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樓頂天台物業禁止晾晒,是否合理合法?如何讓物業開放樓頂天台?

蔣華浪


要充分利用小區的一切空間為業主服務。

人類或者動物的懶惰本性,體現在如果沒有外在的壓力和推力,是不會主動地多做一些事情的。而當做這種事情還帶有一個可以推託的理由時,那就更是不可能了。就如提主所題,物業公司可以以安全為由,禁止業主到樓頂晾曬東西,其實根源就是人類懶惰的本性以及找師理由規避所謂的“風險”,如害怕有人跳樓給自己找麻煩。

本小區一成立業委會,業委會就將樓頂建成方便業主的晾曬場地作為一個工作內容之一。由業委會組織人員要樓頂掛了鐵線等物,之後制定了對樓頂晾曬場使用的管理規定,要求物業公司人員必須在每個週末的上午打開樓頂的門,晚上來鎖上門。

本小區樓頂的空間非常寬敞,很適合晾曬,通風又好,大件衣被等,在上面一個多小時就幹了。

本人說的是,如果沒有業委會以業委會的名義下發通知給物業公司,僅靠個體的業主,那麼如果物業公司不想做的話,個體業主說多少次也是無濟於事的。

當然,如果樓頂沒有晾曬條件,也還是不要開放的好。

圖一圖二為業委會組織業主建晾曬場。後面的就是業主使用晾曬場啦。看看圖片,這樣的空間不利用起來,那不是腦殼進水嗎?


銳眼說小區


合理而且完全是執行了物業法律法規

如果物業不阻止的話,那這個物業完全是一個不懂物業法,不學物業法的物業法盲,物業法上明文規定,樓頂屬於公共區域,“不是活動場所,也不是公攤面積,物業所在地才是業主們的公攤面積”樓頂是整棟樓的樓面,不是消防,修繕,電梯等相關人員,閒雜人等一律禁止上樓頂,為安全考慮,物業有必要關閉樓頂頂門。再說了,下面的業主也應該自覺遵守物業管理條例,不得損害他人利益,經常踩踏勢必破壞防水層造成頂樓滲漏,影響頂樓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1,天台是公共區域,個人無權佔用。 2,天台分載人天台和非載人天台兩種。非載人天台禁止隨意進入。 3,現在高層樓房的天台大多用於放置信號接收器,換氣排風管道,避雷設施等,為了維護設備安全,物業封閉天台是合理合法的。

物業沒有權利給樓頂上鎖,因為樓頂上鎖違反消防有關規定。但樓頂不鎖可能產生亂搭亂建、業主私佔、安全隱患等問題。在現實生活中,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不少小區樓頂安裝了電子門,平時是鎖著的,保安定期巡邏,如果發生火災、地震等緊急情況,小區的集中控制室能通過遠程操作立即打開電子門,讓業主逃生,這既解決了安全、衛生等現實困難,也發揮了天台的消防通道作用。也有一些小區對在樓頂晾曬衣物做統一安排,解決業主的實際問題,並留有物管24小時值班電話、緊急聯繫電話等。也能取得大部分業主的理解。


王校友


很高興與大家交流。

關於高層樓頂天台物業禁止涼曬,是否合理合法?如何讓物業開放樓頂天台的問題,我來解答業主疑惑:

一是你說的樓房是高層樓,高層樓一般大於十一層,大慨垂直高度三十米以上。對於這樣高的樓頂天台使用,肯定在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有約定,只要協議中有約定,物業公司不讓業主隨便涼曬物品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協議的。

二是根據國家消防法的有關規定,高層樓頂天台不僅人們緊急情況下的便倢通道,如電梯損壞,業主可通過樓頂天台乘另一單元電梯上下;同時又是消防安全通道,一旦發生火災,人們可以利用樓頂天台到沒火地方逃生,所以樓頂天台又稱逃生通道,又是消防部門每年年檢排查的重點部位,罰款的原因之一。不讓人們在樓頂天台涼哂是合法的。

三是開放樓頂天台,亂用亂佔消防通道存在很大安全風險,首先一旦發生火災或其它救援行為,消防通道堵塞,當誤救援時間或無法救援;其次包括壞人利用天台作案,高空拋物傷人,有些人員跳樓行為等,這樣的責任和損失是物業公司和個人承擔不了的。

我的回答完了,你還想方設方要求物業公司開放樓頂天台涼曬嗎?


