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黃鳥》:此詩悲惋秦國優秀人才,控訴了人殉制度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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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黃鳥》:此詩悲惋秦國優秀人才,控訴了人殉制度的罪惡

全詩三章,每章十二句。是春秋時秦人諷刺秦穆公以人殉葬,悲惋秦國優秀人才——子車氏三子的輓詩。此詩在藝術上的主要特點是雙關語的運用,增強了悽慘的悲涼氣氛,渲染了以人為殉的悲慘,從而控訴了人殉制度的罪惡。

《詩經》就整體而言,是周王朝由盛而衰五百年間中國社會生活面貌的形象反映,其中有先祖創業的頌歌,祭祀神鬼的樂章;也有貴族之間的宴飲交往,勞逸不均的怨憤;更有反映勞動、打獵、以及大量戀愛、婚姻、社會習俗方面的動人篇章。

《詩經》現存305篇(此外有目無詩的6篇,共311篇),分《風》、《雅》、《頌》三部分。

《風》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詩經》中的精華部分有對愛情、勞動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懷故土、思徵人及反壓迫、反欺凌的怨嘆與憤怒,常用復沓的手法來反覆詠歎,一首詩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幾個字不同,表現了民歌的特色。

《雅》分《大雅》、《小雅》,多為貴族祭祀之詩歌,祈豐年、頌祖德。《大雅》的作者是貴族文人,但對現實政治有所不滿,除了宴會樂歌、祭祀樂歌和史詩而外,也寫出了一些反映人民願望的諷刺詩。《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

《頌》則為宗廟祭祀之詩歌。《雅》、《頌》中的詩歌對於考察早期歷史、宗教與社會有很大價值。

以上三部分,《頌》有40篇,《雅》有105篇(《小雅》中有6篇有目無詩,不計算在內),《風》的數量最多,共160篇,合起來是305篇。古人取其整數,常說“詩三百”。

《風》包括了十五個地方的民歌,包括今陝西、山西、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間樂歌。多半經過潤色後的民間歌謠叫“十五國風”,有160篇,是《詩經》中的核心內容。“風”的意思是土風、風謠。

十五國風分別是:周南11篇、召南十四篇、邶(bèi)風19篇、鄘(yōng)風10篇、衛風10篇、王風10篇、鄭風21篇、齊風11篇、魏風7篇、唐風10篇、秦風10篇、陳風10篇、檜風4篇(檜即“鄶”kuài)、曹風4篇、豳(bīn)風7篇。周南中的《關雎》、《桃夭》,魏風中的《伐檀》、《碩鼠》,秦風中的《蒹葭》等都是膾炙人口的名篇。

《國風·秦風》是《詩經》十五國風之一,共十篇,為秦地民歌。秦本為周的附庸。西周孝王封他的臣非子於秦(今甘肅天水故秦城),疆土逐漸擴大。《詩經》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對後代詩歌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成為中國古典文學現實主義傳統的源頭。

秦,古秦國在西犬丘(今甘肅天水南部,包括西漢水流域大部),東周初,因秦襄公護送周平王東遷有功,開始列為諸侯,改建都於雍(今陝西鳳翔),自此逐漸強大起來。統治區大致包括今陝西中部和甘肅東南部。“秦風”就是這個區域的詩。

《漢書·地理志》說:“天水隴西,山多林木,民以板為室屋,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逼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崇尚)氣力,以射獵為先。”所以在秦風中,有一種在別的風詩中少見的尚武精神和悲壯慷慨的情調。

秦詩產生的時代大致說來是自春秋初至秦穆公(死於前六二二年)的一百五、六十年間。

秦穆公死前就想讓群臣和他一道同赴黃泉,一次與群臣飲酒,趁大家喝得暈頭糊腦時說:“咱們君臣,生時同樂,死後也要同哀呀。”而奄息、仲行、針虎三個大臣當場表態,願隨他共死。至公元前621年,秦穆公任好死,殉葬者多達一百七十七人。其中奄息、仲行、針虎三兄弟也允諾隨之殉葬而死,這三兄弟是秦國的賢者,人們哀悼他們,於是創作了這首輓歌,詩中表達了對極度殘忍的活人殉葬制的控訴,以及秦人對於三良的惋惜,也見出秦人對於暴君的憎恨。

《詩經·黃鳥》

交交黃鳥,止於棘。

誰從穆公?子車奄息。

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臨其穴,惴惴其慄。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

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於桑。

誰從穆公?子車仲行。

維此仲行,百夫之防。

臨其穴,惴惴其慄。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

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於楚。

誰從穆公?子車針虎。

維此針虎,百夫之御。

臨其穴,惴惴其慄。

彼蒼者天,殲我良人!

