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關於深圳新交規中開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違規行為

深圳新交規將於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不少修改後的條例處罰比之前更加嚴厲,受到許多人的關注。

其中,開車使用電子設備這一規定由於原文中沒有做十分明確的說明,於是一時間謠言四起。

闢謠!關於深圳新交規中開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違規行為

1.謠言與正解

根據交通事故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機動車駕駛人總計316人,其中94人存在“開車玩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佔總數近1/3),駕駛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闢謠!關於深圳新交規中開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違規行為

因此,在新規中對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做了更嚴苛的規定,但是卻被過度解讀,造成誤解。

原文:《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第十三條第七款規定,手動操作移動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處三百元罰款。

但是,由於該項規定在條例中沒有做明確的環境及動作描述說明,故而許多人皆誤以為只要開車時碰觸手機、車載系統、平板等便算違規,於是有了下面一則謠言。

謠言:開車時持手機接單、操作導航、用耳機接聽電話等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將被扣2分及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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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則沒有得到官方認證的似是而非的解讀被散播出去,誤導了不少人,惹得司機們心慌不已,使用導航已經成為現在許多司機必備技能之一,還有網約車的司機,看到這謠言更是膽戰心驚,這樣子以後要怎麼開展業務?

對此,深圳交警官方火速出來闢謠,明確表示關於“開車時持手機接單、操作導航、用耳機接聽電話等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的說法純屬謠言,以下才是“開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是否屬於違規的正確解讀。

正解:(1)持續操作或頻繁操作手機等電子設備,如回信息、看視頻、打遊戲等妨礙安全駕駛的,將會被認定違法,罰款300元,記2分。

(2)在保證安全駕駛的情況下,司機短暫操作導航、用耳機接打電話、營運車駕駛員秒接單等行為,不納入處罰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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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舊例與新規

粉碎謠言後,一起來看看關於開車操作電子設備的舊例與新規到底有何不同?

舊例:【手持使用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

新規:【手動操作移動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

從上對比可知,新規把舊例的“手持電話、電子設備”修改為“手動操作移動電話、電子設備”。然而,小小的改變,卻有大大的不同。

(1)新規適用的情形更廣:只要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存在手持、手點、觀看電子設備等行為,哪怕電子設備不在手上,都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2)新規適用的操作對象更多:除了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外,在行車過程中操作其他各種電子設備,如車載導航、車載電臺、PSP等,同樣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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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並不是只要操作導航、接單就是違法,如上一節所說的持續操作或頻繁操作電子設備以及使用電子設備觀看與駕駛無關的內容,才被認定屬於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規範出租車等營運車行業的手機使用,便於企業後臺及乘客對司機監督,深圳交警明確規定了全市出租車司機不得將手機放在方向盤左側,必須將手機放置中控位置,即方向盤右側。

闢謠!關於深圳新交規中開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違規行為

接下來,深圳交警將會多管齊下嚴查嚴處司機開車操作電子設備等違法行為:

(1)加強路面巡查整治。

(2)利用電子警察抓拍。

(3)民眾直接舉報。

所以,開車時少操作電子設備,切莫分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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