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事业编考试培训「法律」

【法律】2019公基模考大赛

2019事业编考试培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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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39.甲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胖子烧烤店深夜发生大火,造成数十人伤亡。后经查证,该信息为谣言,并无视频中反映的情况。甲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该事件体现了法的()。

A.预测作用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40.根据《宪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B.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组成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D.解释宪法和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41.某网络直播平台女主播杨某莉在网络直播时,实施了有侮国歌尊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B.在国家公祭仪式上应当奏唱国歌

C.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D.为提高国歌传唱度,鼓励使用国歌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42.某企业因其环境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复议机关要求该企业必须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无效

B.如被申请人是区环保局,则复议机关只能是市环保局

C.该企业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处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无论何种情形,该行政处罚在行政复议期间均不停止执行

43.某日,邻居老王的行为触怒了赵某,赵某手提一把西瓜刀,欲砍死邻居老王。追杀过程中突然火车经过,挡住了赵某去路,等火车驶过后老王早已不见踪影。本案中,赵某的行为成立()。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44.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辆存在严重超员情况的幼儿园校车,让人大吃一惊的是,该车核载9人,却实坐了38人,超员多达29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该机动车驾驶人涉嫌构成()。

A.交通肇事罪B.危险驾驶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

45.《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到重要的统领性作用,它的一些创新性规定改变着你我生活。下列关于《民法总则》的创新性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两年延长为三年

B.“绿色原则”成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C.首次在民法中将自然人个人信息权列入民事权利范畴

D.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并确立了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

46.小清河流经甲村和乙村,两村的村民为各自生产和生活需要直接从小清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两村均认为小清河归本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小清河的所有权属于()。

A.甲村B.乙村

C.甲村和乙村共有D.国家

4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宣告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B.一律不公开宣告判决

C.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外,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D.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宣告判决,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宣告判决

48.五一劳动节假日期间,公司因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小刘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给小刘不低于其工资的()的工资报酬。

A.150%B.200%

C.250%D.300%

49.某区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的案件时,将劝架的路人甲一起带回公安局并对甲行政拘留15日。甲认为区公安局的做法侵犯了其人身权,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公安局

C.甲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

D.区公安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50.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将对于激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的新动力新动能,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该法表述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施行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

B.为提高交易效率,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销售小额商品时不需要出具发票

C.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如需交由他人代收,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D.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可以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51.下列法律谚语所表达的法律理念与相关法律规定对应正确的是()。

A.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睡眠人——《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B.风可进,雨可进,国王千军万马的铁蹄不可进——《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C.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D.没有告诉者,就没有法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52.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来担任()。

A.自治区主席B.自治州州长

C.自治县县长D.自治乡乡长

5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A.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B.乙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C.丙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丁犯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54.小明9岁时其父母乘车外出,不幸发生车祸,父母双亡。下列人员中,能够担任小明监护人而无须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的是()。

A.小明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B.小明已成年的姐姐小华

C.小明经济实力雄厚的舅舅

D.小明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的姑姑

55.李某因对海东市经开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海东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海东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李某决定起诉。请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此行政诉讼的被告为海东市公安局

B.此行政诉讼中,海东市经开区公安局和海东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

C.若李某只起诉经开区公安局,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李某追加海东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

D.人民法院告知李某追加被告,李某若不同意,人民法院则不再予以追加

56.甲公司是张某和李某等6人在2015年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张某欲转让自己的股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张某将股权转让给李某,无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B.如果张某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则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

C.张某欲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并且张某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拒绝转让

D.张某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0.5分,共5分)

81.甲吸毒,某日因向其寡居的母亲索要钱财购买毒品而发生争执,甲故意将其母亲杀害。因甲为独子,故甲母的遗产仍应由甲继承。()

82.杨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其无法正常开口说话,但听力正常。某日,杨某因贩毒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因为杨某身体残疾,所以对杨某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解析】39.考查法的规范作用。法的作用: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作用,此点需要作为多选题掌握。法的五个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的作用对象是本人,即法像指路明灯一样说明如何去做、如何调整自己的行为;(2)评价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他人,评价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例如乙说甲的行为违法了,乙对甲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3)预测作用是预测双方的行为及结果,双方当事人还没有做,但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指导双方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4)强制作用的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谁违法、犯罪就要承受来自法律施加的不利后果,即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强制性的体现;(5)教育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一般人,对一般人产生示范和警示作用。C项正确:题目中甲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说明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即甲受到来自法律施加的不利后果,对应强制作用。【选C】

