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我國農村會迎來新的轉機嗎?

河洛夢話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一旦實施,就標誌著絕大多數的農民將失去自己的土地?這些原本以為一輩子能夠在土地上討生活,在土地上摸爬滾打的樸實的農民,以後的日子怎麼辦,靠什麼來維持?

農村土地流轉不是不行,而是要切合實際,瞭解土地流轉的特殊使命與實際意義!越是老實巴交的農民越是在乎土地,視土地如命根子,這在農村很普遍。誰要是將他們的土地流轉出去了,就等於要了他們的性命,他們說不定會拚命?

再者,近年來農村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搞規模化種養,扶持專業戶,成立農村合作社,的確讓一些人鑽了政策的空子,嚐到了甜頭。

如果新的土地流轉辦法出臺,得到保護和扶持的依然是那一些頭腦靈活的人,教普通農民情何以堪!這樣下去,會不會加大農民之間的貧富差距,激化農民之間的矛盾?

新的土地流轉辦法,首先要考慮到失去土地的農民的艱辛,要將這部分農民的切身利益納入到土地流轉辦法的掌控之中。只有這樣,才能穩定農村市場,才能實現農業發展的夢想和目標。否則,偷雞不成,蝕把米,最大的得不償失!





用戶22954642155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我國農村會迎來新的轉機嗎?有人說,農村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土地,所以這一次土地管理法實施將給農村和農民送上一份大禮。那麼,新的土地管理法與舊的土地管理法比起來到底有哪些新變化。農民會因此而嚐到甜頭嗎?是不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我國農村就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呢?

1、徵地補償將大幅提高,是真的嗎?

首先,與舊的土地管理法比起來,徵地補償將有大的提高。原土地管理法對徵地補償是由3部分組成的:土地補償,附著物補償和安置補償。新的土地管理法,除原來的3項補償外增加了,農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變成了5項。而且,以往按照土地上年產值倍數計算也被廢除,也就是說將來徵地補償將有較大提高。

2、集體土地入市,極大提高了農民的收益?

新土地管理法明確了農村集體土地入市的合法性。那麼,哪些土地可以合法入市,獲得效益呢?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合法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也就是說,農村土地入市首先要符合政府規劃,屬於規劃內的商業和工業用地才可以。將來,城市郊區或者城中村的老百姓最先嚐到甜頭。

3、三權分置,讓農村土地活起來?

新的土地管理法完全肯定了三權分置的探索,規定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可以通過三權分置出租互換等方式集中給種糧大戶租用,或者交由農業合作社租用,甚至可以租給城裡人經營獲利。這樣的話,農村大片閒置的土地將活起來創造價值。老百姓的錢袋子也就鼓起來了。除此以外,新的土地管理法鼓勵土地的集約化使用,集中連片的使用土地更容易產生效益,所以,未來小農戶以互換土地或出租土地的形式交由種糧大戶或合作社等新型農業主體經營的情況將大大加速。

4、宅基地/承包地有償退出,將讓農民獲利?

根據以前的情況看,我國有數億進城農民還持有宅基地和承包地。之所以他們不願意放手是因為他們如果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無法獲得收益。所以,經過這些年一些地方的探索,新的土地管理法肯定了進城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這樣的話,這些進城農民可以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獲得第一桶金,進入城市安家落戶。而,農村集體和留守的農民也可以獲得更多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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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通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看到上面你就可以知道什麼是農村土地流轉,那麼農村土地流轉切合農民的利益有三個維度,既農民權益維度,農民發展維度,農民穩定維度!

農民權益維度

土地問題是農民最大的民生問題,涉及到農民最核心的利益。土地使用權流轉,本質上就是農民土地權利和利益的大調整。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有序流轉,其根本立足點就是要充分保障農民權益,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漠視農民的存在以及他們的利益訴求,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一是要最大限度保障農民權益。土地流轉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依法保障農民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利,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二是要最大限度尊重農民意願。30多年來,我國農村土地改革的基本遵循就是農民自願。把土地流轉的選擇權真正交給農民,真正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強迫命令、一刀切。對違背農民意願的土地流轉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和糾正。三是要最大限度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土地流轉是農村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的過程,土地是否流轉、形式如何選擇、價位如何確定,均應由農民根據市場變化“私人訂製”,要切實發揮好市場的作用。

