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北漂多艱難,清朝北漂京官沒錢吃飯,幾十年買不起一套官服

自古北漂多艱難,清朝北漂京官沒錢吃飯,幾十年買不起一套官服

(御史位卑而權重,常居中樞,所以只能靠著朝廷發放的俸祿度日,尤以北漂京官最慘)

康熙八年,監察御史趙璟給康熙皇帝上疏,懇請皇帝給全國公務員們加工資,在條陳裡趙璟指出本朝官員俸銀,總督每年155兩,巡撫130兩,知州80兩,知縣40兩,這點工資實在是不夠花,別說月光了,連二十天都撐不過去啊!

自古北漂多艱難,清朝北漂京官沒錢吃飯,幾十年買不起一套官服

(七品文官鸂鶒補子,雖為官員,但這點子俸祿根本不夠一家人生活,仍然要為衣食住行操勞)

趙璟的這封奏疏,實際上是為京官們說話,何謂京官?顧名思義就是在京城為官者,這些人來自全國各地,或考取功名或者捐納匯聚京城,隸屬中央衙門。咱們把去北京謀生打工的外來人稱為“北漂”,所謂“漂”者,漂泊也,從側面上就能看出外地人士在北京闖蕩不易。外官們能夠靠搜刮百姓發財,而趙璟這些級別低的京官們官小俸低,有的甚至比北漂人士們過得更慘,我們現代人在大城市居住心疼生活成本,京官們同樣難以應付,而且還更麻煩。

孤身一人來到大城市,哪幾項最花錢?租房,交通和應酬,這幾項不但讓我們這些現代人撓破頭皮,同樣要了京官們的命。

這是為何?因為京官窮,窮到什麼程度?我拿一個人舉例子您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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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的曾國藩在京城當官時也困窘無比,整整十二年都只能租房)

道光二十八年,中興名臣之首曾國藩來到北京參加翰林院“散館考試”(曾國藩在此前已經考中進士,參加散館考試是根據成績具體分配官職),這次他考上了二等第十九名,被授予從七品翰林院檢討,正式成為朝廷官員。“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這個從湖南鄉間走出的青年算是能鹹魚翻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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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年年寫欠條,別說賙濟親戚了,連自己都差點沒養活,光還債就足足用了二十多年)

並沒有,老曾苦逼的日子才剛開始,借錢和哭窮將是他在翰林院中生活的主旋律。因為窮再加上脾氣大,曾國藩和自己的僕人大吵了一架,在僕人看來你個臭窮京官有什麼好顯擺的,老子隨便去伺候一個大戶人家都比跟著你要強,於是僕人捲起鋪蓋另投他人,把老曾給氣的半死。因為窮,曾國藩去看望幾個舅舅。“大舅陶穴而居,種菜而食,為惻然者久之!通十舅送我謂曰:'外燻(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南五舅送至長沙握手曰:'明年送外燻媳來京。'餘曰:'京城苦,舅勿來。'舅曰:'然,然吾終尋汝任所也。'言已泣下。”

老曾為人最重感情,對親戚關係十分重視,可在他當京官期間大舅生活如同野人,五舅想來京師跟著曾國藩享享福,結果老曾無奈的回答“京城苦,舅勿來。”已經當官的曾國藩並沒有讓親戚們的生活變好,因為老曾自己也過得拮据不已,根本沒有餘力去資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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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們雖然清貴,但仍然:窮!)

雖說只是從七品的小官,但翰林是國家儲備人才。最是清貴無比,每日裡都是和皇帝、大學士們打交道,出席朝廷各種典禮,面子上風光無比。但實際上呢,翰林們卻經常窮得揭不開鍋,按照朝廷的俸祿體系,七品京官的年俸是45兩,雍正爺的養廉銀這些小京官沒資格享受,還是乾隆爺體恤下情,給京官們開雙份工資,再加上“每正俸銀一兩兼支米一斛”,也就是說還有45斛“祿米”,摺合下來曾國藩一年的工資也不超過一百三十兩。

那麼京官一年要花多少錢呢?張之洞在《請加翰林科道津貼片》中就替皇帝算了一筆賬:“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一年三百兩白銀才能勉強自給,而像曾國藩這樣的一年財政赤字最少有二百兩......您甭說是賺錢養家了,簡直就是貼錢的買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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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慈銘,當京官的歷史也是一把辛酸淚,當官竟然窮得揭不開鍋!)

