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秩歸一與秩序分化——新產業觸發鄉村秩序變遷的邏輯


摘 要:文章從觸發地區產業發展的新柑橘品種引種入手, 探討鄉村秩序變遷與重構的邏輯。運用“國家—市場—社會”三角分析框架, 研究發現, 在新柑橘品種引種之前, 定塘鎮的社會、經濟、政治秩序之間處於相互支持的相對平衡狀態。新柑橘品種的引種與擴種, 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一方面, 社會、經濟、政治行動者沿著各自的行為邏輯有序行動, 協同服務於開發紅美人產業和打造區域公用品牌這一共同目標, 在達成新的秩序平衡的同時, 形成了政治、經濟和社會的“三秩歸一”。另一方面, 在新平衡之下, 又湧動著三種秩序分化:農民和商人因秉持經營理念的差異, 形成經濟秩序的分化;品種紅利分配的差異又帶來了內部、外部社會秩序的分化;在經濟、社會秩序的分化中, 農民和商人不傾向訴諸政府, 因與政績無關, 政府也無意介入干預, 形成了政治秩序的分化。本文建議:在產業興旺中, 政府應著重關注技術和產業紅利差異帶來的社會分化, 讓大多數人從中受惠, 建構和諧的經濟秩序, 進而促進治理有效的政治秩序。


一、問題的提出

當一個潛在的帕累託改進條件出現時, 在既有秩序之上, 社會如何重構新的秩序, 在類似中國這樣急劇變遷的社會, 是一個不斷遇到的問題。為回答這一問題, 社會學家們從社會行為、社會規範、社會關係、社會結構、社會價值觀、社會意識形態等角度展開了大量研究, 提出了眾多經典理論 (李強, 2018) 。

在現代社會, 秩序的建構與維繫、打破與重構離不開國家、市場、社會之間的三角互動。可縱觀既有的討論, 大致有三個分析框架。一是“國家—市場”, 霍布斯的社會契約論認為, 無序的發生源於社會經濟交易賴以維持的人際信任的缺失, 且這種缺失難以自發修復, 於是需要建立國家來控制和維持社會秩序 (霍布斯, 1985) ;哈耶克則試圖說明, 實現經濟自由的根本途徑是市場化, 即充分發揮市場“自發秩序”的作用, 一旦國家成為全知全能的計劃者, 則必將驅使人民通往奴役之路 (哈耶克, 1989) 。二是“市場—社會”, 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家始終堅持競爭性市場以實現利益最大化;經濟社會學則強調經濟行為嵌入於持久的社會結構之中 (Granovetter, 1985) , 社會結構、特別是社會關係網絡會影響市場結果, 形塑市場秩序 (Granovetter, 2005) 。三是“國家—社會”, “社會中心論”以公民社會為核心概念, 關注國家與社會的權利邊界, 謹防國家越權;“國家中心論”強調國家的自主性及其在維護秩序、推進發展上的強制力;“社會中的國家”立場則試圖破除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對立, 主張二者的互動以建構動態的社會秩序 (張靜, 1998) 。

運用三大分析框架對中國鄉村社會的研究成果豐碩。“國家—市場”取向與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變遷史密切相關。改革開放前, 鄉村以被動參與的方式捲入國家工業化的進程;改革開放後, 鄉村工業作為推動現代化的重要路徑, 有兩種發展模式, 一種是國家主導形式 (Naughton, 1994;Che and Qian, 1998;Oi, 1999;楊雲彥等, 2000;Walder, 1995) , 另一種則是市場導向模式 (汪向東、梁春曉, 2014;吳昕暉等, 2015;曾億武等, 2015;曾億武、郭紅東, 2016) 。“市場—社會”關係則延續了“嵌入性”的視角, 探討鄉村市場與社會之間的關係 (趙泉明, 2010;張婷婷, 2012;謝小芹、簡曉鷹, 2015;徐玉環等, 2018) 。“國家—社會”視角既用於討論私人生活隨國家介入與退出而發生的變革 (閻雲翔, 2009) , 還用於討論基層治理的邏輯 (曹正漢, 2018) , 其中“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這兩條相對邏輯鏈在基層選舉議題上尤為凝聚 (Oi and Rozelle, 2000;Alpermann, 2001;周雪光, 2009;徐勇、吳毅, 2001) 。

運用三大分析框架的確可以看到中國鄉村社會某個維度的繽紛特徵和變遷邏輯, 可真實的鄉村社會並不是“國家—市場”“市場—社會”“社會—國家”之間沒有關係的場景;恰恰相反, “國家—市場—社會”三者之間始終是相互關聯、相互作用, 甚至是糾纏不清的三種力量, 三者之間不同的關係模式影響和形塑著不同的鄉村秩序。從鄉村秩序變遷的誘因入手, 既有的研究有兩個基本觀察:一種是“三秩並行” (邱澤奇、邵敬, 2015) , 即政府、市場和社會各自沿著自己的行動規則行事, 形成政治、經濟和社會三種秩序並行於鄉土社會、沒有交集的局面;一種是“三秩歸一” (邱澤奇, 2018) , 即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圍繞產業興旺的共同目標蓄力推進, 聯手打造鄉村振興的大格局。這兩個觀察呈現的鄉村秩序及其機制其實是兩種理想類型, 更多的鄉村秩序常常處於兩端之間, 這就促使我們思考鄉村秩序的“中間類型”會遵循怎樣的邏輯?此外, 鄉村秩序為什麼會顯示出不同的形態, 理想的鄉村秩序又會在何種情境中出現?

