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當地首個涉黑“保護傘”】

【平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當地首個涉黑“保護傘”】

 近日,平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謝惠明以貪汙罪、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提起公訴。

經審查認定,謝惠明利用先後擔任平和縣公安局霞寨派出所教導員、長樂派出所所長、霞寨派出所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為他人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逃避法律追究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騙取公款;不依法履行職責,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和成員,放縱該組織的首要分子和成員進行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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