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安和,他30岁之前,在我眼里是一匹狼。
有的人的人生就像套在套子里一样,处处受限制,在安和这里,这种情况不存在的。
他大学时,看到一张布达拉宫的照片,于是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去西藏了。
他在布达拉宫门前看朝拜的人们虔诚的队伍,去墨脱探索传说中的中国最后一块处女地,站在公路旁大嚼风干的牦牛肉。
玩够了,他转头去了尼泊尔,在博卡拉拍摄像雪顶咖啡一样的雪山,在加德满都见证动物大迁徙一样的人流。
等快毕业的时候,他已经把整个亚洲去了大半。
他也不算有钱,大多数时候是穷游,在他眼里,没有什么能阻挡前进的脚步,他说这样才叫做人生。
毕业后,别人都在找工作,他申请到澳洲打工旅行的名额,一溜烟就去了澳洲。
在澳洲过了一整年边刷碗边旅行的生活。荣耀归来后,心仍然不安定,宣布自己要创业。
他接触过电子产品、做过保险、买过水果、炸过鸡排。他做生意好像并不为钱,怎么好玩怎么来,感到不好玩了,明天就立刻关店走人。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三十岁那年,遇到他老婆乐双为止。
他们相识于安和的鸡排店,两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很快就以身相许,承诺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婚后,安和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从一匹狼变身成了一只家养的金毛……
他不再是那副“天生爱自由”的样子,而是成了一个标准的家庭妇男。
除了每天认认真真给顾客炸鸡排,还会在老婆没回家前就回家把晚饭都准备好,衣服洗好,地拖干净,还会帮老婆把第二天的便当都准备好。
后来,他们有了宝宝,安和就开始了奶爸晒娃的日常,常常在朋友圈看到他今天带着宝宝去公园玩啦,明天给宝宝买了新衣服。
当初那么野的男人,如今他的心,紧紧贴着家庭,这是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我问他,“你后悔吗?结了婚,你再也不能说走就走了。”
他回我,“一个人的时候,自由自在,现在有个家,无怨无悔。”
2
他们的故事很像大冰在《乖,摸摸头》中描写的成子和豆儿的故事。
成子的人生经历很传奇,少年时组织过罢课,青年时组织过罢工,曾经差点被狼吃了,被雪崩埋了,曾经在中建材做销售主管,还能在一个月之内就散尽家财。
后来,更是跟着了一个云游僧人,云游四方。
多年后,他在丽江古城开了个小茶社,和心爱的豆儿一起经营。
他每天在茶社里和师父品茶,豆儿则心细经营他们的茶馆,这样的日子恬淡又幸福。
遇到你之前,我从未想过停留;遇到你以后,我再也不想走。
3
安妮·海瑟薇和杰克·吉伦哈尔曾经演过一部电影,叫做《爱情与灵药》。
男主角是个贩卖壮阳药的销售员,他英俊、帅气、嘴巴甜,上到职场上司,下到医院里的小护士,他都通通不放过。
简直是“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直到他遇到女主角,一个爱自由却年纪轻轻就得了帕金森症的女孩。
他原本想套路女主角,和她发生一夜情,可没想到女主角比他还要老司机。
女主角的原则就是“只走肾,不走心”。于是两人顺利成为了炮友。
他们两个人给人的第一印象都是玩弄爱情,只享受肉欲的渣。
可随着两个人对彼此的不断了解,他们竟然都爱上了对方。
男主向女主表白,希望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可是女主角却不愿意。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病以后会越来越严重,需要人终身照顾。
她哭着说:“我需要你,胜过你需要我,这不公平。”
在分开的日子里,男主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赢得了更多女孩的青睐,可是他却好像心里缺了点什么,让他始终不能享受这一切。
在他即将飞向自己梦想中的芝加哥前夜,他还是决定去寻找女主。
没人知道他们后来会怎样,观众们也质疑当年华老去,男主面对躺在床上需要人清理排泄物的女主时,还会不会坚定心中所爱,但电影的结尾,他们两个在一起。
余生,也许是鸡毛蒜皮,也许是奔波劳碌,可爱情就是这样,你遇到一个人,就再也不想继续流浪,认定了,就一辈子。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有的人,一辈子都循规蹈矩,他们是我们眼中的乖孩子,他们在该上学的时候上学,该上班的时候上班,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子的时候生子。
无论做什么决定,都谨慎认真考虑清楚,思前想后计划周全,他们从不做出格的事儿,就算他们心里想,也会因为现实而犹豫不前。
有的人,一生漂泊,把自己活成了一株蒲公英,一路走一路爱,从来不肯停留,就像《阿飞正传》里那只没有脚的鸟,一生只有一次停留的时候,那就是死的时候。
最后,穷极一生,也既然是孤单一人,无依无靠。
但我觉得,这两种人生都不如我朋友安和的人生,前半生,无牵无挂的流浪,后半生,无怨无悔的煲汤。
遇一人,择一城,然后过一生。
愿我们都有这样完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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