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39,679,64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19年11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類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為非公開發行限售股
2、非公開發行限售股核准情況
2016年8月10日,中國證監會出具《關於核准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1804號),核准廣晟有色非公開發行不超過42,803,028股新股。
2016年11月1日,公司本次發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登記託管手續。本次非公開發行後,公司新增有限售條件流通股39,679,645股,總股本增加至301,802,291股,限售期為36個月,預計上市流通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後,公司總股本增加至301,802,291股。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關承諾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參與認購股份的投資者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資產管理(廣東)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管理的定向資管計劃(暨員工持股計劃)、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珺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管理的珺容戰略資源1號基金以及劉益謙承諾,其認購的發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個月內不得轉讓。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認購對象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四、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
五、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項進行了核查,並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保薦機構對廣晟有色本次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履行了本次非公開發行時做出的限售承諾;
3、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廣晟有色對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和完整。
綜上所述,國泰君安對廣晟有色本次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39,679,64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19 年11月1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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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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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網公告附件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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