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谈涉诉信访:对涉诉信访有错必纠,还要有人文情怀


大法官谈涉诉信访:对涉诉信访有错必纠,还要有人文情怀


刘贵祥,男,汉族,1963年3月生,河南延津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7年7月起,国家统计局工作。1996年9月进入最高法院,先后担任经济庭、民二庭审判员,后来曾任民四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2015年3月2日,位于深圳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审理了第一案,6日离开深圳到东莞展开第一次巡回审判。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提到:

大法官谈涉诉信访:对涉诉信访有错必纠,还要有人文情怀


大法官谈涉诉信访:对涉诉信访有错必纠,还要有人文情怀


大法官谈涉诉信访:对涉诉信访有错必纠,还要有人文情怀


 涉诉信访有何变化?

——有效解决信访问题,极大减轻首都信访压力

摘自2016年3月10日中国新闻网

担任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一年多时间,让刘贵祥印象较为深刻的是,巡回法庭有效就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这方面的案例应该说是不胜枚举,首先是有效解决了信访的问题。”刘贵祥透露,起初为每天几百人,现在下降到每天20至40人,信访量稳中有降。

刘贵祥强调,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管辖的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进京访基本上得到了有效解决,这极大减轻了首都的信访压力。

当被问及是如何做到这一点时,刘贵祥用“因地制宜”四个字概括,他说,“根据当地的情况,我们在吸收最高法院本部取得的信访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了两点,一是有错必纠,二是依法纠错。”

“我们要求接访人员接谈时,以足够的耐心问清情况,释明法律问题,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如果不该我们这受理的,就给他指出合法合理的救济途径,这样他就不再重复来了。”

刘贵祥透露,此外还采取了一些特殊措施,就是在接访过程中,对明显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或事实认定错误的案件进行提审,直接改判,这也消化了相当一部分案件。

专访刘贵祥:我们是最高法的轻骑兵

摘自2015年3月19日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信访的压力当时有没有预料到?很多人担心信访工作会成为巡回法庭的“不能承受之重”。

刘贵祥:我们原来估计,信访人数肯定要比巡回区三省区之前去本部信访的多,初步估计是成倍增加,即便如此,从目前情况看,还是远远超过了预估。过去是三个省加起来一年才二千多,挂牌才一个月(中间还有春节放假)就已超过五百,这还是年前的数字了,现在这个数字已达七百。

挂牌之初,信访是爆发性的,头几天我们是所有法官、所有法官助理全部扑到信访上去,全员去接访,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但据我们统计,来访的事项中,约八成不属于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我深知,群众对巡回法庭期待高,对于来访即便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也要给他们指条路,告诉他们以后应怎么办,算是普法宣传吧。在这儿,我呼吁大家还是要理性上访、依法信访,不要搞越级访、重复访,甚至无理访,更不要借访生事,扰乱正常的信访和审判秩序,尊法守法人人有责啊。

信访压力确实非常大,但不会影响我们对一般案件的正常审理。通过这一个多月来的摸索,我们已经初步摸到了这个区域信访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也制定了一套规范和办法,相信以后的运转会越来越顺畅。

此外,我们还从其它省高院借调了原做信访的庭长来专门做接访工作,另外,每天有一位主审法官作为信访的带班法官,重点辨识需立案的案件。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巡回法庭应该管、应该接的案件上,让错判的有失公正的案件及时得到监督及纠正。要把主审法官逐渐从接访工作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案上。我们得把有限的时间精力放到处理正当程序中的案件上,这些案件包括我们通过信访渠道发现的应当立案的申诉案件、申请再审案件。

“通过接访,可以发现巡回区内法院在法律适用、司法理念、司法公开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在尊重司法程序的基础上,通过督办、提出意见等方式向巡回区内法院反映。如果发现巡回区内法院所作的裁判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的,我们可以通过提审、指令再审等方式,对巡回区内法院进行审判监督。

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办理案件的方式来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此,要坚持最高法院2008年关于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同时对跨区域的民商事案件,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管辖法院之外的省区的民商事案件,我们考虑在级别管辖上有所变化。比如,降低跨区域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使巡回法庭能更多地受理案件尤其是二审案件。我们自己审理的案件多了、公正了,就能有效地避免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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