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鳥鳴聲。


黃鳥:即黃雀。


棘:酸棗樹。


從:從死,即殉葬。


穆公:春秋時秦國國君,姓嬴,名任好。


子車:複姓。


奄息:字奄,名息。


特:傑出的人材。


彼蒼者天:悲哀至極的呼號之語,猶今語“老天爺哪”。


良人:好人。


人百其身:猶言用一百人贖其一命。


桑:桑樹。桑之言“喪”,雙關語。


防:抵當。


鄭箋:“防,猶當也。言此一人當百夫。”


楚:荊樹。楚之言“痛楚”。亦為雙關。


大意:

交交黃鳥鳴聲哀,棗樹枝上停下來。

是誰殉葬從穆公?子車奄息命運乖。

誰不讚許好奄息,百夫之中一俊才。

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心驚痛活埋。

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

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願赴泉臺。

交交黃鳥鳴聲哀,桑樹枝上歇下來。

是誰殉葬伴穆公?子車仲行遭禍災。

誰不稱美好仲行,百夫之中一干才。

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心驚痛活埋。

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

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願化塵埃。

交交黃鳥鳴聲哀,荊樹枝上落下來。

是誰殉葬陪穆公?子車針虎遭殘害。

誰不誇獎好針虎,百夫之中輔弼才。

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心驚痛活埋。

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

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願葬蒿萊。

《詩經·黃鳥》:此詩悲惋秦國優秀人才,控訴了人殉制度的罪惡

詩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為三層來寫。首二句用“交交黃鳥,止於棘”起興,以黃鳥的悲鳴興起子車奄息被殉之事。據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的解釋,“棘”之言“急”,是語音相諧的雙關語,給此詩渲染出一種緊迫、悲哀、悽苦的氛圍,為全詩的主旨定下了哀傷的基調。中間四句,點明要以子車奄息殉葬穆公之事,並指出當權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從而表現秦人對奄息遭殉的無比悼惜。

詩的後六句為第三層,寫秦人為奄息臨穴送殉的悲慘惶恐的情狀。“惴惴其慄”一語,就充分描寫了秦人目睹活埋慘象的惶恐情景。這慘絕人寰的景象,滅絕人性的行為,使目睹者發出憤怒的呼號,質問蒼天為什麼要“殲我良人”。這是對當權者的譴責,也是對時代的質詢。“如果可以贖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願的啊!”由此可見,秦人對“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針虎,重章疊句,結構與首章一樣,只是更改數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個奴隸之死卻隻字未提,則此詩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惡習,春秋時代各國都有,相沿成習,不以為非。《墨子·節葬》篇即雲:“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不過到了秦穆公的時代,人們已清醒地認識到人殉制度是一種極不人道的殘暴行為,《黃鳥》一詩,就是一個證據。儘管此詩作者僅為“三良”遭遇大鳴不平,但仍然是歷史的一大進步。

《詩經·黃鳥》:此詩悲惋秦國優秀人才,控訴了人殉制度的罪惡

名家點評

南朝劉勰《文心雕龍》:昔三良殉秦,百夫莫贖,事均夭枉,《黃鳥》賦哀,抑亦詩人之哀辭乎?

清段玉裁《毛詩故訓傳》卷十一:《黃鳥》,哀三良也。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而作是詩也。

清陳繼揆《讀詩臆補》:惻愴悲號,哀辭之祖。

明顧炎武《日知錄集釋》卷十九:朱子作詩傳,至於秦黃鳥之篇,謂其初特出於戎翟之俗,而無明王賢伯以討其罪,於是習以為常。則雖以穆公之賢,而不免論其事者,亦徒閔三良之不幸,而嘆秦之衰。至於王政不綱,諸侯擅命,殺人不忌,至於如此,則莫知其為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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