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變好看,才是王道。
民國時期,有很多“敢為天下先“的女子,鄭毓秀就是其中一個。在她身上,有很多第一的頭銜,中國第一女殺手,第一位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師…
她甚至在上世紀,為女性自由發聲,主張一夫一妻制,幾乎改變了“整個中國女性的命運”。
她做了很多“不一般的事情”,拒絕裹腳,休夫離家,北漂留學,反清救國,刺殺重臣,維護女權…
這樣的人生就是一部大寫的女性傳奇。
01
我就不裹腳,怎麼了?
1891年,鄭毓秀出生在廣東一個清朝官吏家庭。可以說,她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自小聰慧過人,熟讀四書五經。性格也是開朗活潑,吵鬧多動。
可惜的是,母親不受父親待見,整日在家以淚洗面。父母婚姻的不幸,也促使了小毓秀性格叛逆不羈。
那時女孩不到10歲就要裹小腳了,等到毓秀5歲時,鄭母就安排上了:“好人家的閨女都要纏足的,你聽話!”
誰料鄭毓秀天生反骨,死活不肯。即使熟讀四書五經,卻不屑“三從四德”,拒不裹腳。
這讓長輩們頭疼不已,特別是祖母,肯定容不得她如此胡鬧。鄭毓秀9歲時,眼看腳就要控制不住了,祖母又一次把她綁起來了:“將來你的腳會像大象一樣大!沒人敢娶你!
鄭毓秀依舊不從,滿地打滾。反正家裡人什麼招都用過了,也拗不過她的怪脾氣,只好作罷。在那個年代,這種“反抗”可以說是很酷了。
02
我都不認識他,憑什麼要嫁?
她敢誓死不裹腳,挑戰封建權威,當然,也敢拒絕包辦婚姻。
13歲那年,父親給鄭毓秀定了一門親事,對方是兩廣總督之子,有權有財,門當戶對,人人稱羨。
可她哪是這般把婚姻當兒戲的主兒?根本容不得別人剝奪自由。哪怕對方是貴胄之家,也不屑於攀親。
你們簡直在踐踏我的婚姻自由,我不嫁!
知道苦勸家人必定無果,她硬是寫了封“休書”給未曾謀面的未婚夫,要求對方解除婚約。男方也是個通情達理的人,也就答應了。
婚事是黃了,可“休夫”事件掀起了軒然大波,當地人議論紛紛。一時之間,父母大怒,親朋指摘,民眾狂嘲,鄭毓秀陷入尷尬之地。
▲ 前排右三鄭毓秀
她只好借這個機會逃離家族,獨自一人收拾行囊,跑到天津女子學校讀書。
也是在這幾年,她利用出色的交際能力,出沒於京津上流圈子,漲了很多見識。
03
民國第一女殺手
在天津求學一段時間後,16歲的鄭毓秀跟著姐姐去了日本留學,經由朋友介紹,加入了孫先生的“同盟會”,滿懷激情地搭上革命列車。
留學回國之後,憑藉家族在京城的勢力,她成為了名噪一時的人物,從事反清活動。鄭父也挺絕望的,好好養大的一閨女,卻希望朝廷覆滅。
▲ 鄭毓秀(前排左2)和蔣介*石(前排左1)等人的合影。
1909年,一個帥氣軍官找到了鄭毓秀,讓她幫忙運送一箱炸彈到京城。這個人就是汪精*衛,此時他準備入京刺殺攝政王載灃。
為了躲過火車站層層搜查,兩人假扮情侶,分別時鄭從汪手中拿過“包裹”,對方囑咐道:“行動萬分兇險,路上搜查森嚴,炸彈也可能會爆炸。”
鄭毓秀調侃道:“如果不會爆炸,還叫什麼炸彈,這事就交給我了。”匆匆道別後,她懷揣著包裹,淡定登上路旁的汽車,成功完成任務。
等到1912年,辛亥革命爆發,擒賊先擒王,暗殺袁世*凱計劃,迫在眉睫。鄭毓秀等人經過縝密計劃後,準備在袁必經路上行刺。
可就在箭在弦上,不得不發那一刻,卻被緊急告知,袁是可以爭取的力量,真正阻力是重臣良弼。
她只好連夜聯繫戰友,結果還是有人實施了刺殺。到達現場時,一片狼藉,槍林彈雨,當場被捉獲十餘人,槍決了3人。
為了掩護隊友撤離,她勇敢地掏出手槍,用手槍向天空開了兩槍,接著又開了幾槍,擊斃了一匹馬。等她再此開槍時,扳機出了問題,右拇指被夾住了,這一痛讓她徹底清醒,馬上逃離現場。
暗殺敗露,袁撿回了一條老命。而鄭毓秀吸取教訓,10天之後成功刺殺良弼,積極聯繫人脈保釋戰友出獄。 那一年,她才21歲。
多次組織刺殺清廷重臣,打擊奸佞小人,鄭毓秀也贏得了“民國第一女殺手”的美名,而母親也很自豪,因為鄭毓秀證明了「女人也可以做出大事業」。
04
一朵玫瑰阻止了一場巴黎和會
1914年,鄭毓秀身份敗露,為了躲避禍災,只好遠赴法蘭西,在索邦大學攻讀法律。
留學期間,靠著超高情商和優異成績,她迅速成為華人圈風雲人物,幫助後輩女性完成留學夢。1918年,鄭出任法國大使,成為中國第一位女外交官。
而在這裡,她又完成了人生中另外一件傳奇——著名的“玫瑰槍事件”。
1919年,巴黎和會召開,當時北洋首席代表陸徵祥推託接受上級指令,打算簽署屈辱的賣國和約。
消息傳開,一時譁然,300多名在法華人包圍其下榻地。鄭毓秀也認為事態嚴重,當華人們請她和陸徵祥談判時,她就答應了。
