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商家承諾“零元購”,為何最後卻拒絕返現?


案件聚焦:商家承諾“零元購”,為何最後卻拒絕返現?

案件聚焦:商家承諾“零元購”,為何最後卻拒絕返現?

“零元購”“免費送”,買東西不花錢,APP簽到還會有額外獎勵金。這波廣告是不是很誘人?然而,就有消費者在參與此類“零元購”活動後,卻遲遲等不到活動方許諾可以“全額退還”的購物款。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二審判決“零元購”活動舉辦方全額返還消費者購物款。

商家為獲數據承諾“零元購”

一天,小楊正在網上購物,一條廣告吸引了他。廣告頁面顯示,“你買我就返,免費送,購買金額-返利金額=零元購”“設備簽到獲得積分,累計測量達**天則返完購機積分”。

小楊尋思,這活動不錯呀,於是點擊廣告鏈接進入店鋪“好購物”詳細瞭解。原來,好購物是一家大數據分析和服務精準匹配平臺,為了鼓勵大家通過智能硬件設備提供數據,開展了這一積分返現活動。

店鋪頁面還顯示,購買智能硬件累計簽到30天,即可兌換積分和商品。為進一步瞭解活動細則,小楊點開對話框諮詢客服。

小楊

要連續簽到30天嗎?到時候用積分購買的東西也能返現嗎?

客服

累計簽到就好了。可以。

王小五

那如何返現呢?

李小男

收到寶貝後,綁定好購物APP,每次測量簽到獲得積分,100積分=1元錢。

小楊這下放心了,便於2018年4月至7月先後在好購物APP及其購物網站上,購買價格均為798元的手環、血壓計、藍牙音箱等產品,其中部分訂單是直接支付,部分訂單是積分兌換產品。小楊前後實際共支付10,802元。

收到產品後,小楊按照要求開始測量簽到,並於6月至7月間多次申請提現,然而錢卻一直沒到賬。後小楊多次與好購物公司溝通,均未得到解決。小楊還發現,他的部分訂單信息和提現記錄被刪除了,於是在後續提交提現申請時,小楊均截圖保存提現記錄。

由於始終提現不成,小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好購物公司退還10,802元購物款項。

消費者起訴不實“零元購”獲法院支持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支持了小楊的訴請。好購物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好購物公司認為,APP和購物網站的部分商品,不是零元購,是返積分。簽到獲得的積分可以兌換商品或現金,或抵扣部分現金購買商品,小楊已經把積分兌換了商品,且其兌換的商品價值已經超過10,802元。小楊用積分兌換商品後,積分就歸零,如果還要求返還現金,是重複獲利。

客服人員是在不清楚小楊已經把積分兌換商品的情況下回答小楊提問的,不能作為小楊提現的依據。請求二審法院駁回小楊的一審訴訟請求。

案件聚焦:商家承諾“零元購”,為何最後卻拒絕返現?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小楊提交的好購物產品廣告頁宣傳的“免費送”“購買金額-返利金額=零元購”“簽到獲得積分”等內容以及好購物公司的陳述,可以得出好購物公司舉辦了“零元購”的活動。好購物公司雖認為小楊用積分兌換的商品價值已超過10,802元,但並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且根據小楊提供的其與好購物公司客服的聊天記錄,顯示好購物公司客服表示用積分購買的產品也能返現。因此,小楊用部分積分購買了產品,但不影響其申請再次返現的權利。

結合小楊多張提現申請已提交的截屏,可以認定小楊在向好購物公司購買10,802元產品後,獲取簽到積分並申請返還購物款項,好購物公司應按約向小楊返還10,802元。

據此,上海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商家承諾開展“零元購”或者其他優惠活動時,要按約履行,誠信為本,切勿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廣大消費者在面對各種各樣的促銷活動時,要保持理性,謹慎參與,切勿貪小便宜、因小失大。當遇到問題協商不成,亦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中所用均為化名)


來源|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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