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受害女孩家屬不滿警方不追究凶手刑責,已請律師起訴,周圍鄰居簽名支持你怎麼看?

曉麗說影視


這個案子,我有些地方總是想不通,案件發生時,兇手的家長在哪?還有很多的疑點啊?想不通,想不通。

但有一點還是能想通,其心可惡,其罪當誅。


百花無缺


記得小時候,大約上小學的時候,看過一場表演是少年犯演的,好像是某個少年犯看守所組織的,我記得裡面有的孩子才十一二歲,所以我覺得不滿十四歲,犯法的,嚴重的是可以判刑的,即使不嚴重,監護人也是要負責任的。


寧40729463


現在法盲太多,這個問題暴露出太多問題。這些人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先有法律,後有依法,而不能突破法律,法外執行。

13歲殺了10歲的,中國的法律,就是不能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不可改變的,現在這個問題,就是這個局面。這個問題未來要想改變,除非修改刑法,否則無解。

問題說,已請律師起訴,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不可能的,除非遇到了一個騙錢的假律師,這點提醒家屬注意,小區居民簽名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簽名抓兇手不如簽名修改刑法。

中國法律,是有年齡規定的,我就說說法律和年齡問題。

1、未滿14週歲,不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未滿14週歲,無論殺人放火強姦搶劫都無罪。

2、14到16的,小的犯罪無罪,比如盜竊,搶奪等,嚴重的有幾個重罪,追究刑事責任,比如殺人放火強姦搶劫。

3、未成年人,也就是說未滿18週歲,不能判死刑。

這個案子,可以到法院起訴民事賠償,我也贊成法律支持,監護人傾家蕩產的賠償受害人。


韓東言


主要是那個殺人滴畜牲家裡有人沙河口派出所我領教過裡面那兩個所長我要是有那個能力都能殺咯他們那倆所長只認錢副所長姓劉


一個做廚人


可以先逮捕送到少年犯罪管教所,等到年滿18週歲執行死刑。既滿足社會各方的強烈要求,又維護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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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們簽名支持的意義在於哪,在於民意意見的統一,在於兇手的所作所為已引發公憤。遍尋網絡,全部都是為女孩的被害感到義憤填膺的民眾,他們紛紛表達了自己對女孩遇到不幸的同情、對其家人的同情和對兇手的痛恨,更著著對於兇手冷漠的氣憤。

如果發動全網絡簽名,不說幾千萬,幾百萬的支持度肯定有的。這代表了什麼,代表了我們的民眾對於兇手已經忍無可忍,對於他的處理已不能簡單地上升到符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標準了。

再看代表其家人表態的jiujiu所說的一番話,孩子平時挺乖的,就是花錢大手大腳。這就是一個家庭應有的態度嗎,這就是明顯的護犢子,明顯的拿著不是當理說,在確鑿的證據和事實面前,這就是你們的回應嗎。

人在做、天在看,睡不著覺好好想想吧。別人家10歲的女孩被你們家人活活地捅死了,要是你們家人出現這種情況呢,將心比心,別把心都餵了狗吃了。

支持周圍鄰居的態度,這樣的一家人都不應該生活在中國。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對於多次尾隨附近居住女性的這個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來說,他的所作所為已超出未成年人的範圍!支持死刑!


BOBBYBOY


大連10歲女童遇害案,公安機關的處理結果如下:

因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週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於10月24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根據新京報報道,受害者家屬不滿警方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決定,已請律師代理此案。

家屬不滿處理結果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本案涉及的是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問題。即便目前對於刑事責任年齡有爭議,但刑法的規定畢竟就在那裡,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所以,即便受害者家屬起訴也可能改變不了結果。

法治社會的表現便是有法必依。面對刑法的強制性規定,這是必須嚴格適用。恰恰相反,如果今天法律適用者可以選擇不適用法律或者自行更改法律,那給法治帶來的破壞性影響將是無法想象。我們一直在說限制權力,而若一旦可以任意適用,那最後損害的將是所有公民的權利,特別是在這些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及財產權利的規定上。

想要解決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問題,這個還是必須回到立法層面來解決。相信這麼多的未成年人事件,我們將在刑事責任年齡或未成年人處理上會有更加成熟科學的方案。


葉律師


必須判這個小畜生有期徒刑這個畜牲連家長一起抓起來,這小畜生殺人之前,他知道13歲以下不抓,所以他才肆無忌憚,必須讓他付出代價


用戶6354897320048


如果需要我們簽名,我願意貢獻一份力量,我可以付出時間協助大家簽名。13歲的孩子竟然跟蹤女性多次,並騷擾女性,家長還死不認賬,不知悔改,今天不死刑,未來會更加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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