在進屋談判前,鄭毓秀急中生智,順數折下園中一支玫瑰枝藏於衣袖,見到陸徵祥之後,見他故意耍滑頭,她用衣袖頂住他的胸部,聲色俱厲威脅他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
這便是揚名海外的“玫瑰枝事件”。最終,鄭毓秀和愛國華人們一起成功地阻止了簽約。
▲ 電視劇《我們的法蘭西歲月》中,柯藍飾演的鄭毓秀
而在1917年到1924年,鄭毓秀在巴黎大學碩博連讀,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博士。
1925年回國後,她被聘為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一年後,和同學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開辦了一家“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
根據當時國內實行的《律師暫行章程》,律師只能由20歲以上的男性國民擔任。可見,一開始女人還沒有資格做律師。
鄭毓秀哪會輕易妥協?她向上海法租界會審公廨提出申請,一番努力之後,順利成為成為中國第一位女律師,可以說是很霸氣了。
05
敢為天下先,第一個女律師
中國出了第一個女律師,很多婚姻不幸的女子都願意找鄭毓秀傾訴。再加上她為婦女權益辯護,勤勤懇懇努力營業,在上海灘小名氣。
但要說到最“爆“的一樁,還是1926年,孟小冬和梅蘭芳的離婚案。
當時上海灘大佬杜月笙,主動牽頭鄭毓秀來調解這場官司。為了給孟小冬爭取最大權益,她也是費盡心思,最終為女方爭取到40000補償費,這可不是小數目。
▲ 孟小冬與梅蘭芳合影照片
此後,鄭毓秀名聲大噪,特別是上海的婦女們,視她救世主。而這一切,也為她日後參與婦女立法埋下鋪墊。
除此之外,鄭毓秀也收穫了真正的愛情。對方就是合夥人魏道明,兩人1919年相識,工作中形影不離日久生情,1927年結成伉儷。
▲鄭毓秀魏道明合影
這8年長跑,也是因為鄭毓秀的感情之路,並不順遂。前面提到,鄭毓秀有幫助汪精*衛運炸彈,當時的她豆蔻年華,自然是柔情千轉。
而汪是民國四美男之一,野心才氣也頗為吸引女人。鄭毓秀和他多次接觸後,難免芳心暗許。
能做大事的女人,對感情也毫不扭捏。多次以交流詩詞為藉口,主動邀約赴會。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無情,鄭毓秀自然是心灰意冷。
▲ 青年汪精衛
1914,鄭毓秀在巴黎遇到了第二個心動之人——中國青年法學家王寵惠。可惜,這段感情也一波三折,兩人有緣無份。
而遇到魏道明時,鄭毓秀也無心風花水月的愛情。不過好在,她最終還是得到了幸福。
06
斯人已逝,功績卻不可忘
1927年,鄭毓秀任職多份要職。當時的她,並不覺得這比做律師有意思,還婉拒了多次。只不過,她很想為女性證明,男人能做的,她們也可以辦到。
之後,她在參與起草《民法典草案》時,瀏覽大量歐美法律,制定了多條女性權利保護條文:女子與男子享受同樣平等的繼承權; 承認成年女子有權制定或廢棄婚姻契約; 已婚婦女有權保留自己的姓氏,可以選擇不冠夫姓。
這在一定程度上真正的喚醒了中國女性的意識,讓她們開始保護自己的權益,為男女平權貢獻了力量。
△鄭毓秀與民國大佬李石曾
不過人無完人,鄭毓秀霸氣的人生背後,也有一些爭議。比如胡適,他曾評論鄭毓秀“這個女人太不愛惜臉面”。
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適擔任駐美大使,鄭毓秀放棄事業隨夫赴美。她本就善於人際,幫助丈夫出謀劃策,打通人脈,很多大人物都對她誇讚不已。
▲1943年,鄭毓秀作為駐美大使魏道明夫人出席酒會
僅僅是5年後,因一些局勢所迫,夫婦政*治生涯受挫。不得不從臺灣移居洛杉磯,晚年的鄭毓秀一身病痛,再加上經商失敗,只能終日搓麻將消磨時光。
這對於一個胸懷壯志的人,應該是最殘忍的事情吧。遠離故土,悽苦飄零,一身技能,早已無用武之地。
聽說,無論去到哪裡,鄭毓秀都帶著那根法國的玫瑰枝,把它鑲進畫框裡,在客廳裡懸掛多年,這應該是她人生中最驕傲的時光吧。
1959年12月16日,一代傳奇女性在美國逝世,魂斷他鄉,終年68歲。19年後,魏道明逝世,親友遵其遺囑,將遺體運往美國與妻子合葬,終得廝守。
這樣一看,是不是覺得有點唏噓?前半生如此驕傲多姿,後半生也是晚景淒涼。可這就是人生吧,一個民國女人,能有如此成就,已是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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