本文以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定塘鎮新柑橘品種引種為例, 從“耕種”與“銷售”的張力入手, 繼續在“國家—市場—社會”三角分析框架下, 探索因發展因素觸發鄉村秩序變遷的第三種可能路徑, 也是試圖發現鄉村秩序變遷的一般邏輯, 呈現在鄉村原有秩序被打破後, 政治、經濟和社會這三股力量的互動如何重新建構新的鄉村秩序?在重構的秩序中, 又有著怎樣的、可能觸發下一個變遷的因素?在討論中, 本文將三股力量分別對應於三類行動者, 即探究政府、商人和農民在鄉村秩序重構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產生了怎樣的互動?各自的角色扮演和互動又促成了怎樣的鄉村新秩序?

二、案例:定塘鎮柑橘產業的秩序常態與新秩序誘因

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談到“社區分析的初步工作是在一定時空坐落中去描寫一個地方人民所賴以生活的社會結構” (費孝通, 1985) 。在大多數針對鄉村社會的研究中, 村是“時空坐落”。“三秩並行”與“三秩歸一”即以村為分析單位。其實, 時空坐落是以事件為對象的, 東部地區人口聚居的緊密性和交通的改善, 帶來鄉村社會生活的互聯性, 使得將村莊作為分析單位太過約束。考慮到柑橘引種是在鄉鎮範圍內生成的社會事實, 本文將以鎮為分析單位。即使是以鎮為單位, 也依然離不開更大的政治、社會和經濟力量的影響, 為更好地理解鄉村實踐, 有必要以縣域環境為背景作一介紹。

在寧波市, 象山縣的社會經濟地位一直相當尷尬。不僅工業實力遠比不上臨近的慈溪市和餘姚市, 作為農業大縣, 臨近的奉化區有“奉化水蜜桃”, 象山縣則沒有品牌產品, 雖然政府也很努力, 卻一直苦於無物。為發展象山經濟, 歷屆縣政府都把農產品新品種選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以期創造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縣域品牌產品, 在市域經濟獲得一席之地。其中的一項努力是與日本愛媛縣結對, 並互派交流生。引種紅美人等新柑橘品種就是這一政策的附帶產物。

定塘鎮是象山縣的農業大鎮, 農業產業結構的主導產品為柑橘1。改革開放以來, 定塘鎮從事柑橘種植的農戶主要生產“罐頭橘”, 銷售渠道主要有兩條:第一條是賣給橘子罐頭廠。農戶或“坐等”中介上門收購, 或到指定地點與中介交易。橘子的出手價格隨市場變化, 波動劇烈, 從幾毛錢一斤到一塊幾塊錢一斤不等, 甚至也出現過沒人要的冷淡局面。第二條是銷往東北。鎮裡有不少販銷戶, 將自種和收購來的橘子拉到東北三省的批發市場賣, 以賺取差價, 一般來說, 幾毛錢收來的橘子能以兩塊錢左右的價錢賣出去。不過, 收不來和賣不掉的情況也經常發生, 市場風險時時存在。在份額上, 兩條渠道大概各佔一半, 走的都是傳統的分銷模式, 價值鏈長、利潤微薄。與此相應的, 則是農民社會經濟地位的相對劣勢。

傳統柑橘產業與定塘鎮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傳統秩序常態相一致, 體現為政府有心無力、市場經營和社會熟人關係看起來缺乏活力, 倒也是政府、市場、社會, 各自沿著自己的軌道運行, 各安其分, 呈現出一種傳統的秩序平衡與靜謐。在這裡, “秩序”指的是符合地方性規則的行為及其後果。

轉機發生在2008年。在縣農林局技術專家的支持下, 在經歷了幾年的失敗嘗試後, 依靠設施栽培、“高接換種”嫁接和“滴管灌溉”等技術反覆試驗, 終於將從日本愛媛縣帶回的柑橘引種成功, 取名“紅美人”。“紅美人”不僅皮薄多汁、入口即化, 而且產量極高, 1.5畝地的產量達到了8000斤, 在從日本帶回來的所有品種中表現最為突出, 當年就賣到了每斤20元。物以稀為貴的市場規律讓“紅美人之父”陳爽 (化名, 下同) 在2009年繼續提價, 3.5畝棚栽紅美人賣出了87萬元的天價, 徹底扭轉了普通柑橘只能賣幾毛錢一斤的傳統。“紅美人”極好的發展勢頭讓陳爽於2013年在定塘鎮臺洞塘村“負債”承包了50畝土地, 搭建了32畝大棚種植“紅美人”。這一過分冒險的舉動雖然遭到了親戚朋友們的普遍反對, 幸運的是, 第一年, 陳爽就賣出了200萬, 把成本全部收了回來。

面對“紅美人”新品種的紅利誘惑, 各類行動者開始紛紛介入, 不僅創造了象山縣農業發展的新機遇, 也孕育了鄉村秩序重構的力量。縱向觀之, “紅美人”的誕生首先觸發了農民種植結構的調整, 進一步觸發了第二、三產業的經營者賺取新品種紅利的動機, 最後觸發了當地政府聯合前二者以打造區域公用品牌的創舉。從農民與商人的自發行動, 到與政府的積極聯合, “紅美人”最終成了地區發展關照的重點對象, 也成了重塑鄉村秩序的“導火索”。

