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地區最早設置的海關之一,省文物保護單位,遼寧牛莊海關舊址

牛莊海關舊址,位於遼寧省營口站前區八田地街道辦事處三樓社區,現國際酒店院內,是中國東北地區最早設置的海關之一。牛莊海關舊址為遼寧省文物保護單位。

東北地區最早設置的海關之一,省文物保護單位,遼寧牛莊海關舊址

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英國又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增開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等九埠為通商口岸,於是營口成為列強掠奪東北財富的口岸。

東北地區最早設置的海關之一,省文物保護單位,遼寧牛莊海關舊址

牛莊海關舊址又稱“山海新關”,當時主要管理輪船及外國型船舶,並對其所輸出入的貨物進行徵稅。牛莊海關建築據《營口縣誌》記載,為前稅務司英人滿珊德所建,1914年滿珊德選定地址,組織設計、施工,建築材料從英國選購運進,施工8年,於1922年建成,建築面積約有500平方米,為二層西式紅磚結構。1923年牛莊海關遷入山海關新址,全稱“山海關稅務司總署”,為英國人所控制。

東北地區最早設置的海關之一,省文物保護單位,遼寧牛莊海關舊址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侵佔了東北,強佔了山海關,改稱“營口稅關”。日寇盤剝東北14年,從營口港掠奪了大量財富,據檔案資料所載,日本通過營口港輸往本國的各種豆類一年高達36365噸,僅半年,掠奪關稅收入折算白銀就達150萬兩。

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一年後,國民黨政府於1946年8月接收了營口海關,初稱"山海關",1947年始稱"營口海關"。1948年營口解放後設立"遼寧省海關",後改稱"營口關稅局"、"營口海關",至1952年撤消,關址為市政府辦公地址,後擴建為遼河賓館。現為營口國際酒店。

東北地區最早設置的海關之一,省文物保護單位,遼寧牛莊海關舊址

營口海關的另一處舊址稱"山海鈔關",位於營口市西市區西大廟裡40號,俗稱"西海關"。該關當時負責管理中國型船舶,並對這些船舶載運輸出入的貨物進行徵稅。於宣統元年(1910年)為美國人艾爾洛所建。西海關址也為二層建築,建築面積為400平方米,樓內柵頂雕有西式花紋,建築風格獨具特色,現為民宅。

注; 營口有兩個海關,在西大街西端的西大廟北側遼河岸邊的稱為“西海關”,現存二層紅磚樓房和四坡頂平房各一棟;位於國際酒店院內的稱為“東海關”,為二層西式紅磚樓房,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東、西海關的叫法完全是因它們所處的地理位置而言,實際名稱應為 “山海新關”和“山海鈔關”。

明宣德四年(1429)開始設立鈔關,對通過交通樞紐的船隻和商品徵稅,因用流通的寶鈔支付而得名“鈔關”。清朝沿襲,在鴉片戰爭前也稱“舊關”、“常關”,明清時期的榷關指的就是設於關卡上的這類徵稅機構;因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勢力侵入中國,晚清海關體系在清代榷關制度基礎上發生變化,形成了“海關監督”與“稅務司”並立的體制,在清代開埠口岸的各海關中,多數是新舊關並立,營口的兩個海關就是最好的見證。

“舊關”、“常關”、“鈔關”名稱雖不同,但都是一個職能部門,即晚清的海關,是清廷設於各地的徵稅部門,由海關監督直接管理民船國內貿易的機構。“新關”是指海關中由稅務司直接管理的以徵收進出口稅務為主的機構。營口的西海關就是這樣的“舊關、常關、鈔關”,東海關即是所謂的“新關”。營口這種雙重體制的海關制度並立結構,自1861年開始一直延續到1931年南京國民政府宣佈全國厘金廢止,舊關結束而終止;新關則一直延續下來,因中英《天津條約》裡為牛莊開埠,關名被稱為“牛莊海關”。

在牛莊海關舊址面對遼河入口大門的門楣上可見“山海關”字樣,是指營口這處海關的名稱。長城上聞名遐邇的山海關位於河北省東北部,渤海灣西岸,是重要的交通樞紐和軍事要塞,明洪武十四年 (1381)設山海關衛,領千戶所,初屬北平都指揮使司,宣德以後屬直隸永平府;清代裁撤衛所,山海關改屬永平府臨榆縣管轄,康熙十九年(1680)在榆關(今河北省山海關)設立山海關(山海常關)。清初為了禁止關內人口移民東北,只允許商人持有合法證件才可往來貿易,後來隨著貿易量的發展,山海關開始成為稅關,徵收關稅。據嘉慶《大清會典》記載:“山海關,……海口在中後所、錦州、牛莊、蓋州、熊嶽、南金州徵稅;”中英《天津條約》開牛莊為通商口岸,清咸豐十年(1860)山海關監督衙署遷至今海城市牛莊鎮,營口代替牛莊開埠後,1861年山海鈔關的城局留駐牛莊,山海常關(海局)移到營口,清同治五年(1866),奉錦山海兵備道由山海關監督改設,仍駐營口,負責管理海關、常關事務,1901年11月按《辛丑條約》規定,山海新關接管了山海常關,營口海、常兩關均由洋人稅務司管理。

負責管理營口“山海鈔關”和“山海新關”的分別是“海關監督”和“稅務司”,鈔關隸屬清政府戶部,由駐營口的海關道衙門直接管理,新關隸屬總稅務司,歷任稅務司均由外國人掌管,人們也稱其為洋關。他們雖各司其職,但也免不了時有衝突,而且稅務司的權利不斷擴大,《辛丑條約》簽訂後,稅務司攫取了原由海關監督直接管理的50裡內常關的管理權。海關監督一般由海關所在的地方道員兼任,道員即道臺,清乾隆十八年(1753)廢除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銜,專置分守道主管一省內若干府縣政務,分巡道主管全省提學、屯田等專門事物;守、巡諸道多加兵備道銜,長官皆稱道員,俗稱道臺。道員為從三品或正四品官員,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級別。山海關監督1866年移到營口,也是在這年,“營口”一詞正式見於清廷的官方文件中,因是常關監督,還無節制地方官員的權力,此時營口附近又患“匪亂”,後經皇帝批准,山海關監督改為奉錦山海兵備道,既管理關稅,又負責辦理中外交涉事宜。海關監督有緝私權,卻沒有緝私機構,緝私任務是由清廷水師等軍事部門來完成的,當海關監督的道員身份再加兵備銜,就有權調動所屬地域的軍隊了。

晚清海關作為清政府財政部門中的一級機構,徵收上來的稅款放入官銀號,營口當年就設有東三省官銀號,但這種銀號又不同於銀行,它是一個管理稅款,負責將徵收上來的各色銀兩熔鑄成庫平銀,或將不同成色的銀兩兌換成足銀的海關監督所屬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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