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通過中介賣房子,房子沒賣掉,房產證卻被中介公司扣押著不還給我。”10月21日,家住淇濱區福田三區的李先生向鶴報融媒體記者反映,他不知道該怎樣才能把自己的房產證討要回來。
李先生介紹,
今年8月份他在網上發佈了售房信息。
“之後幾天,有好幾家房產中介公司的人
給我打電話,想幫我賣房。”李先生說,
其中有一家位於淇濱區鶴煤大道的
房產中介公司也打來電話,
稱有人想買他的房子。
李先生說,通過這家中介公司,買房人到他家看過房子後雙方就簽了合同,買房人按照合同向他支付了1萬元的定金。籤合同時,他還按中介公司的要求把房產證和土地證押在了中介公司,可是幾天後買房人打來電話,稱不要這套房子了。買房人由於違約在先,便向李先生表示,當初的1萬元購房定金作為給李先生的補償。
房子未賣掉,
李先生便與房產中介公司聯繫,
想要拿回房產證和土地證,
卻被告知想拿回房產證和土地證
至少要給中介公司支付1000元的“好處費”。
“我是賣房人,
中介費已經由買房人支付過了,
他們的要求我是不會答應的。”
李先生對記者說。
隨後,鶴報融媒體記者來到李先生所說的這家房產中介公司,該公司的王經理得知記者的來意後,隨即撥通了負責這單業務的業務員的電話,證實了李先生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在該業務員那裡。王經理表示,她會要求該業務員將李先生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交回中介公司,然後通知李先生到中介公司領取。
10月22日下午,
李先生從中介公司
拿回了房產證和土地證。
通過中介賣房,有些事兒該提前知道
買賣二手房,許多人都是通過中介進行的,
中介給雙方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但要是碰到無良中介,
也可能會惹上麻煩!
如果你要賣房,
找中介這些事就應該提前知道!
01 "全權委託"要慎重
委託中介賣房,儘量不要採取"全權委託"或" 代理"的方式。
02 權屬證書原件應該由產權人持有
在委託中介交易的過程中,中介往往以方便代理為由要求房主把《房屋權證》交給中介代為保管,這對售房人是極為不利的。
因此可以把相關產權證、身份證的複印件交給中介,需要原件時可由產權人親自出面辦理。
03 套路:低於市場價房源 99%是假的
這套房子的裝修、戶型、小區環境都那麼好,看上去比同樣面積的房子大很多,而且價格也比同小區低一大截……
事實上,如果你聯繫中介,很有可能會被告知——“這套房剛剛賣掉”、“你留個電話吧,有房子我再推薦你”、“這個小區還有個同戶型的,我帶您看看”……
天上不會掉下餡餅。低於市場價的房源99%都是假房源,剩下那1%,根本不等你在買房軟件上看到,就被秒了。
04 應該堅持在交易時三方親自確認交易內容
賣方應該堅持在簽訂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環節由買賣雙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確認相關交易條件並共同在合同上簽字確認。防止中介欺瞞買賣雙方"吃差價"。
05 簽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售房者在簽署合同等文件時一定要仔細審核文件的內容,如果有空白之處要麼要求明確填寫要麼用筆劃掉相應空白。
總值班:霍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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