不過, 秩序協同局面的生成並非理所當然, 也並非毫無波瀾;相反, 在秩序重構的進程中, 各方力量的博弈暗潮湧動, 或許又在孕育下一場秩序重構。

三、高價打破的經濟秩序:變革與分化並存

新農村建設的實踐表明, 各村鎮找到適合本地的、能夠促進產業興旺的發展路徑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突破口。新產業的立足必然意味著原有經濟秩序的“破壞”與重建, 這種破壞是革命性的, 是機遇, 也是挑戰。

“紅美人”的橫空出世顛覆了定塘鎮傳統柑橘產業建構的經濟格局。價格是顛覆的槓桿。“紅美人”的超高收益不僅吸引著普通橘農紛紛效仿, 幫助他們開闢了一條新的“發家致富”路;也吸引著一批“手握重金”的投資者“棄工從農”, 加入“紅美人”的種植與營銷行列。兩股力量的合流, 重構了當地柑橘產業的生產與銷售格局。

定塘鎮花港村的許家強算是圈子裡最年輕的新生代農民了。雖然1997年初中畢業後就去了廣東打工, 但外地條件艱苦、掙錢不多, 七八年後他決定回鄉務農, 跟著朋友收購村裡的普通柑橘跑東北市場。2008年結婚後, 他自立門戶, 妻子也在家裡幫襯著他, 打理著門前的一畝三分地。每年, 許家強差不多都能收來二三百萬斤的貨, 在妻子的配合下, 反反覆覆得拉三十多車。此外, 為維持家庭生活的日常開銷, 農閒時節, 他還在附近的模具廠幹活。這樣的日子一晃就是十幾年, 雖然辛苦但也還過得去。如果不是“紅美人”的火爆, 他大概會一直這麼幹下去。許家強映射的正是定塘鎮穩定的經濟秩序的縮影。

2016年, 也是聽多見多了周邊的農戶如何靠著“紅美人”發家致富後, 許家強動了心, 並決定“要做就做大一點”, 牽頭與四個朋友合股成立了國維果蔬專業合作社, 在通過銀行貸款獲得初始投入資金後, 承包了村裡的30畝土地搭大棚種“紅美人”。為了種好“紅美人”, 夫妻倆不僅跑遍了所有前輩種植戶, 討教技術竅門, 而且還戒掉了打麻將、打牌的習慣。不出意料, 第一年投產就悉數回本, 2017年合作社又將棚栽面積拓展到了100畝, 強勢發力。

就後端而言, 許家強家的“紅美人”銷售除了走熟人市場, 主要靠水果店批發, 象山縣水果店的老闆們會親自到園子裡採摘, 然後再通過自己的銷售網絡加價賣出。

定塘鎮下營村的唐陽則是“棄工從農”的典型。出於幼年時的情感和成年後的承諾, 唐陽於2013年獨自承包了村裡開發的某座荒山上的108畝土地, 主要種植柑橘和桃子。“紅美人”的超高經濟產出吸引他於2016年繼續擴大規模, 流轉了40畝土地, 全部搭起大棚種“紅美人”。而在這之前, 他從來沒有種過地, 是個長期在外奔波的“包工頭”。正是在“工地生意難做”瓶頸期和中央扶持農業的政策紅利期, 他最終決定返鄉創業。對此, 他也承認:

我自己對農業一竅不通的, 就找懂的人來弄, 哪個師傅做得好, 我就把他叫過來, 或者問農林局的人。但是問多了, 看多了, 比如打藥水、施肥料, 我都親自在場的, 不懂不懂的, 也變成半個專家了。

當新的商業力量介入鄉土社會, 在新格局與舊傳統之間便潛藏了衝突與張力。鄉土的熟人社會特徵與市場的競爭排他性格格不入。在熟人社會中, 每當出現新的發展機遇, 先進入者對潛在進入者的“進入”不僅不會排斥, 反而會傾囊相授其技術和經驗, 積極鼓勵對方加盟。但在“進入”之後, 當所有人都變成了“圈內人”共同面對市場時, 市場規則便會自覺不自覺地滲透到熟人社會中, 無可避免地產生由於各自發展重心差異而導致的明裡暗裡的分立甚至衝突, 這是市場加諸於熟人社會的必然結果。

從經營的視角切入便更會發現, “紅美人”的引種凸顯了熟人社會與市場經濟的規則差異, 讓秉持不同規則的群體漸行漸遠。熟人社會的農民秉持“只要品質好, 就不愁賣”的理念, 重視產品的生產, 農戶之間生產規模各異, 生產活動卻非常一致。要麼守著自己的幾畝地進行精細化管理, 要麼帶領僱來的人一起打理連綿成片的土地。其實, 除了種地, 他們沒有別的技能, 不管是種普通柑橘, 還是改種“紅美人”, 唯一的願望就是把橘子種好, 然後坐等被各種渠道收購。