農業發展維度

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是當下農村土地使用權有序流轉最基本的目標維度。一是要堅決落實中央關於農村土地流轉的各項政策措施,鼓勵發展和大力支持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二是要建立縣、鄉兩級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機構,健全覆蓋縣、鄉、村三級土地供需信息網絡平臺,暢通土地流轉信息渠道,即使那些農業勞動力轉移進城農戶和耕種有困難的家庭能夠及時找到土地流轉出路,又能讓想擴大經營的種植大戶、企業能及時找到有土地流轉意向的對象;既可避免耕地拋荒,又能獲得更多的流轉收益。三是要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嚴格准入制度,對不符合條件的工商企業禁止租賃和經營農地,設立土地流轉底線,禁止租賃農地“非農化”,禁止租賃耕地“非糧化”,以確保糧食安全。

農村穩定維度

土地制度改革是農村各項改革的關鍵和核心。因土地流轉而引發的土地糾紛也是地方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最頭痛的問題,一旦處理失當,就會激發矛盾,影響農村穩定。推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必須站在維護農村的高度科學考慮。一是要科學立法,創新農村法治體制,建立健全符合農村長遠利益和農民現實需要的集體資產法律法規體系,完善各項權能,明晰產權歸屬,規範權利義務,確保農村土地流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守住防止集體資產被侵蝕的紅線,保住防止農民利益受損的底線。二是要加強土地流轉合同的科學化管理,推動土地流轉交易按合同公開、公正、規範運行,嚴肅處理土地流轉中侵害農民權益的違規違法行為。同時,也要盡力避免種養大戶、農業投資企業在土地流轉中的政策風險、法律風險。三是要科學確定土地流轉規模。農村土地流轉規模要科學考慮新型城鎮化進程,科學考慮勞動力轉移規模,科學考慮農業科學技術進步水平,科學考慮農民管理水平,科學考慮農民接受程度,切不可人為設置經營規模指標,片面求快、求大,從而從源頭上減少土地流轉的社會風險,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通過政府對農村土地流轉管理的細化,和管理的加強,相信未來的農村農戶不單純有種地的收入,也有其他多元化的收入,那麼你還用懷疑農村留守人口下降,農村農戶收入微少嗎?未來的農村土地,未來的農村戶口,未來對農村土地的的扶持將都是一個新的開始!


永遠的行者


謝謝悟空問答官方帳號邀請回答"河洛夢話"提出的問題。

〖具體問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我國農村會迎來新的轉機嗎?

〖辦法淵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是原農業部於2005年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部門規章,對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2018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農村土地承包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正,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為此,農業農村部按照新修正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草擬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正在官網上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一是落實"三權分置",明確流轉範圍;二是增加對工商資本流轉農村土地的監督和風險防範;三是經營權入股等。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可能轉機〗一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更加順暢。二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更加規範。三是強化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風險防範。四是暢通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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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我國農村土地所有制的三大階段如下:

1、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形成時期(1949年至1954年)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3年,全國土地改革基本完成,開始了全國性的互助合作社運動。這一階段,通過開展土地改革運動,並以憲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農民土地私有制,使得農民能夠自己耕種自己的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統為一體。

2、農民的土地所有制開始向集體所有制轉變(1955年至1979年)

1979年9月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人民公社繼續穩定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集中力量發展農村生產力。”農民個人的土地私有逐步轉變為集體所有,統一經營,按勞分配。農民土地所有制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土地集體所有制。

3、不斷髮展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1979年至今)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之相適應將原來的集體共同所有、集體共同使用的土地制度改為“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經營”的土地制度。2002年8月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則是針對土地承包經營的第一個專門、完整的法律,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的里程碑。

2007年3月頒佈施行的《物權法》提到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作為用益物權來規定的,充分體現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已經轉變為一種物權。

2008年10月,十七屆三中全會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規定:“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轉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擴展資料:

完善現行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落實農民的所有者權益,是中國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的唯一出路。

1、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集體土地歸村民小組全體成員所有,原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按現有界址分別歸屬於相應的村民小組的全體居民所有。有利於充分發揮其主體職能,也適合適度的農業規模化要求。因此,以村民小組一級的集體經濟組織為所有權的主體。

2、將集體土地折成股份,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給全體民在民,落實農民作為所有者的權益

根據集體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等標準,將全部土地折成股份,分給全體居民,這樣可以充分調動廣大農民作為集體土地的所有者來行使所有權限。

