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权属纠纷 挖坑推墙逼人搬家 琼海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审

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调解未果,周某君竟找人以挖坑、推倒围墙、泼屎等方式对卢某友施压迫使其搬家。琼海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宁、周某君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

经查明,周某君于2004年与卢某友达成协议,以4.32万元的价格将位于向阳街东段北侧的一块宅基地转让给卢某友,卢某友向周某君支付了部分购地款,并在该土地上构建平房及铁皮棚,用于生产生活。2007年,卢某友为抵偿其拖欠陈某伦的欠款1.7万元,出具字据将该土地转让给陈某伦。2009年,陈某伦因生病需治疗费用,遂要求周某君向其支付2万元,才将该土地归还给周某君。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君与被害人卢某友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调解未果。2017年,周某君委托杨某宁帮忙赶走卢某友,杨某宁联系被告人符某兴、何某雄让其给卢某友施压迫使其搬家。自2017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何某雄先后4次通过挖坑、推倒围墙、恐吓、泼屎及用石头堵路等方式对卢某友实施寻衅滋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宁、周某君、符某兴、何某雄采取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恐吓、泼粪及用石头堵路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

琼海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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