市場中的商人則認為, “只要銷路打開了, 種植自然會跟上來”。雖然他們通過投資農業、承包土地等方式把自己包裝成農民的樣子, 但他們作為市場裡的“農民”, 實際上並不會像熟人社會的農民那樣“虔誠”地對待農業。農業種植在他們的邏輯裡與工廠的車間一樣。一方面, 他們將“以銷定產、銷售為先”的新銷售理念和“依靠平臺擴大市場、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的新銷售方式帶進農業領域;另一方面, 企業家的身份也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事業有長遠規劃, 而不限於謀取短期暴利。對他們來說, 相對於產品品質, 品牌才是企業發展更重要的考量。

我們來看兩個例子。

作為商業力量, 周大宏著力拓展對外銷售網絡, 衝擊了傳統的銷售模式。手握總規模超過500畝的生產基地, 周大宏倒不擔心柑橘種植的品質問題, 認為從配套設施、技術人員再到種植策略, 經過數年的摸索, 都已經形成了相對完善的操作規程。他擔心的是, 當產量日增, 如何將產品賣出去。為了營銷, 周大宏成立了兩家機構, 象山縣紅美人果蔬有限公司和定塘鎮英姿果蔬專業合作社, 並計劃於2018年再成立一家營銷公司, 拓展原有的銷售版圖。同時, 他還引進銷售人才, 赴北上深杭等地建立線下門店和集銷中心, 開展淘寶、京東等網絡銷售, 以連接更加廣闊的市場。

同樣作為商業力量, 林北齊抱著“影響定塘”的想法, 撼動了鄉村傳統的種植模式。他在定塘鎮小灣塘村投資1200萬元打造象山最好的柑橘博覽園。他旗下有六個團隊, 聘用專人分別負責不同的項目, 目標是在10年內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第一, 打造柑橘的社會化服務中心。通過與省農資集團和鎮政府合作, 發展農業服務業, 為農民提供技術指導和農資支持。第二, 培育柑橘種苗場。通過規模化、規範化的運營, 改變由一家一戶各自育苗造成的種苗質量參差不齊的狀況, 以吸引企業集中採購。第三, 生產沼液肥。通過引進農業科研人員研究“紅美人”專用肥, 實現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第四, 建立展示示範園區。組織柑橘文化和體驗活動, 併為縣域內橘農的溝通交流創造適宜的環境。第五, 搭建銷售平臺。收購老百姓手中的剩餘柑橘, 通過品牌化運作創造附加值。第六, 開發經濟休閒旅遊項目, 以旅遊業帶動農業生產。

商人進入農業, 不僅對農產品的傳統銷售網絡形成直接衝擊, 更構成了對傳統社會經濟秩序的破壞, 使建立在熟人社會基礎上的經濟秩序常態失去了平衡。

表面上看, 商人的進入與農民的努力相輔相成, 一方負責生產高品質的產品, 另一方負責塑造品牌, 各司其職, 相互補充, 搭建從種植到銷售的市場化產業價值鏈。然而, 在小農經營依然是中國大多數農村基本經濟形態 (黃宗智、彭玉生, 2007) 的背景下, 理論上, 農民只有組織起來進入市場, 才能克服盲目生產和自營銷售的弊病, 跟上瞬息萬變的市場供求形勢 (張曉山, 2002;Zhou, 2011;潘維, 2003;艾雲, 2011) 。事實上, 即使商業力量直接介入種植活動, 也依然是商業活動, 與自給自足小農生產之間的本質差異難以消除。

在實踐中, 二者的理念差異便構成了兩類人群的對立:農民看不起商人, 認為商人沒有時間親自管理, 種出來的東西質量差。商人也看不起農民, 認為農民無法形成規模、銷路匱乏, 如果沒有龍頭企業引領、講好故事, “紅美人”就算再優質, 也永遠走不出去。

當將二者置於高度互聯的社會環境時就會發現, 在雙方爭鋒的現實中, 農民始終處在被動地位。雖然“紅美人”的一部分產量可以通過熟人網絡直達消費者, 但當規模漸增、產量愈大時, 熟人網絡也無力容納, 農民只能靜待被商人收購, 甚至是以被壓價的方式。而商人不僅可以通過加工、包裝賦予“紅美人”高額的附加值, 還可以連接到更廣闊的市場網絡。在這裡, 農民沒有從社會的高度互聯中把握住機會, 商人卻恰恰運用了其中的機會。

此外, 農產品的生產特徵讓產品品牌與組織的社會信用密切相關。與工業產品的標準化生產不同, 任何農產品的品質都受環境因素影響, 即使是同一個種植戶, 也不能保證他種出來的每個橘子都有一樣的味道, 甚至同一棵樹上結出來的果子, 品質也有差異。農產品品質的差異化使得組織背書成為消費者識別產品品質的重要條件。運用組織塑造品牌, 對農產品的效益就顯得尤為重要。

產品銷售渠道的差異無疑建構了品牌差異, 在熟人社會內部再一次製造了經濟利益對立, 埋下了傳統社會秩序失衡的種子。

利益分化也讓依賴傳統銷售網絡的農戶形成了一個利益集團。在依然有利可圖的情況下, 農民通常不會放棄可以輕易獲利的傳統獲益模式。在幾十倍於從前的新品種紅利和供不應求的大市場面前, 大多數農民認為, 只要種好橘子, 就已經成功了一半。正如創立了象山縣龍之夢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的舒益群說的:

