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干活了却拿不到工资该怎么办?

钰眀


现在四川仁寿县钢铁乡干活发生劳动纠纷不知道找哪个部门了,他们相互卯踢皮球


用户3664918056903


每个工人师傅都有讨要自己血汗钱的权利,但最主要的要搞清楚是包工头领了钱不给工人发,还是项目部没钱给包工头,搞清楚以后,讨要的方式也不同的,但是无论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1、包工头领了钱不给工人发,这个就是包工头个人原因占主要,项目部负有连带责任,钱全部支付给劳务公司以后,项目部能拿出支付凭证,就是包工头个人的行为,项目部要监督、督促劳务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但是现实情况完全不一样,项目部一般把钱支付给劳务公司以后,往往不会监督的,一有工人闹事,还是很被动!政府压力、工人闹事,项目部还是要通过劳务公司进行平息纠纷!

2、项目部未支付给劳务公司,这种现象还是很多的,这就要到项目部去讨要了,不过现阶段政府对工人的工资支付很关注的,项目部在季度或年底会想尽一切办法支付相应的劳务费,支付额度也是和老板们商量过的

无论是老板还是包工头的原因,出现欠薪现象,第一步还是要找项目部进行讨要,无论是多少钱,无论问题升高到多高的层次最终出钱的还是项目部,这一点不会改变

要理性讨薪,讨薪的路很艰辛,但是不能违法,通过正确的途径,拿到自己的工资

你要造成恶意讨薪现象,对自己不利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先谢谢了


工地上的琐事


这就牵涉到农民工讨薪问题上了,其实现在国家是非常关心农民工薪资问提,解决方法有:

1.协商。

2.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

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拖欠工资无需起诉,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欣欣生活馆


一、 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由于一些省市未经劳动监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赔偿金,建议先向劳动监察投诉,限期内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蛙农小天


农民工讨薪解决方法经验汇总如下:

1.在上班前要与工头讲好薪酬及发放时间,最好有文字形式的证据或录音,录像。

2.保存或拍摄下考勤表,工装,工牌。并对你所干工作验收交接过程的拍照保存,自己最好作个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工作部位、工友人员,上一级验收人员及结果记录。

3.对较正规公司的项目有上下班打卡记录,一定要按时打卡和遵守。

做好了以上有效证据对你讨薪有事半功倍之效,这也是目前国内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对于如何讨薪有及步骤如下方法:

1.按约定时间找工头发放工资,如因特殊情况可以延迟必须要分折原因,协商并要确定延迟时间(可控的有效期内)。

2.找你工作熟悉的上一级领导或是承包公司。

3.找你工作承包公司的所服务的单位(甲方)。

4.如果1 ~3找了无果,则代上你的有效证据到你工作区域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出面给你面解决。

友好提示:最好是与你一同劳动又一同欠薪的工友一起商量行动,其效果较佳。如一人遇此情况就一定要保存有效证据。


岁月见证159332286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你与小老板之间成立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小老板拖欠你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3、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本案中即使公司已经将所有的工程款与小老板结清,但只要你们小老板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并且没给你们发工资的,你们可以直接去找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公司索要工资。或者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 5、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的工资; 6、若小老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直接起诉小老板要求支付工钱,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你可以将小老板和具备用工主体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建议
1、如果小老板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方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如果可以,给小老板打电话做个录音,证明对方不支付你们劳动报酬的事实;并要求小老板按约定支付你报酬; 3、你可以找当地的建委,建委有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内部简称请欠办), 目前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都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去清欠办办理相关手续,承诺在建设过程中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向新办理这一手续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收数额较大的保障金,进一步完善了专项保障制度。让他们帮你回拖欠的工资。 4、目前很多电视台都设有热线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及帮助群众调解各种纠纷。农民工讨要工资也可以拨打电视台热线电话,很多电视台都会给予帮助,效果也不错。 5、如果你把上述两点同时用效果会更好。 6、先与小老板和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上面方法,还不行的行的话,诉讼解决,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你们可以将包工头和具备用工主体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5、《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6、《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温暖的阳光总在风雨后


一、 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由于一些省市未经劳动监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赔偿金,建议先向劳动监察投诉,限期内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佑妈宝贝Boy


民工朋友打工时首先要与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很好保障自身利益,万一发生工薪纠纷。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打工时千万要多留个心眼儿,注意保留所在工地打工的证据。打工用人单位会给你发放工作证、出入证等身份证件,发放工资时包工头会有计工表、结算表、预算表、工资表等,这些证据一般有用人单位加盖的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的签名,你最好保留原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也要复印一份。以备万一不时之需。

现在需要使用民工的企业,基本上都会在劳动部门备案,缴纳了一定的保证金。如果发生欠薪现象,劳动局一旦核实,会动用保证金先行支付民工工资。所以现在欠薪现象非常少了。






王三愣放牛


在我所知到的看到的民工都遇到过相对的问题。那么在遇到民工干活了,拿不到工资该怎么办呢??

个人认为,首先呢在没有跟老板或者工头讨好工资如何发放的前提下不要盲目去干。以免造成现在的这种局面发生。

其次,在跟熟人或者包工头在不认识的情况下最好签好如何发放工资的劳动合同。

像出现现在的这种情况,也是很难处理的。找劳动局由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局也是没有办法帮忙追回。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就只能吸取教训,接着努力催工资了。下回在干活的时候就要清醒一点别再犯同等错误了。

所以说,在以后不管去哪干活的农民工,一定要时刻注意在开工前必须谈好工资发放问题或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再进行开工的话。就不会造成现在得局面发生了。


石乡大伟


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他们有义务依法为农民工收集讨薪证据,帮农民工维权。

当然,为了加快讨薪速度,方便劳动监察部门执法,农民工朋友在打工时千万要多留个心眼儿,想方设法搜集能够证明你的确在所在工地打工的证据。比如说,你在打工时,用人单位会给你发放工作证、出入证等身份证件,发放工资时包工头会有计工表、结算表、预算表、工资表等,这些证据一般有用人单位加盖的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的签名,你最好保留原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也要设法复印一份。

拓展资料: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査制度等。

劳动法最早属于民法的范围,十九世纪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脱离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劳动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的学徒,并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禁止做夜班。十月革命后,1918年苏维声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并于1922年颁布了新的《苏维埃劳动法典》。

早在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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