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屬於徇私枉法?徇私枉法罪怎麼判刑?

哪些行為屬於徇私枉法?徇私枉法罪怎麼判刑?

徇私枉法的行為有:1、使無罪之人受到刑事追訴。2、包庇明知有罪之人而使其不受追訴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訴的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實,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實和情節。3、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哪些行為屬於徇私枉法?徇私枉法罪怎麼判刑?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徇私枉法罪只能由國家司法工作人員構成,而在主觀上面是具有徇私的故意,侵犯的是國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但具體說到徇私枉法罪的行為,大家知道都有哪些嗎?請跟隨律師365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徇私枉法罪的行為有哪些?

(一)對明知是無罪的人使他受追訴

所謂無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無違法犯罪事實的人,又包括雖有違法行為,但依法不構成犯罪的人,還包括雖然構成犯罪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依法不應追究,如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等的人。所謂使他受追訴,是指對無罪人本不應該進行偵查、起訴、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但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對無罪的人立案偵查、起訴或審判。

(二)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

所謂有罪的人,是指構成犯罪且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人。所謂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偵查(含採用強制性措施)、起訴或者審判,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的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實,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實和情節。此外,故意違背事實真相,違法變更強制措施,或者雖然採取強制措施,但實際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訴的,以及司法機關專業技術人員在辦案中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和意見,或者故意作虛假鑑定,嚴重影響刑事追訴活動的等等,都應以本罪的徇私枉法行為論。

哪些行為屬於徇私枉法?徇私枉法罪怎麼判刑?

(三)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這點與前兩種情況有所不同,上面兩者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過程中,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都可以成為行為的主體而構成本罪;而這種情況則僅發生往刑事審判過程中,只有刑事審判人員才能實施這種行為而構成本罪。所謂枉法裁判,則是指有罪判無罪,多罪判少罪,無罪判有罪,少罪判多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等。

二、徇私枉法罪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哪些行為屬於徇私枉法?徇私枉法罪怎麼判刑?

由此可見,我國刑法對徇私枉法罪的處罰也是比較嚴厲的,根據不同的情節適用不同的量刑幅度,有效的打擊違法犯罪。關於徇私枉法罪的行為,法律中主要規定了三種,也就是小編在上文中介紹的三種。若行為人確實犯此罪的話,就要根據《刑法》的規定,然後結合其具體犯罪情節進行處罰,最嚴重的時候,可以判處行為人十年有期徒刑。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我們的頭條號律師365,私信諮詢。也可以直接點擊文章末尾左下方的“瞭解更多”,即刻在線免費諮詢專業律師。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