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媒質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開出的改革藥方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伊斯蘭堡10月25日訊 日前,巴基斯坦總理財政顧問謝赫、國家銀行行長巴奇爾等率代表團赴華盛頓參加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年度會議。會議期間,IMF表示將繼續支持巴經濟改革進程。近日,巴基斯坦三大英文報紙之一的《新聞報》發表社論,質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為巴基斯坦制定的“結構改革”方案,對巴基斯坦經濟發展沒有提供有意義的幫助。

巴媒质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出的改革药方

文章說,IMF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為巴基斯坦的“結構改革”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巴基斯坦一直在遵循IMF的要求,並且在改善IMF制定的指標方面取得了進展,然而經濟競爭力卻一再下降,整體經濟狀況持續惡化。巴基斯坦總是被告知,錯誤的根源在於巴基斯坦的政策有問題,而不是IMF的方案有問題。現在是到了需要反思的時候了。

文章稱,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是IMF專家和政策制定者把國家財政狀況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混為一談。二者並不是一回事。當前存在的高膨脹、低增長並不是經濟健康的表現。IMF的許多改革,例如提高聯邦稅收的比例,根本無助於改善經濟現狀。在急需解決的能源問題上,IMF除了要求提高價格外,實際上沒有提供任何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據中國經濟網此前報道,今年5月,巴基斯坦和IMF的談判代表就向該國發放一筆60億美元的貸款達成協議。7月, IMF執行董事會批准了這項為期39個月、總額60億美元的貸款救助計劃。這是上世紀80年代以來,IMF向巴基斯坦進行的第13次援助。而上一次貸款是自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規模同樣為60億美元。

據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經商參贊處整理的資料顯示,本次巴政府與IMF達成的貸款救助計劃名稱為中期借貸便利(EFF,Extended Fund Arrangement)。IMF在公告中聲明,該計劃旨在支持巴當局經濟改革進程,減少經濟波動性,促進可持續和均衡的增長。60億美元共分9期發放。第1期在貸款協議批准後,今年7月3日放款10億美元。第2到5期每期發放4.6億美元,自今年12月6日開始每隔3個月發放一次。第6到9期每期發放7.9億美元,自2021年3月5日開始每隔6個月發放一次。從第2期開始,放款均需經過季度或半年度審議,並滿足貸款協議設置的量化或結構性績效指標。需要注意的是,協議期內巴政府需要償還上一輪IMF貸款30.7億美元,綜合本輪60億貸款,實際從IMF收到29.3億美元。

IMF報告顯示,雙方達成的改革計劃涵蓋財政、貨幣和匯率、能源行業、結構改革和社會保障五個領域。例如在財政領域,重點是通過拓寬稅基和稅務機構改革增加稅收。人們擔心,增稅和基礎生活物資價格調整將推高物價,通脹、貨幣收緊將對市場需求和投資意願形成制約。

資料:巴基斯坦政府與IMF達成的2019版改革方案內容

IMF報告顯示,雙方達成的改革計劃包括三個支柱:一是兼顧脆弱群體保護的宏觀經濟穩定措施,包括增加稅收、減少赤字、匯率市場化和增加社保投入等。二是實施政府治理和結構性改革,包括提升公共財政管理水平,賦予央行更多自主權,提升電力行業效率,推進國企現代化,消除妨礙投資和就業的制度障礙。三是確保充足的新融資以支持改革,以IMF融資撬動其他多雙邊夥伴和金融機構的融資。

在上述三個支柱下,改革措施涵蓋財政、貨幣和匯率、能源行業、結構改革和社會保障五個領域,對巴政府既有原則性要求,也有具體的量化指標。

(一)財政領域。核心是確保債務可持續,重點是通過拓寬稅基和稅務機構改革增加稅收。具體要求包括:(1)將2020財年預算案中原始財政赤字佔GDP的比重目標定為0.6%,(上財年為l.8%)。(2)改革稅收政策和稅務機構,在協議結束時將聯邦稅收佔GDP比重由2019財年的9.9%提升至2024財年的15.3%。撤銷除對基本食品和藥品以外的銷售稅減免和優惠稅率,逐步從銷售稅轉換為增值稅制度。增加對高收入人群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增強省級部門對房地產和農業收入的稅收,消除擾亂性的預繳稅制。限制濫用稅務審計(tax audits),設立新的半獨立的機構徵收主要稅種。承諾不再出臺新稅收豁免計劃。(3)加強《財政責任和債務限制法案》的執行,巴聯邦政府需向國會提交年度預算執行報告。(4)各省承諾將聯邦向省級轉移支付的盈餘返還(Provincial surplus)從2020財年的GDP的1%逐步增加至協議結束時的2.7%。(5)增加社保支出。貝布托收入支持計劃(BISP)年度預算增加80%,投入500億盧比補貼最貧困家庭用電支出。

(二)貨幣和匯率政策。巴央行承諾執行市場決定的、靈活的匯率政策,但在市場失衡時可適度干預。保持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直至通脹控制在5-7%的目標。聯邦政府承諾不再從央行融資以填補預算赤字,將央行現有政府債務置換為貼近市場利率的、可交易的l到10年期金融工具。今年12月底前向國會提交央行法案修正案,在運作層獨立性、行長任期等方面做出修改,禁止向政府直接借貸。取消對進口中間品、消費品和奢侈品的限制和監管關稅,不再收緊外匯限制或進口限制。加快實施對金融行動工作組(FATF)的承諾舉措以使巴基斯坦脫離灰名單。

(三)能源行業政策。巴政府承諾出臺改革措施解決能源行業低效問題。(1)在電力行業,制定充分反映成本的電價機制,啟動電價季度自動調整機制,9月底前電力部門批准並公佈2020財年電價調整計劃,年底前修訂國家電監局法案納入電價季度自動調整條款。9月底前制定減少循環債務的全面計劃,設定減少債務流量的季度目標,同時考慮解決循環債務存量。(2)在天然氣行業,今年7月1日前實施新財年天然氣價格,9月1日前準備好減少行業損失的全面計劃。允許更多民營資本參與,不排除分拆兩家天然氣固有企業;修訂油氣監管局法案(OGRA Act),確保天然氣終端消費者價格定期和及時調整。

(四)結構改革政策。(l)提高國企治理、透明度和效率。啟動既定7家國企私有化進程,對巴航和巴鋼進行審計,9月底前公佈審計結果。2020年9月底前完成國企分類處置方案(出售、清算或保持),向國會提交新的固有企業法,釐清國企所有者、監管人和股東的角色並推進治理現代化。(2)提升營商環境,鼓勵私有投資和就業。減少通關時間和進出口文件準備時間以促進跨境貿易;採用線上登記系統、精簡文檔,簡化設立公司的程序;對現有規章制度進行系統性審議,消除阻礙投資的制度。(3)加強對腐敗的管控和治理,增強反腐機構在調查和起訴腐敗案件時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通過強化反洗錢工具的運用提升反腐效果。

(五)減貧和社會保障。加強貝布托收入支持計劃(BISP)和新發起的Ehsaas計劃,擴大社保網絡覆蓋範圍、減少貧困。今年8月底前向BISP既有受益人員一次性發放1000盧比,10月底前發起“一個婦女一個銀行賬戶”活動,12月底前將BISP支持的促進女童入學計劃補貼發放增加的每季度250盧比。2020年6月底前完成國家社會經濟登記計劃(National Socio-Economic Registry)修訂案終版。在BISP下新發起畢業生計劃和營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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