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判8年!海西州開庭審判茫崖市首例移送審理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

10月21日至22日,王某某、冶某某、馬某某等十三人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妨害作證罪一案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部礦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這是茫崖市公安局自掃黑除惡工作開展以來首例移送審理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


最高判8年!海西州開庭審判茫崖市首例移送審理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茫崖市公安局在涉黑涉惡線索摸排過程中發現,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長期在茫崖市內多次隨意毆打他人,並通過軟暴力等手段強拿硬要,佔用公私財物,欺壓百姓,擾亂娛樂行業經營秩序,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對此,茫崖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為查清查實以王某某為首的十三名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茫崖市公安局抽調骨幹力量成立了專案組,積極開展線索核查和案件偵辦工作。最終,經過兄弟單位的協作幫助、專案組民警的不懈努力,逐步查清了犯罪事實,並在新疆昌吉、西藏安多、青海德令哈、格爾木分別抓獲了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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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至22日,該案在海西州西部礦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依法對王某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8年不等,並賠償經濟損失33020元。該案的成功偵辦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充分彰顯了海西公安勇於擔當、敢於亮劍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極大鼓舞了人民群眾同黑惡勢力犯罪作鬥爭的信心和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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