實際上滿清京官之窮簡直讓人難以想象,不少人因為沒錢揭不開鍋,晚清文人李慈銘就記載自己“近日窘絕,殆不能舉火。”他一個當京官的族弟則因為常年吃不飽導致營養不良,“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最窮的當屬劉光第(戊戌六君子之一),這位老兄不但連京城的房子都住不起,只能在北京郊外自己蓋了個破房子,家裡窮請不起家教,劉光第就自己親自上陣教孩子,來了客人去就買一點白酒,煮一點芋頭招待。老劉十年買不起一套衣服,妻子孩子穿的破破爛爛,一家人和叫花子差不多,劉光第每天還要步行十公里去上班......乖乖,這哪裡是官,要飯也沒這麼慘啊!所以有翰林寫詩悲嘆自己的困窘生活:“先裁車馬後裁人,裁到師門二兩銀(老師三節兩壽的最低標準是賀銀二兩)。惟有兩餐裁不得,一回典當一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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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官員們藉著三節兩壽撈份子錢是常規操作了,為什麼?工資不夠花,只能撈點外快)

這點工資不夠生存,怎麼辦?要麼就眼巴巴的盼望著外官送來的孝敬,要麼就只能借,剛到北京城的曾國藩很快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錢,不得不借了五十兩勉強過年,這借貸的口子一開就再也收不住,而後才短短几年借貸數目竟然達到了一千多兩!因為缺錢,老曾沒錢回家探望父母,“夢寐之中,時時想念堂上老人”、“餘自去歲以來,日日想歸省,一則京中欠債將近一千兩,歸家路費又需數百,甚難措辦。”因為缺錢,長期的經濟壓力讓曾國藩做夢都想到的是錢。“昨間聞人得別敬,心為之動。昨夜夢人得利,甚覺豔羨。”還想趁著祖父大壽多收點份子錢。“兩日應酬,分資較周到。蓋餘將為祖父慶壽筵,已有中府外廄之意,汙鄙一至於此!此賈豎器量也。不速變化,何以為人!”明明自詡為聖人子弟,但又可悲的為這五斗米折腰,這說明滿清的工資是何等扭曲,把一個遵紀守法的官員生生的往貪汙路子上逼。

雖然是沒錢,但還得要租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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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長沙會館,作為湖南舉子在北京的臨時駐地)

老曾為了租房也操碎了心,他在京城十二年可謂是年年為房租發愁。道光二十年參加考試的曾國藩在長沙會館(各地在京師成立的辦事處)住了幾天,又花了四千個銅錢租了宣武門外南橫街千佛庵。由於住宿環境太差(房間內酷暑難忍,讓曾國藩這個湖南人也受不了),曾國藩不得不搬到萬順客店和好友同住,三個月後好友搬走,曾國藩就“挪至達子營關帝廟,與錢嵛仙同年同居”,為什麼非要和別人一起住?省錢,老曾現在就是窮光蛋一個,連從湖南上京的盤纏都是湊的,可不得一塊錢掰著用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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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衚衕,曾國藩在這裡的租房史並不愉快)

但到了十一月下旬可就不行了,因為他的父親要帶著媳婦、孩子上京,這一大家子不可能再和別人擠著住吧?於是曾國藩就和我們普通人一樣到處去看房,足足看了二十多天,好房子租不起,價格能接受的老老小小的又不夠用,最後在粉房琉璃街看到一處又幹淨又便宜的四合院。

老曾還以為天降大運撿了個漏,結果後來才知道有位婦人在房子裡吊死殉夫,好傢伙,還是棟鬼宅!曾國藩只能再接著找,最後好不容易在棉花六條衚衕找了個每月房租八千文的房子(這算是把工資全都給搭裡頭了),一家人高高興興的搬了進去,不到四個月的時間一家人輪番生病,曾國藩的朋友告訴他這房子風水不好,於是曾國藩又只能接著找。您看看,就算曾國藩未來要闖下一番大事業,此時的他也像是一個剛出社會的小年輕一樣得自己看房,就算辛苦也沒辦法,誰讓您老人家沒錢呢?