好的人家一年能賺五六十萬。說得難聽點, 很多農民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有些人說這是黃金啦。

此外, “紅美人”帶給農民的除了經濟收益的突飛猛進, 還有社會地位的“鹹魚翻身”。在以往的社會觀念裡, 最後留在土地裡上做農民的似乎都是學歷最低且最沒有本事的人, 農民也向來被認為處於社會的底層 (陸學藝, 2002) 。然而, “紅美人”的出現, 讓農民從食物鏈的最底端變成了最搶手的職業, 讓農民原有的僵化資產轉變成了可以獲利的資本 (邱澤奇等, 2016) 。很多農戶表示, 別人一聽到他家是種“紅美人”的, 就止不住地驚歎。這種情景, 在三五年前根本無法想象。農民社會經濟地位的提升正是他們以平等身份與商人對抗的基礎。

綜上, 定塘鎮的柑橘產業因“紅美人”的成功引種正在形成新的經濟秩序。農民與商人圍繞“紅美人”帶來紅利的分割, 孕育了經濟秩序重構的力量。與此同時, 農民和商人遵循各自的行為邏輯, 產生了利益的分化。不過, 儘管熟人社會與商業力量在“紅美人”紅利分割中激流湧動, 定塘鎮呈現的依然是社會各界紛紛投入“紅美人”的壯觀場面。正是這股勢不可當的潮流, 使得當地政府無法再作壁上觀, 志願或被迫地轉身加入其中。

四、政績驅動的政治秩序:為與不為並存

如果說新興產業的出現打破了原有的經濟秩序, 那麼促進產業興旺便需要治理有效的強力保障。不過, 何為有效?有效的限度在哪裡?卻是在實踐中無法迴避的問題。

周黎安 (2014) 在《行政發包制》中總結了基層政府行為的兩條相對邏輯鏈:一條是自上而下的逐級發包, 即下級政府通過“層層加碼”完成上級政府交代的任務, 以求在自己的成績單上“不減分”;一條是自下而上的積極回應, 在當地出現經濟發展的好苗頭、好趨勢時, 地方政府強勢進入、順水推舟, 以求為自己的政績“加分”。

在自上而下的進程中, 基層政府積極響應國家的政策號召。進入新時代,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提升農業發展質量, 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 構建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 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等。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 要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 讓鄉村振興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就象山縣而言, 尋找鄉村經濟的發展出路也一直被視為鄉村振興的重要路徑。

在自下而上的進程中, 基層政府的介入往往是滯後、卻也是轉折性的。“紅美人”的誕生雖離不開政府的政策與技術支持, 但其實誰也沒有預料到它會產生轟動效應。在“紅美人”還沒有引發社會潮湧般參與時, 政府像對待任何潛在創新一樣, 並沒有積極介入。只有當“紅美人”試種成功、大量吸引農戶和商人進入、對既存的社會和經濟秩序產生強烈衝擊、並可能影響甚至威脅到地方政治秩序時, 政府才下定決心要抓住這個“千年一遇”的發展契機, 把“紅美人”打造成區域品牌, 發展為象山縣的專屬名片, 為縣域經濟增姿添色。

為此, 象山縣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幾件事:第一, 規範質量檢測, 確保產品無毒、無公害, 給通過無公害檢測的種植戶發放標牌, 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第二, 建立象山縣“紅美人”產業聯盟, 設計象山柑橘的徽標和包裝箱, 統一對外形象。第三, 為種植農戶提供技術培訓和資金支持, 舉行技術交流會為農戶提供切磋種植技藝的平臺, 針對設施種植提供資金補貼。第四, 展開線下線上推廣, 如由縣政府帶領“紅美人”示範種植戶去一線城市舉辦產品推介會, 創辦象山柑橘節, 利用網紅直播等新媒體發佈產品信息等。

象山縣“紅美人”產業興旺的勢頭也引起了寧波市政府的重視。在寧波市政府的支持下, 2018年, 象山縣政府將拿出1000萬元扶持“紅美人”產業發展。

不過, 有趣的是, 縱使政府不遺餘力地打造縣域品牌, 也依然不能擺脫政府行為與政績考量之間的關係。不同於觀念相對保守的地區, 寧波市作為走在改革開放前沿的沿海城市, 在各種前車之鑑的提醒下, 農戶和商人都認為:即使在政府搭建的舞臺上, 戲還需要自己唱。

商人林北齊說:

所有當官的, 都是為他的政績考慮的;前一屆做的工作, 新一屆肯定是沒感覺的, 路線是不一樣的, 那你到底聽誰呢?事業做了一半, 上面感覺不一樣了, 那, 你去換嗎?所以說, 政府的有些東西啦, 也不要盲聽, 按照自己的思路做就好了。

普通農戶的想法也一樣, 按照許家強的說法:

補貼該拿的拿, 不該拿的我也不強求。聽政府的話, 你肯定要死的啦。這都已經是人家得出的經驗了。

在“紅美人”產業興旺中, 官民關係表現為:一方面, 在農民和商人利益分立時, 政府通常不會插足。這是因為社會內部的秩序分化並不會對現有的、政府期望實現的政治秩序構成威脅, 當然, 也不會危及政績, 政府自然沒有動力去選邊站。況且, 在政府看來, 對於地區經濟發展而言, 家家戶戶跟隨市場、選擇能讓自己生活得更好的事業固然重要, 龍頭企業的創新與帶動作用同樣關鍵, 兩者結合才能形成一個完整且具有互補性的經濟結構。

