留用(二)款中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可见,这就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供了充分的就业保障。
二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然充分享受与其他订立劳动合同方式的合法权益,并非是因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受到更严格的约束。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只要是依法履行辞职手续,也一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也无权进行阻挠。
三、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并非一劳永逸,依然受法律制约,依然要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的。
不要以为与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为有了“护身符”,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服从单位的管理,无视单位的规章制度,甚至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在这种情况下, 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也不会进行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连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劳动合同法可见,甭管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触犯了以上规定条款,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并非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例外。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确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对劳动者起到稳定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有了安全感;但是,作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来说,也不能感觉就进了“保险箱”,就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依然都要认真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工作才是。如果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也会饭碗不保的,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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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心语刘
楼主好。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在同一家任职机构连续工作10年以上,劳动合同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
2、在同一家任职机构签订和续签劳动合同一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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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或者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