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失业保险新政策,摆脱失业困境,重新起航

2019年宝鸡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完年度缴费申报,核定当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失业保险年度缴费申报表》,在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宝鸡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2886.6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宝鸡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4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5619元/月),2017年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729元(4811元/月)。

宝鸡失业保险新政策,摆脱失业困境,重新起航

2019年宝鸡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自己缴纳:应缴金额=0.3%×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

用人单位代缴:应缴金额=0.7%×该单位上年度的职工月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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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宝鸡市失业保险需缴多少钱:

比如,宝鸡市某单位上年度的职工月均工资为4811元,该单位陈姓职工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为3500元,则该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险金额=4811元×0.7%=33.7元,陈姓职工为自己缴纳的失业险金额3500元×0.3%=10.5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宝鸡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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