美侯王666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1、原則上高層樓頂是生命通道。樓頂作為消防疏散通道,你想阻止物業禁止晾曬的動作,首先你得考慮你願不願意幫物業承擔出事後的法律連帶責任?

2、另外樓頂是非承重建築主體,業主去頂樓晾曬衣物直接損害頂樓業主利益。

3、還有安全起見。物業應禁止業主出入頂樓,防止高空墜物、熊孩子玩耍等隱患的發生。

綜上,我認為物業的做法合理,希望樓主採納!


官方I認證


高層樓頂天台物業禁止晾曬,對於這個問題真是讓我吃一驚,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我們小區物業是要求大家不要在小區一樓晾曬,當然也沒有明說讓大家到頂樓去晾曬,為什麼不讓在一樓晾曬呢,理由大多數是因為太影響形象了,一個好好的,漂亮的小區,這裡晾曬衣服,哪裡晾曬褲子、被子,這小區環境確實是不太好看。那麼在樓頂晾曬呢,從視覺上大家看不見,解決了環境問題。

    但是安全問題就得要考慮了,人的安全問題和所曬之物的安全問題,如何保障,不要一不注意,衣物滿天飛,這可就不好了,還有要是有人尤其是小孩和老人在樓頂摔倒了,沒人發現怎麼辦,萬一有人不注意摔下樓,那可就是大事情了,物業可就攤上大事了。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樓頂防水問題,人干擾多了,樓頂漏水了,這可怎麼辦啊?萬一物業不作為,樓頂漏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頂樓住戶可就倒黴了,你說呢?


梅姐來說劇


樓頂天台開放有兩個弊端,其一、由於頂樓需要有防水性能,如果經常有人上去活動肯定會減少防水效果的時效性,如果需要維修處理業主就不會像要開放樓頂天台使用權那麼積極了,更何況活動的人多了產生噪音也可能影響頂層住戶,其二、網上流傳的成都市溫江區一市民遛狗時,自己養的寵物狗拉河裡面死亡,狗主人都在找河道管理處。可想而知,現在人們的維權意識已經很強了,如果頂樓天台的晾衣架(特別是現在的木質材料)被風吹到樓下傷到人,還有小朋友在沒有大人監管的情況下,捉迷藏、打鬧、好奇發現意外怎麼辦。就算物業做了必要防範措施,那是否又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呢!綜述,物業不主動開放樓頂天台是有一定道理的。


手機用戶51551162666


跟物業講講道理能爭取到的!四年前我剛收房時就找物業經理談這個事,一開始他講了堆原則法規的我沒聽,多溝通幾次想好辦法一般都能行的!大前年物業主動把每個單元天台全規劃施工好,不鏽鋼架和鋼絲繩都有😃每個圍攔都掛上警告標示!每天那個壯觀的曬衣場面整整齊齊😍😍杭州龍湖的小區共2100戶高層共27層!


魚人碼頭58


人要是想死,樓頂不開門它也照樣會死,難道不會跳窗戶,這只是物業不想服務的態度,他們自己方便,業主無奈¬_¬`


冰是睡著的水71305597


行不行,要看具體情況。

樓頂按結構分為"可上人屋頂”和"不可上人屋頂"。

按設施設備安裝情況,又分為"非工勿入”和"可觀光休閒“場所。

有的屋頂還設計成綠化屋頂。

總之,物業公司最瞭解情況。他們說不能上人,就應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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