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浩看影视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是最常被摄影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依据了。只要我照片没卖,我就不盈利,我该拍就拍,该发就发。
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民法通则其实是一个不完善的通则,随后的司法实践中有了不断的补充。
简单说起来就是,只要被拍摄者不同意,您基本就不能拍。
但是咱们这一条说的就是,就压根不用他同意,你也可以拍!
小浩看影视
肖象权一般要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才会产生。
一般人拍视频就是玩玩,即使有了大的社会效应,只要不是污辱也没几个人见怪。
对于普通人而言,冲天大事对于别人,不过是芝麻绿豆点事,没人把你当回事。
所谓的肖相权,是利益集团有策划的角逐和炒作,是令人生厌的名词。
当然要拍人家,基本的尊重,基本的沟通还是应该要有的。
昊易金波
如果拍的目的是为了宣传正能量,我觉得没问题。如果曝光正在发生的丑恶事件,我认为也没问题。只要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有不愿被拍提出意见的应该删除。
狼外婆的多肉园
不能随便拍别人,要拍你提前说一声,最起码要让别人有个心理准备,万一把别人拍的很丑 视频一发出去人家多尴尬 因为人都要面子的
小惠惠
他们录视频应该都是以娱乐或者是记录生活为主吧,毕竟只要没有故意污蔑他人或者是打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应该都不算侵犯肖像权吧…
旅行家119
其实西瓜视频都是记录为主,而且都是普通百姓,而且娱乐了大家,丰富了大家的生活,记录了身边大事小事,而且都是真实的事,让更多的有材能的人而被人发现,利益关系又小,我觉得大力推广,不存在肖像权一说,你们觉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