政府的做法與學者們的討論也契合。他們反對大規模、正規化的土地流轉和資本下鄉, 認為中國農業的未來出路不在於“橫向一體化”的大規模農場, 而在於“資本—勞動”雙密集化的小規模家庭農場 (黃宗智, 2006) , 主張只有小農經營才能保證糧食生產、農民增收, 才能維護農村的基本秩序 (賀雪峰, 2011) 。但是, 經濟規律也告訴我們, 加工和銷售需要規模經濟。一個知名品牌不是個別小生產者可以創立的, 扶持龍頭企業實現“一村一品”或“一鎮一品” (陸國慶, 2002;郭守亭, 2005) , 才是地方政府創造地方性品牌 (黃宗智, 2010) 的有效實踐。在這樣的邏輯下, 政府或許反而樂見大企業與小農之間的利益分立及由此帶來的競爭性激勵。當然, 政府並非局外人, 它尋求的是:地方政治秩序的軌跡要符合以鄉村振興戰略為總要求的政績。

另一方面, 社會內部對政府的介入也抱有懷疑和不信任的態度。因為前者在農業生產中遵循的是“效率”原則, 後者依從的則是“政績”考量。如果說在重生產和重銷售之間是“農民氣”和“商人氣”的相沖, 那麼在老百姓和政府之間則是“講實際”和“打官腔”的背離。農民認為, 無論走到哪裡, 官員們都愛提一些隨想隨來的建議, 在沒有紮實依據的支撐下, 這其實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因為承擔後果的是農民自己。在定塘鎮, 無論農民還是商人, 他們都更願意通過自己的實踐來為地方發展貢獻力量, 為政府的政績增加色彩。比如林北齊若能在定塘鎮打造完成柑橘博覽園, 就一定會在當地主要領導的履歷上添上漂亮的一筆。

總之, 當商業力量進入農村社會後, 雖然農村的經濟秩序迅疾被顛覆, 政治秩序卻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改變, 政府的政治正確反而成了為熟人社會和市場力量提供發展機會的政策平臺和制度保障, 政府有了發揮效能的空間。同時, 政府的主體性也意味著其同樣具有自己的利益立場, 它無法解決社會內部的所有矛盾, 對不斷產生的利益分化多持觀望態度, 在有限的範圍內施加自己有限的影響, 底線是政治秩序的穩定與政績的提升。

五、品牌塑造的社會秩序:團結與排斥並存

新興產業的興旺引發了經濟秩序的變革與分化, 有限度的有效治理既保證了政治秩序的有序, 也留下了社會秩序自洽的空間。社會秩序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根基。如前所述, 不同利益群體之間雖有張力, 在特定場合下依然會聚合力量。在地方社會, 團結抑或排斥的社會秩序是相對於文化共同體而言的。

團結體現在一致對外上。“紅美人”潛藏的巨大經濟紅利沒有侷限在象山縣, 它還被引種到全國各地。當來自四川省、福建省和浙江省其他地區如台州市、三門市等地的採購商紛紛從象山拉走成千上萬棵“紅美人”種苗、嫁接在自己的土地上等待開花結果時, 給象山縣“紅美人”帶來的是產品的激烈競爭。在象山縣土地資源有限而市場需求巨大的情況下, 巨大的品種紅利根本無法抵擋外省大面積的引種。

可在“紅美人”種植走出象山縣的那一刻, 場景變了。為維持本地的品牌優勢, 社會各界都在時刻強調象山“紅美人”的優勢地位, 並嚴格區分象山產和外地產“紅美人”之間的差別。因為對象山縣而言, “紅美人”不只是一顆橘子, 而是被賦予了生動故事的區域符號, 作為“紅美人”的產品溯源地 (儘管實際上並不是) , “紅美人”凝結了社會智慧、市場利益和政府政績。象山“紅美人”由此附帶形成了一股合力、一種鄉村政治、經濟和社會“三秩歸一”的秩序。在“三秩歸一”的支持下, “紅美人”的價格至今還能穩定在三十元左右一斤。外地產的“紅美人”則大不相同, 它沒有故事、沒有意義, 只是常態化的品種與技術複製的產物, 即使是最優質的果子, 也只能賣到六七塊錢一斤。

農產品“品牌”的組織背書不僅對銷售者來說是必要的, 在地區競爭中, 對於地方政府同樣關鍵。有趣的是, “紅美人”這一名稱早已被福建某公司註冊, 加入“紅美人”縣域品牌建設的象山縣政府並沒能如願申請到“象山紅美人”商標。在幾輪購買商標談判失敗後, 象山縣政府只能退而求其次, 打造“象山柑橘—紅美人”。當然, 縣域品牌的建設只有政府是不夠的。政府並不種植“紅美人”, 它提供的只是一個品牌平臺。若要讓平臺真正運轉起來, 市場主體的參與必不可少, 不管是農民還是商人, 不管是小規模的家庭農場, 還是合作社組織或龍頭企業, 都需要為平臺的建設出力, 以實現“產銷融合”的共生共榮狀態。這一共識在各方力量面對外部威脅時終於達成並強化。