【解析】40.选非题。A项正确:《宪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一般都是在3月召开,如2019年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在3月5日举行。5年:指全国人大会议五年一届,一届中每年举行的是第几次会议。C项正确:考查《宪法》中哪类人员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常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中哪类人员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两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注意:没有国家主席、副主席。D项正确:《宪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对于宪法和法律条款含义的解释、条款说明的权力都集中在全人常(常设机关,因为随时需要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放在常设机关可以及时解决问题)。B项错误:《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监察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秘书长”错误,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全人常有秘书长。【选B】

【解析】41.选非题。A项正确:我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田汉作词、聂耳作曲),《国歌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B项正确:看到国家公祭仪式想到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公祭仪式上应当奏唱国歌,表达心中严肃、悲痛、不忘历史、砥砺前行之情。C项正确: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D项错误:国歌不追求传唱度,且国歌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不合适。【选D】

【注意】《国歌法》内容很少,只有16条,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课下有时间可以看一下,增加对中国第一声音的了解。

【解析】42.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B项错误:被申请人是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申请人是区环保局,此时的复议对象是区环保局,即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找该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区政府)或找其上一级主管部门。选项只有市环保局(上一级主管部门),缺少区政府。C项正确:符合法律规定,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政处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主张自己的权利。D项错误:说法过于绝对。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例外。【选C】

【解析】43.A项错误: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赵某手提一把西瓜刀,欲砍死邻居老王”说明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不是预备阶段。B项错误:犯罪中止即能而不欲(能够达到目的但已经不想了),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赵某没有砍死邻居老王是因为火车经过,挡住了赵某去路,而非行为人赵某自动放弃,也不是自动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C项正确:犯罪未遂即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为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没有得逞,赵某拿着西瓜刀去砍人,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突然火车经过,挡住了赵某去路)导致没达到既定目标,成立犯罪未遂。D项错误。【选C】

【解析】44.关键词“幼儿园校车”,该车超员多达29人,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考查刑法分则的常见罪名,本题首先分析每个罪名的关键信息,能够区分关键信息,答案则很容易选择。A项错误:交通肇事罪有两个重要特征,即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此时行为人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该司机虽然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但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此时A项排除。D项错误:重大责任事故罪指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即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发生严重的后果,因此从“严重后果”的角度看,可排除A、D项。C项错误:破坏交通工具罪指行为人有故意破坏的行为,让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简单说行为人“憋了一肚子坏水”,是车就让它翻、是船就让它沉、是飞机就让它掉下来,此时才构成交通工具破坏罪。题目中的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故意破坏的行为,其次也没有“憋一肚子坏水”,没有把汽车弄翻车,因此排除C项。B项正确:危险驾驶罪有四种情形,直接看第三条,即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题中车辆是幼儿园校车,符合从事校车业务的规定;同时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关键条件具备,此时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选B】

【解析】45.选非题。考查关于《民法总则》的创新性规定。A项正确:《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普通诉讼时效是2年。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实施后,将一般诉讼时效延长为3年。“3年”指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B项正确:“绿色原则”是简称,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或者保护生态环境。其与民法中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成为从事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原则。C项正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注意:这是首次在民法中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列入民事权利的范畴并对其加以保护。D项错误:法人分类缺少“特别法人”,比如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都属于特别法人,因此《民法总则》将民法分为三类,即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民法课程中强调,《民法通则》中对于主体的规定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但新民法中增加一个主体,即非法人组织。《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典型是合伙,通过《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确立了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地位,因此D项后半句正确,前半句错误,总体来看D项错误。【选D】

【解析】46.不管题中“小清河”,还是黄河、长江等,只要是水流,都归国家所有。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和资源,出题人非常喜欢考查。专属于国家的资源:“看图说话”,如图“摩天大楼”一般在城市,大楼下面的土地为“城市的土地”,城市的土地专属于国家所有;大楼前有一条水流,其专属于国家所有;水流流入海里,“涓涓细流流入海”,“海域”专属于国家所有;大楼的风水很好,背后面有山,“山”不专属于国家所有,但山里有金子,“金子”属于矿藏,矿藏专属于国家所有;发射信号的称为无线电频谱资源,其专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派出士兵拿着枪进行看管,“枪”属于国防资产。【选D】

