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警惕假冒微信公眾號詐騙

隨著新媒體運營的不斷髮展,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發展的趨勢是越來越好,但是一些不法分子趁機冒充商家“正牌”公眾號,且製作模仿得很“真”,以此來實施詐騙,騙取市民錢財。

案例:

1、東陸橋派出所接到群眾徐某某報警稱,其兒子小王在“毒”APP上看到有人在賣鞋子,他就聯繫對方購買,對方讓他添加為微信好友,隨後小王通過掃描微信二維碼支付給對方2000元作為球鞋費用。支付完成後,對方以球鞋海關因重量問題被扣為由,又讓小王支付1599元。隨後幾天小王發現在微信上無法與對方聯繫,通過APP也聯繫不上對方,才發現被騙。

2、市民趙某向西華派出所報警稱,其被一個名叫“安全支付助手”的微信公眾號詐騙799元,後經民警調查發現“安全支付助手”並不是一個微信公眾號,而是一個普通的微信仿照正規微信公眾號建立的一個假冒賬號。

3、陳某某向金碧派出所報警稱,他收到了一條署名為昆明交警的短信,內容為:“陳XX您好:您的車輛六年免檢今日到期,請微信公眾號搜索“昆明車輛極速審驗”關注併線上年審,申請免檢合格標誌足不出戶寄到家。”陳先生一看車輛相關信息數據都是正確的,便按照要求操作,後被騙4000餘元。

詐騙手法

1、不法分子模仿一些有名頭的微信公眾號、小程序進行模仿製作虛假賬戶,這些微信公眾號用著官方口吻的宣傳語,顯眼的企業LOGO,受害人關注瀏覽信息,多為官方內容,所以就容易相信所謂的“公眾號”發佈的信息,一旦跟其指示要求操作,非常容易洩露個人信息,從而導致被騙。

2、犯罪分子盜取商家微信公眾賬號後,發佈“誠招網絡兼職,幫助淘寶賣家刷信譽,可從中賺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信以為真,遂按照對方要求多次購物刷信譽,後發現上當受騙。

警方提示

對微信信息應提高警惕,不輕信、不貪心、重核實。注意區分公眾號的真假,如果是不確定的公眾號,查看其“更多資料”—“賬號主體”,如果是官方公眾號信息會比較齊全,可能包括:媒體/機構名稱、認證時間、機構類型等,而個體虛構的公眾號會顯示“個人”。無論是兼職找工作還是傳播網上信息,都要準確核實,不要輕易相信網上的信息,找工作當然最好去正式的招聘市場或者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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