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稅偽造假證明!梅縣一房產中介獲刑6個月

本報訊 近日,梅縣區法院審結了一起房產中介為減稅制作假證明的案件,被告人劉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劉某在梅州市梅縣區經營一家房屋中介店。2017年5月間,買方何某通過劉某店內的員工與賣方賀某簽訂了購房合約。2017年6月7日,劉某叫其員工楊某到不動產登記信息中心出具賣方賀某的不動產登記證明,該證明證實賣方賀某名下在梅縣區有二套房產。2017年6月11日至14日,劉某為了達到逃避稅費進行二手房交易的目的,通過街邊張貼辦證的小廣告,將賣方賀某擁有二套房的不動產登記檔案證明作為模板,以人民幣130元的價格找人偽造了賀某在梅縣區擁有一套房的不動產登記檔案證明。接著劉某在這張假 “證明”核對人簽名一欄上籤上“劉某”的名字和在經辦人一欄上籤上地稅局工作人員“張某”的名字。同年6月18日,劉某叫其員工楊某到梅州市梅縣區地稅局遞交了含該假“證明”的二手房交易材料。該材料在地稅局審查過程中最終被工作人員發現異常並報警,劉某對於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經鑑定:該“證明”系偽造公文。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擾亂了公共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應依法懲處。鑑於被告人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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