如果把象山縣政府打造縣域品牌的執念視為“地方保護”的話, 事實上, 它對政府、商人和農民這三方都有利, 因而也特別能得到後兩者的支持, 三者也因此真正地站在了一起, 且更多地顯現了農戶和商人對政府的需要。因為如果沒有政府出面, 農民和商人便會失去“跳舞的舞臺”。

然而, 也正是這種“地方保護”, 引發了縣域內部潛在的社會不公。即當縣域在確證本地產品與外地產品的差異時, 更具象化的表現其實是在象山人和外地人之間劃分了人群界限, 從而導致前者對後者的排斥。於是, 我們會經常聽到來自居住在象山的外地銷售商的“控訴”:

我是外地人, 我在賣你們象山的“紅美人”, 而且我能保證我賣的每一個“紅美人”都是你們象山本地產的。但是, 連最起碼的, 你們設計的徽標不讓我們用, 說我們賣的是假的, 你說, 這不是問題嗎?而且, 我們是在為象山打品牌, 打個半死, 有什麼用, 到最後我們還是外地人。

我們當然可以理解象山縣各級政府拒絕發放帶徽標的包裝箱給外地經銷商的原因, 但我們無法理解的是政府評判標準的適用範圍。

根據規程, 只有產品通過無公害檢測並加入象山縣產業聯盟的農戶才能拿到帶統一徽標的包裝箱, 這就意味著被政府認可的“紅美人”經營者實際上侷限在某個圈子裡。在市場排他性的驅使下, 這個圈子當然也有訴求確立並維護自身的既得利益, 將外來者排斥在外, 哪怕外來者銷售的紅美人都來自圈子本身。同樣, 對於圈內人來說, 即使他賣的是從其他地區低價收購來的“紅美人”, 也沒有人會公開質疑或揭發這種操作, 因為他有來自政府的擔保。這就在社會內部, 以一種看似合情合理的方式, 再一次製造了利益對立。人們寧願相信在賣假“紅美人”的象山本地人在賣真“紅美人”, 也不願相信在賣真“紅美人”的外地人真的在賣真“紅美人”。如此一來, 不僅圈內人有動機“掛羊頭賣狗肉”, 圈外人融入的努力也承受著不小的打擊。

此外, 考慮到外地人在象山縣的社會關係網絡與本地人的重疊程度更低, 在象山“紅美人”仍需要通過熟人市場打開銷路的情況下, 不可能同時實現“又想賣高價, 又想賣得寬”的目標的。在一個高度互聯的世界, “紅美人”的市場真的足夠大, 公共政策的供給與實施不僅事關“紅美人”的銷售範圍, 更事關鄉村秩序的常態。在產業興旺的條件下, 治理有效的關鍵是地方政府的眼界與境界。

政府顯然不希望出現這樣的經濟和社會秩序。可是, 只要其不對政治秩序構成威脅, 政府似乎並沒有動力介入干預。因而, 對於區域公共品牌的商業化運用來說, 在威脅到政治秩序之前, 顯然, 這種衝突只能由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自我協調來達成暫時平衡。

六、鄉村秩序的重構:源於“國家—市場—社會”的三角互動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 中國鄉村在不斷地經受著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和信息化甚至全球化帶來衝擊的同時, 也在內生地尋找著改變的誘因, 鄉村秩序總是處在持續的變動之中。但無論怎麼變, 要素未變, 要素的結合也呈現某種結構。

如前所述, 既有的研究, 無論是“國家—社會”“市場—社會”框架, 還是“政府—市場”框架, 均採用了“二元”框架。這些分析框架對於宏觀社會而言, 有其穿透力。可在一個局部社會, 尤其是在鄉村熟人社會, “國家—市場—社會”三者常常是協同出現的, 尤其是在面對社會變遷時, 我們很難在撇開第三個因素的條件下把兩個因素之間的關係和邏輯整理透徹。

“三秩歸一”和“三秩並行”是基於“國家—市場—社會”三角分析框架刻畫的鄉村秩序的兩種理想類型。當政治、經濟、社會三種秩序平衡, 且指向一個共同的目標時, 便形成了“三秩歸一” (邱澤奇, 2018) ;當三種秩序平衡, 卻各自沿著各自的邏輯運行, 沒有交集時, 便形成了“三秩並行” (邱澤奇、邵敬, 2015) 。事實上, 在大多數情況下, 三種秩序既不可能完全平行, 也不可能完全和諧, 更多的是三種秩序不同交集的狀態:或在“三秩歸一”的內部產生秩序分化;而不管內部利益如何分立, 表面上看, 仍是“三秩歸一”。這就構成了鄉村秩序中與“三秩歸一”和“三秩並行”並立的第三種形態, 且或許是更加深刻的可能:給定場景條件下的政治、經濟、社會秩序的動態重構與整合。

在本文案例中, “三秩歸一”的“一”是圍繞開發“紅美人”產業和打造象山區域公共品牌形成的政治、經濟、社會秩序的平衡和共同指向, 它體現在:從社會自發到政府強力跟進, 象山縣的政府、商人、村民形成了一股合力。如果類比邱澤奇 (2018) 對山東菏澤電商發展形塑地方秩序的過程, 可以發現兩地之間存在明顯的共性:

