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夫妻二人開車追逐,撞向無辜路人,造成兩死一重傷, 你怎麼看?

寒蟾


發生在廣西桂林興安的這起因夫妻兩人各自開車在馬路上追逐撞死2人的慘烈交通事故,發生在10月22日早上,這對夫婦已經因為涉嫌危險駕駛,已被拘留。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等待兩人的不知是怎樣的刑期!

當天上午近9時,在桂林興安縣雙擁路一路段,27歲的唐某開著小車要超越前方的42歲其丈夫的袁某駕駛的小車,兩車發生刮擦,唐某的車輛失控,撞倒路上開著電動車的秦某和開著摩托車的黃某,兩人當場死亡。

秦某電動車搭著的一個7歲孩子也受了重傷,被送至醫院搶救。

夫妻兩個人,無論有什麼樣的矛盾,要打要鬧,兩個人私底下找地方自己解決,別牽扯和傷害無辜的兒女和親人,更別牽扯到完全沒有關係的陌生人。這一次夫妻兩個人,竟然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毀了兩個家庭的幸福,造成了另外兩個家庭無法彌補的家庭完整缺失,多麼惡劣的衝動後果!

這對夫妻,哪怕有什麼懷疑和不滿,也不能一時通過在路上開車斗氣鬥快鬥逼停等辦法來解決。每個人能開車都是要考文科試和術科試,要通過正規考試,正正式式考過才能領到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每個駕駛人員,坐上駕駛室,要開車上路,都應時刻清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車輛的法律責任要非常瞭解,絕不能隨意亂來,否則,必然造成對別人和社會的影響和危害。

這次事故,如果是女方有某些對丈夫的懷疑想抓住現場把柄而在開車中採取主動行為,成為造成事故負較大責任的一方,由此而要判更長刑期,自己不單什麼都失去,還倒貼了未來很多年的自由,預支了自己的寶貴年華,錢財也要賠償一大筆,自己不是傻透頂了嗎?

就算事故雙方責任一樣,大家在牢裡呆很多年,共同負擔事故責任一大筆賠償,兩人來個雙方共同魚死網破,又有什麼得益呢?

理智,是任何一個人面對大大小小問題時應採取的唯一態度。


未卜先知了webscheer


他們為什麼敢開車這樣?因為開著車不會有太嚴重的後果,嚴重的是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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