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获刑!龙岩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龙岩新罗法院

10月24日上午,新罗区人民法院对陈运平等22人涉黑涉恶案进行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陈运平,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十六年三个月不等。

22人获刑!龙岩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开庭时,被告人站满了审判席

 一审查明 

  黑社会性质组织

及其衍生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陈运平曾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至2007年12月3日刑满释放。2009年起,陈运平开设赌场牟利,并为了确立其强势地位,以牟取更多经济利益,陈运平以江西籍老乡关系为纽带,通过提供吃住玩乐、安排到赌场或工地帮忙、入股开设饭店赌场、承建工程、帮助摆平纠纷、安抚打架受伤成员等手段,笼络、网罗了江西籍刑满释放人员刘新国等人、江西籍同乡胡志军等人,以陈运平与他人合股开设的明月山饭店、运辉商行等为据点,经常聚集在一起同出共行。自胡志军以下各人均主动追随,听命于陈运平,称陈运平为“陈总”或“哥”。胡志军、章某、沈某等人,又各自收部分被告人为“小弟”。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陈运平等15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16起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非法牟利,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及周边区域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经形成了以陈运平为组织、领导者,胡志军、刘新国、刘某、章某、沈某积极参加,王某明、易某、邹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同时衍生出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成员被告人胡志军另自2013年以来,长期纠集、指挥被告人邹某、谢某、杨某等人,在龙岩市新罗区野外山头多次开设赌场,并以索要赌债为由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项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胡志军为首要分子,以邹某、谢某、杨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2人获刑!龙岩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满满两箱卷宗记载罪行累累

逞强斗狠,树立非法权威

  被告人陈运平组织、指挥、认可或默许组织成员自2014年以来,先后在龙岩市新罗曹溪街道某酒吧酒后借故殴打保安,致3人受伤;持械恐吓村民、组织人员到工地看护,让他人非法倾倒渣土;与某娱乐会所发生纠纷殴斗,组织数十名组织成员和江西籍老乡三次到该会所长时间起哄、闹事、围堵、滞留,阻止出警公安人员带走闹事人员,造成会所秩序严重混乱;受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邀约为其强迫交易助阵,迫使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退出土石方工程;组织成员与他人聚众斗殴,在社会上树立了非法权威。

为非作恶,大肆开设“地下赌场”

  被告人陈运平自2009年至 2013年,在龙岩市某宾馆和某大厦经营2个麻将馆;组织成员被告人刘新国自2013年以来,单独或伙同他人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及周边开设5个“豆子馆”,招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查获可计的赌资金额达数百万元。两人不仅从中抽头渔利,还以提供“工资”形式安排多名组织成员在赌场看场、管账、讨债,以赚取生活费用。

软硬兼施,肆意进行敲诈勒索

2015年9月起,被告人陈运平的江西老乡委托其向某酒店老板索取债务。陈运平遂指挥组织成员采取多次到酒店静坐、骚扰客人、围堵该老板等“软暴力”方式讨债,借机向该老板勒索人民币8万元。

2017年10月,在围堵某会所后,被告人陈运平即以组织成员及其本人被某会所保安打伤为由,向该会所老板勒索得款人民币50多万元。

2013年以来,组织成员刘新国以诈赌为由,向两名参赌人员敲诈人民币20000元,实际得款5000元。

22人获刑!龙岩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宣判进行时

 一审认为 

  被告人陈运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情节严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告人陈运平系组织领导者;被告人胡志军、刘新国、刘某、章某、沈某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某明、易某、邹某等人系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同时,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胡志军,成员邹某等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

22人获刑!龙岩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一审判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根据相关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对被告人陈运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胡志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十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三万元。被告人刘新国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沈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其余“涉黑”“涉恶”被告人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到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打财断血

  同时,新罗法院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车辆3辆、房产3处、银行帐户9人22个,作出没收等处理意见;没收组织领导者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11.76万元,判处罚金140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68.1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