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地拆迁:我们就是要民告官!争取老百姓应该得到的补偿

说起民告官,很多人表示赢不了,还得罪人,代价太大,所以遇到侵权事件,很多老百姓都是打碎牙齿往肚里咽。不得不说,这种想法已经把民告官妖魔化了。我国实行司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尽管有时并不尽如人意,但是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可怕。特别是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如果遭遇侵权,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征地拆迁:我们就是要民告官!争取老百姓应该得到的补偿

为什么会鼓励大家民告官呢,其实这里面大有文章。在征地拆迁中,涉及的诉讼标的额相对来说比较大,很多地方的征收标准严重低于正常价格,所以,如果被征收人不争取,将会是一笔巨大的损失。但是并不是所有诉求都会被支持,所以一般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法院支持被征收人的全部诉求

这种情况肯定是大家乐见的,最有利于被征收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维护,但是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不算太高,因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是高报低走,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提高自己的诉求金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压低,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漫天要价,因为这其中还涉及到诉讼费和代理费等。

2.法院支持被征收人的部分诉求

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确实受损,只要举证得当,都会获取法院的支持,只是多少的问题,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完全不支持。尽管诉求没有获取完全支持,但是鉴于诉讼标的额,少量的支持已足够承担诉讼费、代理费,并大有富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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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院不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很多时候都是当事人没有对律师据实相告,隐藏了房屋的真实情况,或者房屋本身问题,属于违建或其他。即使毫无收获,最起码可以延迟强拆的步伐。

4.诉讼阶段前谈判解决

这种情况在案件中很常见,只要当事人跟律师配合好,律师可以根据案情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找出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然后向拆迁方和当地政府发律师函,一般在进入诉讼阶段之前,拆迁方会要求进行谈判,那么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但是这里奉劝当事人一定要聆听律师建议。在过去的一个案子中当事人的房子被征收,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金是200万,当事人心理价位是400万,最后律师帮忙操作,最后进入了谈判环节,拆迁方带着满满的诚意而来,律师便代表当事人与拆迁方进行激烈博弈,将补偿金额一路从200万抬升至300万,最后律师向当事人讲述了案件情况,目前可以帮当事人再争取一些,但是结合案情和当地情况,400万几乎不可能,即使以后上法庭也不一定可以拿到现在约定的金额,但是当事人认准了400万,不停律师劝告,最后在法庭上当事人仅拿到了250万的补偿金。所以,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一定要与律师做好沟通工作,了解案情和可能会出现的结果,做好预判。

总结

所以在征地拆迁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拿起法律武器去抗争,去争取,都会有所斩获。被拆迁的可能是我们一辈子的基业,最错误的做法就是无动于衷,消极抗法。我国是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违背法律的行为,即使对方是官,我们也应该抗争到底,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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