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违约金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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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明确了不少限制民间借贷的规则,其中就包括违约金的部分。

1、无论以任何名义约定的违约金,包括冠以其他名义的,均会被计算进利息的范围,也就是说,所有收取的费用,最后都会被计算成利息。

2、民间借贷利息分为三个阶段,年化收益24%以下,24%到36%,36%以上。

年化利息24%以下的,属于国家保护的范围。24%到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未支付利息,请求法院支持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已经支付利息后请求法院判决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可能构成“套路贷”或者“职业放贷人”。


最法律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结合合同法及其解释二、以及借款合同解释(1991)的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以本金乘以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乘以30%为法律支持的最高违约金。所以说,不超本金的10%为限。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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