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是互相的,對於拍攝和記錄醫生的行為,我表示拒絕

面對媒體,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應該正確,都應該被記錄,HK警察執法,媒體拿著攝像機記錄和採訪,可如果你的患者拿著手機,拿著錄音機對著你,你能依舊面不改色面對你患者嗎?

有多少醫生門診看病,或者收病人住院時候,發現自己盡心盡力面對的患者,卻從口袋裡摸出了手機,並且攝像頭精準的對著你的醫療行為。

尊重是互相的,對於拍攝和記錄醫生的行為,我表示拒絕

小大夫無法去拒絕和阻擋,可有一次患者極不友善的行為,我同樣拿著手機對準患者,並且依舊進行著我的問診,這位患者最後默默把手機放回。

尊重是互相的,對於拍攝和記錄醫生的行為,法律的確沒有禁止,可法無禁止真的即可為?

如最近,一則患者控訴醫生手術室內收紅包的新聞引發熱議,背後卻是現實版農夫與蛇的故事。

尊重是互相的,對於拍攝和記錄醫生的行為,我表示拒絕


62歲的韓某因腦梗住進了山西洪洞縣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但基層醫院的醫生水平有限,對於這樣高風險的手術沒有把握。

於是,當地醫生徵得韓某同意後,為韓某聯繫了北京天壇醫院的宋專家,邀請對方到洪洞縣來給患者做支架置入手術。

專家從北京遠道而來,必然會產生各種費用。因程序規定會診費只有幾百元,雙方協商好1萬元是給專家的勞務費,由院方轉交。

不料專家為患者做了手術後,卻被患者反咬一口。

這1萬塊本不是“紅包”,是患者自己同意給專家的酬勞。患者把偷pai視頻放上網絡,將救其性命的專家推到了“收受紅包”的審判臺之上!

很多時候我們的醫療糾紛問題的確是一個大問題,患者質疑主管醫生,現實也的的確確暴露出很多醫生受賄的問題,可小醫生相信這絕不是全部,因為這一小部分人群的行為而去用充滿質疑的行為來彼此對待,我是拒絕的。

患者及家屬的確有對病情的知情權,但錄音錄像的行為是對醫生信任的質疑,會引起醫生最大的反感。可現實中我們能說不嗎?

尊重是互相的,對於拍攝和記錄醫生的行為,我表示拒絕

可如果不能的情況下,醫院是不是應該成立談話科,攝像機架起來,燈光加起來,醫生正正規規,把手術同意書那些風險意外一條一條給你讀出來,把話往死裡談,有可能手術大出血心腦血管意外死在手術檯上,這樣的手術知情同樣你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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