不但沒錢,這一年老曾還欠了不少錢,就道光二十年,曾國藩進京,考試,當官,租房,家人來投,請傭人,吃飯,一年下來“用銀八百兩,還賬三百,用去五百”,一年就用了八百兩銀子,單單這房租錢就是一年160兩,您說說老曾這一百多兩銀子哪裡夠?這官是越當越窮,直到1864年,老曾當了二十多年的官後,才終於還清積欠多年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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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振鏞,為人平庸無能,但懂事,聽話,捨得花錢,所以生前為三朝元老,死後諡文正)

應酬和賄賂也是有必要的,就算是窮,京官們也要捨得花錢去打通關節,晚清名相曹振鏞就深有體會:“你要想當官,第一要有內援,賄賂之費,尤其不能小氣。態度要極圓滑,遇到事情不可承擔責任。凡是均需認真,不可有立功之心,亦不可自以為忠。遇到困難,則取巧規避,最要者,為模稜二字,切勿妄發議論”。

第一點就是要賄賂,賄賂同僚也好,賄賂上官也好,總之要打進這個圈子,您還別把自己當成冰清玉潔的白蓮花,咱們中國人最講究個人情世故,你連人都不會做同僚們自然會遠離你,孤立你,甚至排擠你。《平圃遺稿》就記載:京官劇院,習以為常,如果不去參與,不回請,今後就不在被列入到陣營。連這個陣營都不算了,自然也就遠離了這個小圈子,那這輩子都註定和升官發財無緣,所以就算京官們再窮,再揭不開鍋,同僚拜訪,請客吃飯這種形式還得走,而且還不能小氣。

除了這些常見的大頭花費,更讓京官們苦不堪言的是還有一些不得不支出,偏偏又不便宜的費用:官服。

有人可能會奇怪,這官服也要錢嘛?當然要錢,雖說官服屬於工作服性質,但同樣需要官員們自掏腰包,更要命的是滿清官服制度之細堪稱歷代之最,什麼樣式,色彩和質料飾物等都有明確的規定,不能有絲毫的馬虎。朝廷要求各級官員官服、頂戴、花翎、朝珠,等級森嚴,禁止僭越!你是哪個等級就必須按照哪個等級的要求來,不能圖便宜,否則都屬於大不敬。

自古北漂多艱難,清朝北漂京官沒錢吃飯,幾十年買不起一套官服

(滿清官服,這一套置辦下來也要花不少錢)

那麼官員們要購置多少東西呢?單論官帽,按季節就分為暖帽和涼帽,按功能分為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雨冠,這就得預備著十頂了吧?官服又分為朝服和吉服,按季節分為冬夏兩服,按功能分為常服和行服,《清史稿》甚至還做了詳細的規定:“每歲春季用涼朝冠及夾朝衣,秋季用暖朝冠及緣皮朝衣。於三、九月內,或初五日,或十五日,或二十五日,酌擬一日。均前一月由禮部奏請,得旨,通行各衙門一體遵照。”也就是說官員是無法決定穿什麼衣服,得朝廷統一下命令,讓你穿啥就得穿啥。

自古北漂多艱難,清朝北漂京官沒錢吃飯,幾十年買不起一套官服

(王文韶)

那麼官員們更換的頻率有多快呢?拿晚清軍機大臣王文韶舉例子。“正月初一日,他入宮朝賀行禮,穿蟒袍補褂;正月十五日,在乾清門站班,穿貂褂;十九日,換染貂冠,白鳳毛褂;三十日,換洋滅鼠褂;二月初七日,換銀鼠褂;初八日,換銀鼠袍;二十五日,換氈冠絨領棉袍;三月十二日,換絨冠夾領湖色衫;十七日,換夾袍褂;二十五日,換單褂;二十七日,換單袍。”不到三個月的時間,換了十一套衣服,不到九天就要換一次,這還只是短短三個月的時間啊,還沒算下半年呢!

自古北漂多艱難,清朝北漂京官沒錢吃飯,幾十年買不起一套官服

所以您看光這幾十套官服都夠這些京官們喝一壺的!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家書中提到,自己為官多年積蓄不多,所存的除了書就只有官服。等回去後,這些衣物,就由五兄弟抓鬮均分。能把衣服當財產分,可見這官服起碼能當財產用,實際上也正是如此,清代的官服光帽子上那根花翎就得要一百兩銀子!像前文說到的劉光第,他肯定是沒錢買,但又不能丟了朝廷體面,這該怎麼辦呢?於是很多官員就找同僚借,甚至租,慘點兒的官員整整十年都買不起一套衣服,只能一直找同僚租,這一年到頭身上沒有一件官服是自己的!

如此窮困,我們也就不難理解一些京官有機會外放或者是去當主考官,肯定甩開腮幫子狠勁兒貪汙啊!自己都窮了這麼久了,現在好不容易有這麼一個撈錢的怎麼可能錯過,所以這也是滿清後期貪汙腐化嚴重的原因,都是朝廷逼得啊,把大家都逼成了心理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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