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殺10歲女童,家人讓警方帶話:願賣房賠償!死者父母:不要錢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的樸素正義感。殺了人以後,若是犯罪者還可以瀟灑自由的活著,那不光是對死者的不尊重,更是對死者家屬的二次傷害。但是有的時候,死者家屬這樣樸素的願望,也不一定可以實現。

最常見的,就是一些未成年人犯下的殺人案。我國法律規定,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倫其行為如何,都不構成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男孩殺10歲女童,家人讓警方帶話:願賣房賠償!死者父母:不要錢

但是,不是所有孩子都是那麼天真善良,也有的格外殘忍,殺害別人時毫不手軟,若是這樣的人還不被懲罰,確實很容易讓人氣憤。

10歲女童遇害 兇手也才13歲

近日,在遼寧省大連市,就發生了這麼一起讓人氣憤的案件。沙河口區一名11歲的女孩在回家路上,遭小哥哥誘騙後遇害,遺體在距家僅100多米處的灌木叢中被發現。

女孩家屬稱,行兇者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男孩,兩個孩子曾一起上過託管班,男孩父母至今沒有露面,也沒有道歉。從發現遺體的地點到男孩家中,一直都有血跡和拖拽的現象。女孩父親稱,現在男孩正在警方的監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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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父母呢,只是讓警方給女孩父母帶話:願意賣房賠償。但是女孩父母表示,絕對不可能接受這樣的結果,一定要讓男孩死刑。

說真的,這種心理也是人之常情,為人父母的,哪個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的,孩子沒有了,給錢有什麼意義呢?

痛心疾首 未成年人殺人引熱議

這件事發生後,很快就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網友們也是各抒己見。

有的網友表示疑惑,一個未滿14週歲的孩子,自己一個人完成殺人拋屍這一系列動作,難道父母一點異常都感覺不到麼?難道男孩的父母沒有責任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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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為女孩的父母感到傷心,因為他們失去了自己的女兒,而且由於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男孩子犯罪的時候,只有不到14週歲,是不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他們替女兒討公道的願望也無法實現。

雖然這麼說,或許會讓人心裡有點難受,但確實如此,未滿14週歲的孩子,不是完全的刑事責任主體。這個案子,也真的是讓網友們,也讓筆者深感痛心疾首,也希望男孩的父母,能夠直面已經發生的事實,給死者家人以最誠懇的態度。

思考:刑事責任年齡是否合理

當我們為女孩子的父母感到惋惜難過的時候,或許該思考下深層次的問題,現在我們的刑事責任年齡是否還合理呢?現在的孩子普遍比較早熟,14歲就開始戀愛,甚至有性行為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加之現在網絡高度發達,很多小孩子對14週歲這個法律界定也有所瞭解,會不會故意仗著自己未滿14週歲,去幹一些可怕的事情,那就更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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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妨看看其他國家的處理經驗,畢竟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範圍內來說,都是很敏感的話題。在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家,刑事責任年齡為8歲;在韓國、法國和波蘭等國家,刑事責任年齡為12歲到13歲;而在美國,則由各個州來制定這個年齡,在內華達州,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為8歲,而在科羅拉多州,則為10歲。

美國還有23個州,沒有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說,年齡很小的人犯了罪以後,若是情節特別嚴重,也有可能不被移交少年法庭,而是被到一般法庭進行審理,除了死刑之外,他們可能受到和成年人一樣的懲罰。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在國際範圍上來說算是比較大的了。

筆者認為,刑事責任年齡的判定,應該結合社會現狀,只有這樣,《未成年人保護法》才能真正到,保護大多數好好生活學習的未成年人,也給有些不理智的孩子最大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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