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有些二婚“搭夥”過日子?

天使的哽咽


“搭夥過日子”~一婚和二婚有區別嗎?

這是一種態度,搭夥過日子沒有什麼不好,只是為了更舒心的生活,生活沒必要較真,越較真越悲傷,越悲傷越想逃脫。

所以,二婚更現實,不要老想情愛,老想些沒有用的東西。

過好日子真的比什麼都重要,搭夥過日子就挺好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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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未眠Amy


初婚失敗後,再行二婚本無可厚非,但確有些人是‘搭夥’過日子,尤其老年人更多。正常情況下是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合法居住在一起。可現實中,確有些人不以

為然,把嚴肅的婚姻當成兒戲,過一天少一天,不辦結婚證,不舉行婚禮,二人一商量搬到一起就生活,俗稱‘搭夥’。

一、對婚姻的不重視是搭夥的主要原因。

初婚是人生中的大事,男女雙方非常重視,雙方父母也更加珍惜。因而對初婚者來說顯得非常重要,也就有必須到民政部門領結婚證的理由。而二婚,由於一婚受挫,而不再對婚姻感到興趣,但為了生活不得已再找個另一半將就過日子,也就有不辦證在一起湊合過日子的想法。

二、由於離婚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歸屬及撫養問題而放棄辦理結婚證。

搭夥過日子,也有好處:不用考慮對方財產、存款、現金,只要講好日常生活開銷即可。能過一天算一天,不能過就一分拉倒,省去離婚分財產和子女撫養等諸多事宜。因而也就有二婚不辦證甚至三婚、四婚等都不辦證。現如今搭夥過日子的很多,尤其老年人更多。據我所知,我家三樓有一位七十多數的老頭,隔三差五弄回家一個老太太,過幾天再換一個女人,還有的看似很年輕。且雙方過得都很愉快,沒聽說吵架之類的不愉快,倒挺太平。



按規定再婚應辦理結婚證,可現實中確非如此。不辦證一方面雙方自由,同時也給那些不法男人造成低級下流的機會——趁再婚不辦證之機頻繁更換女人,以達到他陰險、下流的地步。女人應對此高度重視,千萬不可隨便以身相許!


平順吉祥18


初婚也好,二婚也罷,抱團取暖也行,關關雎鳩, 在河之洲。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男女之間那點事,只要不重婚,不強暴,不影響他人,雙方甜蜜享受就好。

網上的情感導師們把男女發生關係劃分為六個層次:

1、不花錢與女人發生關係,是一夜情。

2、花幾百元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是嫖娼。

3、花一些錢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是同居。

4、花點錢與一個女人長期發生關係,是搭夥。

5、花幾十萬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是養情人或包二奶。

6,用一生的積蓄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是夫妻。

由此證明:花錢越多,男女關係越穩定。

搭夥是一種聯盟形式的男女關係,既滿足雙方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又避免了婚姻關係的捆綁和家庭關係的桎梏,不失為一種多、快、好、省的兩性關係組合形式。

最適合自己的男歡女愛就是最好的兩性感情生活;最自在逍遙、瀟灑自如的生活方式就是最好的生活狀態。自己喜歡,雙方樂意,與他人何干?誰都沒必要用所謂的道德觀、婚姻觀去捆綁他們的生活自由!

人生路上,遇見的人很多,相愛的人很少,相伴一生的人更少,無論何時遇見,無論怎樣相處,各自珍重,好生珍惜。


烽火知了


現在離婚的很多,自然再婚的也不少,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再婚都不領結婚證,而是兩人把行李湊到一起就完事,這叫“搭夥”式過日子。其實,這種方式,法律上是不予以承認的,一旦搭夥期間出現一些問題,涉及個人一些權利等,法律也無法幫你解決。這種再婚方式,是不提倡的、也是被法律限制的。那麼為什麼又有很多人這樣做呢?我認為大致有這幾方面原因:一、受傷害很大,有點怕。離婚的人,都有情感受傷害的人,有的離異不久又結婚,但由於缺乏婚前瞭解,草率結婚後才發現在一起根本不合適,於是又離婚;二、一方依然死亡。剩下的一方,始終走不出悲傷的陰影,婚姻期間,彼此相愛相依相戀,總認為再也找不到這樣的人了,所以對給介紹的人都有一種不信任感。這種不信任,會讓這些人再婚時很慎重。正因為很多人出於這種想法,所以再婚都不辦理結婚證。在他們看來,領了結婚證,一旦離婚又是很麻煩的事,不如兩個人搭夥在一起,過得好就繼續過,合不來也不用經法行李捲一夾就走人。其實,這是再婚人彼此缺乏信任和“留一手”的心態造成的。


