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发布重要通知!这种行为全面禁止!涉及所有人

关于在全市开展禁烟控烟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烟控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全面开展禁烟控烟工作,确保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工作目标。

二、禁烟控烟时间

自2019年10月18日起

三、活动要求

(一)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控烟计划,将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烟控烟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面禁烟工作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健康教育宣传栏、禁烟知识手册、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要定期举办禁烟健康知识讲座,确保将吸烟的危害、将禁烟的目标传达到每个职工、群众,鼓励和帮助职工、群众戒烟,并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三)创建无烟环境。各类公共场所要做到全面禁止吸烟,并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见附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四)建立监督机制。各类公共场所内要持续加强禁烟控烟工作力度,并按要求设立禁烟劝阻员(配戴胸牌或袖章),见到吸烟者立即进行劝阻,切实达到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

龙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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