【解析】47.本题错误率较高。A项正确:宣告判决的问题,《民诉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B、D项错误。C项错误:关键词“审理”,简单说《民诉法》中规定,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只是对开庭审理作出的规定。该选项后半句对应“宣告判决”,前后没有因果关系。即使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判决也一律公开宣告。【选A】

【解析】48.考查《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种情形是无良老板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普通情况安排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平常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如果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安排午休,《劳动法》中规定每周至少安排一天的休息时间,此时需要支付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比如五一、国庆节、春节等,此时需要支付300%工资报酬。题目中对应五一劳动节,即为法定休假日,此时应当支付不低于300%工资报酬。【选D】

【解析】49.关键词“劝架的路人甲”,现代版“窦娥”。A项正确:甲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现代版“窦娥”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中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如果对受害人违法拘留,题干中为典型的违法拘留的情形,即侵犯甲的人身权,此时受害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国家赔偿。B项正确:简单说“谁干的谁承担责任”,该事件处理机关为区公安局,因此赔偿义务机关只能是区公安局。C项正确:如果受害人要求国家赔偿,首先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但是法条中规定,也可以在申请复议或诉讼时一并提出,因此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可以直接找区公安局赔偿,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诉讼过程中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D项错误:考查《国家赔偿法》的法条记忆,此处不是1个月,应该是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选D】

【解析】50.【选C】

【解析】51.A项正确:“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睡眠人”指权利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及时到法院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没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主张自己权利,过了这个时间段,则权利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即权利人不要躺在权利上睡大觉。一般诉讼时效时间就是三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开始计算,三年之内要到法院主张自己权利,否则会失去胜诉权。B项正确:“风可进,雨可进,国王千军万马的铁蹄不可进”指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C项正确:“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另一种表达为“不得自证有罪”,即自己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自证有罪,比如证明自己杀人,这是违反人性、不人道的做法,所以在现在的法治国家都不允许自证有罪。D项错误:“没有告诉者,就没有法官”指不告不理,即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得受理。告了才有法院审判行为,告什么审什么,审判范围必须和诉讼请求相一致,不能超出诉讼请求,也称之为没有告诉者就没有法官,这是审判中立的要求,对于司法公正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选项中的“拘传”是指《民事诉讼》当中对于妨害民事诉讼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比如被告经过两次传唤仍不到庭,此时可以拘传到庭,与题干没关系。【选ABC】

【解析】52.本题错误率达到55.55%。本题考查宪法原文。A、B、C项正确。D项错误:有自治乡,但没规定自治乡的乡长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题干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因此按照宪法规定做题即可,不要想太多、开脑洞。自治区的主席是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一把手,行政负责人,在级别上,相当于各省的省长。【选ABC】

【解析】53.本题错误率非常高。A项错误:关键词为“故意杀人”、“有期徒刑”(而非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甲可以(而非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B、D项正确:“煽动分裂国家罪”、“叛逃罪”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故其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C项正确:虽然犯了“强奸罪”,但被判处“无期徒刑”,因此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选BCD】

【解析】54.考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问题。C、D项错误:舅舅、姑姑属于其他个人,不论其身份或经济实力怎样,若想当监护人,必须经过小明住所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项正确:祖父母、外祖父母。B项错误:已经成年的姐姐小华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又是姐姐,所以可以担任。【选AB】

【解析】55.A项错误、B项正确:两个选项涉及如果起诉,应当以谁为被告的问题。若案件先经过复议,复议不服,又去诉讼,同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来判断,此时需“一锅端”,即一起当做被告。C项正确、D项错误:两个选项都涉及到追加被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行政诉讼当中没有自愿,大家不要和民法相混淆。【选BC】

【解析】56.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规定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A项正确:张某转让给李某是股东之间的转让,直接转让即可,无需其他股东同意。B项错误:过半数同意,非全体同意。C项错误:视为同意转让,放心大胆转让即可。D项正确。【选AD】

三、判断题(共10题

【解析】81.“甲故意将其母亲杀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甲的继承权丧失。【错误】

【解析】82.《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题干当中,杨某符合“哑”的条件,但不符合“聋”的条件,所以其并非刑法上所规定的既聋又哑的人,因此无需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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