北方生活眼


有些二婚的人搭夥過日子的,我感覺還不如說抱團過日子的好一些。搭夥,這個詞語也只不過是說商人或者是有合作意向的夥伴,大家互相配合臨時的團結在一起去做某一件事情。可這個搭夥如果說用在搭夥做生意搭夥去旅行,這還說得過去,如果說對於那些二婚的人叫做搭夥過日子。我覺得這就有一些貶低純潔愛情的嫌疑了。想一想,不管是頭婚還是二婚,如果相愛的人在一起,那就是值得祝福和虔誠的事情。所以我說褻瀆了愛情兩個字,用搭夥來形容確實是不應該的。而且我覺得如果是青年或者是中年人在一起過日子,如果沒有一個結婚的儀式,如果沒有一個結婚證的保障,那就不會受到保護,也不會有安全感,所以我說如果是二婚,兩個人年紀又不大,就用搭夥的方式來進行,確實讓人覺得遲早要散夥的感覺。


我對搭夥過日子,有些看不慣,但是我覺得如果說老年人搭夥過日子我還是能理解的,畢竟兩個人都年紀大了,可能由很多後顧之憂也不能分的那麼明白,所以說也就是搭夥在一起陪伴一下,瞭解一下,共同度過了晚年的時光。可如果是中青年人的婚姻,如果說真的是搭夥過日子的話,我看遲早也是要散的過不長的。


伊春美食美客


二婚願意搭夥過日子的人不多吧。但即使有搭夥過的,也是迫於某種無奈,不會是她們的本意。

縱觀每年那麼多的再婚人士,有誰不是再三斟酌丶再三考驗後才做出最終的再婚決定的?

誰也不願意與一個和自己毫無感情的人走在一起。

二婚一般也都是經過交流丶交往,認為彼此合得來,有眼緣,能信賴,才能答應走到一起的。

實際上二婚的人比頭婚考慮的更細、更周全。他們經歷過了一段婚姻,在那裡悟透不少婚姻的真諦。不再象初婚時那樣,幼稚地僅以表面的愛情為唯一,物質、能力、家境,都是他們要綜合考量的對象。

搭夥過日子是一種暫時性,相互利用的關係,一旦條件發生改變會馬上散夥。敬老院中一些老年人的結合,就具有搭夥過日子的成份。他們只是一種互助的形式,而非婚姻的真諦。

二婚不一樣,二婚也是以感情為基礎,沒有感情他們寧願單著,也不願去湊合。


君154177930


題主,請先弄清楚情況再提問。。

什麼叫二婚,什麼叫搭夥過日子???

你連最最基本的概念問題都搞不清楚,還提啥問呢???

兩位各自離異的男女,重新組合家庭。

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的,那叫二婚。

只是永久性同居的,那個才叫搭夥過日子。。


jingm誠實做人踏實做


什麼是“搭夥”過日子,:明明是夫妻,卻過著“室友”的日子!

二婚和頭婚是一樣神聖的,為什麼選擇搭夥過?我覺得這是對婚姻的不尊重!

搭夥過日子這種心理本身就是不對的!是多不心甘情願的跟著這個人?

既然選擇了再婚,重新組建一個新的家庭,就要對你的選擇負責!

對自己負責,對他(她負責),對婚姻負責!


小鹿說情感


為什麼要叫搭夥過日子呢?那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好就在一起,不好就散夥,長此以往那不就亂套了,你搭夥我搭夥,那不是沒有婚姻法的約束了?自由主義的生活方式?我說不靠譜,不好!

二婚也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我覺得還是通過接觸,瞭解,正正經經的組織一個家庭,拿結婚證再過日子,對社會對家庭對孩子都有一個交待、這樣比較正式,這樣才好!搭夥過日子算什麼?進菜市場啊?隨隨便便的?講一點層次好不好?!






秋實66227939560


這種搭夥過日子的態度比較端正,是一種很負責任的做法,至少在目前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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