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完善

對於農村集體土地制度來說,僅僅解決所有權方面存在的問題是遠遠不夠的。還應該對其另一重要制度——集體土地使用權制度加以完善。集體土地主要包括兩類非建設農用地;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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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什麼轉機都沒有,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是農業虧損的越來越多,即使不需要流轉費,現在都沒有人願意種地了,我是一個最鮮明的例子。有幾百畝地,種了花椒、佛手、柚子、桂花樹🌲,以前價額還可以,現在的價額成本都不夠,誰能虧多少年?其中虧的一個最大原因是,前幾年花椒行情好,南方能種花椒的地方,政府就大力支持發展花椒,市場經濟,供過於求,估計這幾年種花椒的園子可能能成活下來的。。。。。。

二是農村現在根本沒有勞動力,在家幹農業的人基本上是50後,甚至40後,60後更是寥寥無幾。土地可以說越來越荒,特別是我們這種山區,丘陵地帶,不能使用機械化,人力成本太高了。不管是散戶還是大基地,人力成本就是最大的成本,人累人辛苦,還不賺錢,土地不荒往哪裡跑?

現在給我機會選擇,不要流轉費,我也不會投資農業,大家都懂的。











土家農業達人


農村土地經營權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試行。這對於我國農民來說會迎來什麼樣的轉機呢?那我們就先來說說農村土地經營權管理辦法。目前該辦法還在修訂當中,如果大家有什麼意見是可以提出意見,意見的截止時間是2019年10月27日。具體意見方式可以看下圖:

根據目前相關信息來看,農村農業部門有意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目前已經形成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同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意見指出,農村土地經營流轉權不得改變承包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及其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不得損害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承包方可以採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國家鼓勵各地創新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式。辦法自2020年1月1日正式實行。

目前制約我國農村發展的困局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農田土地問題。想種地的人沒有地種,已經不種地的人土地卻撂荒在那。破解農村土地改革困局,國家提出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辦法。而這次的土地經營權的流轉規定,就是明確土地“三權分置”中土地經營權做出更詳細、具體的規定與說明,讓三權分置的土地管理辦法更有操作性,針對性。

目前,農村越來越多的農民。特別是一些青壯農民都脫離土地選擇進城務工,農村承包地流轉不斷加速,流轉的面積也在不斷擴大,農村也出現了一些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以及農業公司+農戶模式的新型經營主體出現,同時也出現要求農民退出土地承包權為代價進城才能落戶的侵權行為。

針對這新新情況,新形勢。國家將過去農村土地“兩權分離”制度創新為“三權分置”,根據有效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農戶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更有利於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這次意見徵求稿清晰明確三方權屬,有利保障各方利益,將極大促進鄉村振興,農業發展,農民生活提升。


新農小夥


中國各地都在搞土地流轉,只是這相工作出於矛盾狀態,國家號召土地流轉,要求地方政府搞好土地流轉,那麼問題來了,承包費高了承包人掙不到錢,承包費低了農戶不轉包,政策要求農民必須是自願流轉,不能強迫流轉,有願轉包的有不願轉包的,這樣就造成了土地不能連片!總之沒有政府牽頭是很難搞成的!


淡然順其自然


農村政策,改了改,調了調,以前不改不調農村家家戶戶豬肉燉粉條。現在農村政策,調了調,改了改,年輕一代有點能耐全離開,剩下一群老頭老太太。農村想發展想致富必須走好這幾步,一步,政策放寬,土地整合,城鄉平等,土地入市。二步,留住人才,招商引資,共同發展,共同致富。三步,國家支持,出國考察,學習經驗,全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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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即將實施,同時最近落實農村“一戶一宅”政策,都將在一定方面促進農村改革,這也是跟隨時代發展,實行發展速度所制定的。



政策也需要與時俱進我國農村發展到現在也遇到了很多因素,新的土地流轉管理方案也是為了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就在前幾年就提出的農業供給側改革,在某方面也是為了適應經濟發展。長久以來的農村土地流轉已經滿足不了市場發展需求,隨著科技進步農村老齡化加劇,農業也將迎來巨大的挑戰,這個時候規模化農業將是發展方向,而在農村土地流轉方面還是存在一定的弊端,所以只有與時俱進才能夠給流轉者和承包者吃下定心丸。


農村的新機遇在規模化機械化種植,未來機械化將更加普及,只有規模化發展才能夠完全適應大型機械工作。現在我國農村大部分田地過於分散,不適合大型機械工作,土地流轉可以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到一起,這樣就可以大力發展機械工作。


未來農戶耕作的模式也將會改變,農業也要與時俱進,無論是小規模作業還是大規模機械化工作,只有保障好農戶與承包戶的利益才是做重要的。土地流轉的初衷也是為了保障兩者的利益,農戶的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要切實保障承包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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