第一, 社會、市場和政府力量的介入有一個過程。區域的發展通常會有一個重點產業, 而這個重點產業又通常萌芽於自下而上的社會創造, 其附帶的經濟和社會紅利會吸引諸多渴望“脫貧致富”的農民紛紛效仿“首創者”。

第二, 在經濟紅利的誘惑下, 商業力量也會積極介入, 加入產業版圖的擴張事業。在越來越多的“進入者”邊模仿邊創新的社會行動中, 在經濟秩序中形成的衝突使得規範產業發展的需求逐漸形成, 也正是這種需求呼籲了政府的介入。

第三, 作為地方發展的風口, 政府順應“民選”產業的趨勢, 動用政策資源廣泛施加影響。由此, 各方力量得以匯聚於新興產業, 重塑秩序協同。

鑑於此, 我們也就能理解為什麼舟山市海梅村在“鄉土人才職稱評定”中呈現的是另一個極端 (邱澤奇、邵敬, 2015) :不僅是因為這一新農村建設專項來自於自上而下的政治願望, 與民眾利益無涉, 也是因為項目本身不具有發展前景, 甚至是對鄉村振興毫無貢獻。

回到本文的主題:基層秩序協同的發生, 常常體現在社區具體事務中的, 尤其是體現在涉及千家萬戶的“發展”活動中。針對鄉村的某項具體事務, 其是否擁有“發展”前景, 是否能為利益相關方都帶來普惠性紅利, 且對紅利的分配可以在市場規則和地方社會規則之間達成平衡, 決定了地方秩序可能展現的不同形態和結構。

與此同時, 潛藏在秩序平衡表面下的“秩序分化”的隱患也不容忽視。

經濟秩序的分化體現在農民與商人的紅利分配上。由於農民依然固守傳統的銷售網絡, 商人引進的新銷售理念和新經營模式就對前者造成了巨大沖擊, 特別是在全球化、網絡化的時代背景下, 更在現實意義上製造了二者的利益對立。而在傳統銷售網絡依然有利可圖時, 農民其實並沒有動力改變經營策略, 這樣的路徑依賴就決定了在面臨未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時他們可能會處於的劣勢地位。

政治秩序的分化體現在治理的限度上。一方面, 由於經濟秩序的分化並沒有嚴重到危及政績的程度, 因而並不會引起政府的積極干預;另一方面, 由於地方素來崇尚獨立自主的創業文化, 市場上的各行動主體對政府的過分干預也時刻保持著警惕, 始終以“效率”為企業運營的第一考量, 而並不依靠政府的制度紅利過活。一旦市場需求與政府供給錯位明顯, 政治秩序分化的危機也將凸顯。

社會秩序的分化體現在地方保護的消極影響上。地方保護主義看似政治正確, 卻在事實上再一次建構了來自社會內部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間的集體性矛盾, 從而繼續攪動著地方秩序。

最後, 由於上述經濟、政治和社會秩序的分化問題還沒有爆發激烈的衝突, 所以表面上看, 整個社會呈現的依然是“三秩歸一”的秩序協同狀態。

七、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的討論或許能給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供一條可能的出路。從培育自下的萌芽到介入自上的引導, 二者缺一不可, 且需順序而為。產業政策的成功, 一定離不開政府和市場的良性互動機制——政府在合適的節點進入, 選擇合適的方式退出, 同時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合力中形成多主體參與的治理格局。

於農民, 在市場力量滲入鄉土社會後, 在保證有利可圖的情況下, 需秉持開放態度, 主動學習適應新時代的新銷售理念和新經營模式, 既發揚重生產的長處, 也努力補齊銷售的短板。

於商人, 在帶領鄉土社會走向世界的進程中, 處理好與農民的利益關係, 借鑑“公司+基地+農戶”的發展模式, 提升農村的組織化程度, 增進農民在其中的利益。

特別地, 於政府, 考慮到產業興旺會觸發三秩失衡, 須密切關注新技術引進在鄉土社會的適應性, 及由此引發的紅利分配的群體差異, 謹防社會不平等的感知蔓延, 衝擊鄉村的有序運行。在市場追求利益最大化與社會追求自我穩定的張力之間, 政府需主動提供公共政策來協調, 建構合理的紅利分配機制, 提供共享的公共產品, 保障產業的可持續興旺。

對鄉村振興帶來的大量發展因素而言, 雖然文章的案例事實是具象的, 可產業興旺與治理有效之間的關係機制在各地村鎮的發展中卻具有普遍意義。鄉村振興戰略的真正落實需要市場、社會和政府這三方力量協力推進。雖然這一過程充斥著破壞、分化與排斥, 但要使失衡的秩序重歸平衡, 各方力量必須在遵循各自邏輯運行的同時, 相互配合, 求同存異, 共創“三秩歸一”的大格局。

作者簡介: 邱澤奇, 北京大學中國社會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社會學系教授和博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方向為技術應用與社會變遷、社會研究方法、城鄉社會學和組織社會學;; 李澄一,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為組織社會學。;

基金: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018年應急管理課題“多主體參與、場景關注與鄉村智慧治理的研究” (主持人:邱澤奇, 項目批准號:71841003);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課題“作為發展要素的互聯網資本研究” (主持人:邱澤奇, 項目批准號:16JJD840002) 成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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